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0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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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4 16:39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4-31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华先生召 集并主持,于2024年5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协智 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 度由3.5亿元(含本数)增加至4.5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月28日止,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
国新健康: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4 16:39
资金管理 -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额度由3.5亿元增至4.5亿元[1] - 公司同意用不超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
国新健康: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记录
2024-05-22 16:53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整体毛利率为24.84%,相比2022年度上涨4.12个百分点[11][12] - 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4906.23万元,比上年增长13.89%[12] - 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4.86%,与上年度持平[12]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791.55万元,同比下降14.08%[12] - 2023年度报告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分红条件[10] 运营管理 - 公司以DCMM数据成熟度为标准构建“5+4+2+N”整体架构[4] - 2023年开展“国新健康数据和网络安全深化月”活动[4] - 公司成功获得DCMM三级资质,正在申请DSMM资质[4] - 2023年合同审批流程较去年同期平均耗时减少34%[6] - 公司主动调整优化人数超过15%[6] - 公司共划分74个一线业务团队、16个产品团队和222个“铁四角团队”[6] 业务规划 - 数字医保业务重点推广大数据监管等优势业务和产品[4] - 数字医保业务要实现新签合同正增长并降低经营成本[4] - 数字医疗业务要抢抓新机遇实现卫健端业务突破和规模增长[5] - 数字医疗业务要明确医院高质量运营管理服务商的品牌[5] 市场与行业 - DRG/DIP付费改革每年进度应分别不低于40%、30%、30%,2024年启动地区须于两年内完成[7] - 预计到2025年底DRG/DIP院端需求市场将进入平稳阶段[8] - 公司营销团队覆盖全国30个省级行政区[8] 股份限售 - 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限售股份限售期18个月,截止到2025年6月12日[12] - 其他投资者限售期6个月,截止到2024年6月12日,不存在对本次定增认购股份的减持等行为[12]
国新健康: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5-21 18:53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4-30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 至 3、议案 5 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议案 5,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股东, 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议案 7至 9,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
国新健康: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5-21 18:53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孙娜女士为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作为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 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国新健康: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5-21 18:53
独立董事补选 - 公司拟补选独立董事,提名孙娜女士为候选人[2] - 孙娜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2] -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审核[3] 候选人信息 - 孙娜1978年生,中财博士,现任北国会副教授[5] - 孙娜无不得任职情形,未持股且无关联关系[5]
国新健康: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5-21 18:53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4-28 (一)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持续提 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各分、子公司的资金管控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和效益,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以下简称《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办理 日常资金收付结算、存款、贷款(含委托贷款)等金融业务。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具 体办理上述业务相关事宜。 (二)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国新"),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一 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 ...
国新健康:关于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风险处置预案
2024-05-21 18:53
组织架构 - 成立财务公司金融合作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总会计师任副组长[3] 汇报机制 -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财务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评估情况[5] 风险处置 - 亏损超比例或业务逾期启动风险处置程序,调出存款并敦促自救[8][9][10] 存款限制 - 业务逾期或债券逾期超规定时间禁止新增存款[12] 后续措施 - 风险化解后加强监督、评估,分析总结并调整业务规模[14]
国新健康: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1 18:53
一、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持续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各分、子公司的资金管控力度,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与国新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财务公司")签署《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简称《金融财务服 务协议》),办理日常资金收付结算、存款、贷款(含委托贷款)等金融业务。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4-27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华先生召 集并主持,于2024年5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 ...
国新健康: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财务服务协议
2024-05-21 18:53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财务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单称"一方",合称"各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与 (1)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国有全资有限公司,其法定 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2 号恩菲科技大厦 B 座一层西 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MA01C0J55L; (2)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深交所上市公 司(股票代码:000503),其法定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 区峨眉山路 396 号 44 栋 401 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600002012808546。 鉴于: 1.甲方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成 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据有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法律法 1 规规定,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 新")成员单位(母公司及其作为控股股东的公司(以下简 称控股公司);母公司、控股公司单独或者共同、直接或者 间接持股 20%以上的公司,或者直接持股不足 20%但处于最 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母公司、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