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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天马A(000050)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
2025-08-22 20:04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的开展工作。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当审核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 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 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四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负 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商确定。 第五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 计报告,可以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由相关负责人签 字确认。 第六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 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计 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 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 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需进行表决, 形成决议后提 ...
深天马A(00005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4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 1 页 共 11 页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
深天马A(000050)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3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指导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加强内部的 管理和监督,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结合天马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履行审计职责的行为规范,是执 行审计业务的职业标准,是评价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指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文件 规定,对公司及全资和控股的子公司与直接或间接实际管理的公司(以下统称"各企 业"或"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 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各企业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配备合理的、稳定的人员结构, 配备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 按照成本效益原则,内部审计机构在各企业聘用具有从事审计业务相适应的专业 知识、职业能力和工作经验 ...
深天马A(00005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3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经 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 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 责: (一) 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 控制制度; (二) 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深天马A(00005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3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报告义务人[5] - 重大交易事项中第3 - 5项、第12项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6] - 其他交易事项满足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个标准之一需报告[6] - 日常交易合同涉及购买原材料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五亿元等情况需及时披露[8] - 关联交易无论金额大小,报告义务人应预计发生前报告[9]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一千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情况需报告[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时面临重大风险[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2]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属于其他重大事项[13]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重大事项需关注[14] - 公司及公司股东发生承诺事项需关注[14] 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报告义务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6] - 报告义务人职责包括收集整理信息、编写报告、审核报告等[1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传递需经业务人员报告、报告义务人编写审核、董事会秘书审核评估、领导审签、董事长审定等程序[16] - 报告义务人在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各方协商谈判、知情时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7][18] - 报告义务人应及时报告已披露重大信息进展,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月未完成的,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18] 报送材料与保密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内部报告、协议书或意向书、政府批文或法律文书、中介机构意见书[19] - 报告义务人及知情人员信息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漏内幕信息[19] 责任追究与制度说明 - 公司追究因瞒报、漏报、误报导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或报告失实责任人的责任[20] - 本制度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2]
深天马A(0000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3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2]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原则上3个月内聘任[5] 任职与解聘 - 特定情形人士不得担任,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4][6]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特定情况1个月内解聘[5][8] 职责与制度 - 负责信息披露等职责,履职受阻可报深交所[9][10] - 制度自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2]
深天马A(00005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3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与年报披露相关人员[3] 差错情形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4] 责任处理 - 恶劣情形从重惩处,有效阻止可从轻处理[5][8] 追究流程 - 内审查实追责,保障责任人申辩权利[7] 追究形式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9] 参照执行 - 季度和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参照执行[11]
深天马A(000050)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3
子公司管理 - 制度适用于下属各级子公司[3] - 公司向子公司提名董监高人选[5][6] - 子公司经营规划服从公司战略[9] - 子公司交易需经相应机构审议[10] 财务与监督 - 子公司财务部接受公司业务指导和监督[12] - 子公司及时报告重大事项[17]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21] 绩效与制度施行 - 公司建立绩效管理闭环体系[23] - 子公司可参照公司绩效制度执行[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施行[28]
深天马A(000050) - 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3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及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规范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加强财务监督,有效健全内部 控制机制,保障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 员,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及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董事会、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接受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 第三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的管 理人员,其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主持公司财务预决算、财务核算、会计监督 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执行财务计划, 完成公司财务目标。对公司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财 务负责人负责。 ...
深天马A(00005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3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4]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资产、出售资产等20种事项[9][10]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4项原则[10] 关联交易审议与披露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3]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还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议规定[15] - 新增关联交易应按《上市规则》披露并履行程序,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导致的关联担保除外[17]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每年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及时履行程序并披露[17] - 与关联人签订超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初合理预计当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并履行审批程序[18] 关联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2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20] 关联其他业务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可合理预计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21] - 与关联人发生涉及金融机构的存贷款业务以利息为准适用相关规定[21]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以公司投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