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0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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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000421) - 公司章程
2025-05-27 17: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7月19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74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4415734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74415734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74415734股,其他类别股0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依照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 股东权益与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5] 股东会相关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54] - 股东会除累积投票制外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58] 董事会相关规则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2]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0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69]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工作会议审议[73] - 交易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且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房地产土地申购权限为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内),提交董事会审议[7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2] 公司组织架构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任期与之相同[63] - 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5至9人,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或2名[63]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委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等按程序决定[64] 其他规定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1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7]
南京公用(0004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5-27 17:01
交易信息报告 - 证券投资类交易涉资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第3 - 4项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10] - 其余交易金额达净资产5%以上需报告[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报告[11] 其他事项报告 - 重大诉讼、仲裁涉资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涉案金额累计达标准适用报告规定[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3]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16]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6] 报告制度与管理 - 事务归口管理部门分析判断并报告重大信息,必要时公开披露[19] - 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相关材料[19] - 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报告人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1] - 证券事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披露及沟通联络[21]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控制内幕信息知情范围[21] 人员职责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回答咨询、管理监督信息披露等[22]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违规,公司追究责任并可要求赔偿[22] 制度制订与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2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旧制度废止[24]
南京公用(00042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5-27 17:0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4]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12] 任职要求 - 参加深交所专业培训并通过资格考试,任职参加后续培训[6][7] - 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7] 职责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9] - 董事会决定报酬和奖惩,由相关委员会考核[16] 信息提交 - 聘任、通讯方式变更及时向深交所提交资料[13] 解聘规定 - 解聘需充分理由,秘书可提交个人陈述报告[13][14]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4]
南京公用(00042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7 17: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临时可通讯表决[15] 绩效评价 - 董事和高管需述职和自我评价[11] - 按标准和程序进行绩效评价[11] - 根据结果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2]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23年12月修订细则废止[18][19]
南京公用(0004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5-27 17:01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9] - 证券法务部负责日常事务[9] - 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职责[10] 沟通与管理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等[13] - 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3] - 设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14] - 可在官网设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15] 会议相关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7]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8] - 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提问注重互动[18] 其他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2]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6] - 积极支持投资者行使权利及保护机构活动[18] - 纠纷可申请调解,公司积极配合[18] - 对投资者诉求承担首要处理责任[18] - 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18] - 关注媒体报道,必要时适当回应[19]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未尽事宜或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2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1]
南京公用(00042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5-27 17:01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确保合规[4]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履行保密义务[6]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申请与流程 - 申请需向证券法务部书面申请,经审核决定[9] - 决定暂缓、豁免信息登记归档,保存不少于十年[10] 后续要求 - 暂缓原因消除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0]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惩戒违规人员[12] 制度管理 - 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制度[1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6]
南京公用(00042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7 17: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提名委员会职责与运作 - 主要职责包括提董事会规模等建议、研究选任标准程序[8] - 董事候选人提名经董事会审议后需股东会通过[11] - 每年按需开会,会前三天通知委员[13] 细则相关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23年12月细则废止[18]
南京公用(00042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5-27 17:0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 审议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6] - 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9] - 须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证券法务部保存不少于十年[11]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
南京公用(00042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5-27 17:0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由董事长工作会议审议,30 - 3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下且低于净资产绝对值千分之五由董事长工作会议审议,300 - 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千分之五至5%由董事会审议[15] - 公司与关联人单笔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5]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8]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8]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投资等发生额计算,适用相关规定[19] - 关联人单方面向公司控制或参股企业增资等,按情况处理[19] - 公司及其关联人向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现金增资,达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20]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相关表决[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回避表决[22] 独立董事要求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拟交易经同意后提交审议[23] 财务资助限制 - 公司不得为部分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条件限制并需审议[23] 披露及豁免规定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应按规定提交文件资料[24]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计算[24]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重大交易仍需披露和审议[24] - 部分关联交易履行程序后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旧制度废止[28]
南京公用(000421)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5-27 17:00
股本变动 - 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1,645,260股[2] -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减少1,645,260股,注册资本由576,060,994元减少至574,415,734元[2] 经营范围 - 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括燃气经营等,一般项目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3][4] 股本结构与限制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74415734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74415734股,其他类别股0股[7]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9] 股份收购与注销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减少注册资本情形的,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1] 控股股东管理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3] - 公司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14]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9]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4] 党组织建设 -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28] -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28] 董事任职 - 公司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30] - 董事会成员中有一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30]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可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33][34]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与 ESG、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34]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7]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8]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0]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部分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4] - 公司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最近一年审计非无保留意见可不分配[45] 公司合并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9] - 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49] 清算与解散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51] 章程修订 - 本次修订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54]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