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0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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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000503)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5-06 20:15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 2025BJ001008 号 致: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 称"《规则》")以及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对公司 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见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询了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 告,核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 和说明,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 言,并无任何隐瞒、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之处;公司保证提 ...
国新健康(000503) -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06 20:15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5-32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 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届监事会后,以现场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全体监事共同推举 程志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程志鹏先生 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监 事会届满时止。 ...
国新健康(000503)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06 20:15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5-31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 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 十二届董事会后,以现场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李永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已经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李永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 ...
国新健康(000503) -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2025-04-28 20:31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5-28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公司将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被冻结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本次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近日,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有限")收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北三环支行通知,国新有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10908747610001)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被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实施司法冻结,冻结金额为人 民币 577,636.80 元,法律文书:(2025)赣 0191 执保 477 号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接到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民 事传票》以及《起诉书》等正式法律文书,经向法院电话了解,系合同相对方因 合同争议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诉中财产保全。 二、公司的应对措施及资金解冻安排 公司已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变更司法冻结募集资金专户,争取尽快恢复被 冻结银行账户正常状态。 ...
国新健康(000503)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28 20:1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国新健康保障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健康""公司"或"发行人")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二)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法定代表人:王晟 保荐代表人:江镓伊、王飞 联系电话:010-80927109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 ...
国新健康(000503)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5-04-28 20:1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国新健康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江镓伊 联系电话:010-80927109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飞 | 联系电话:010-80927009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江镓伊、赵颖、尹洵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12 月 27 日、2025 年 4 月 15 日至 2025 年 4 | | | 月 日 23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核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 | | | 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 ...
国新健康(000503) - 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的公告
2025-04-25 16:45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5-27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经营需要,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场所。为便于投资者交流,现将变更前后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 话公告如下: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 --- | ---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甲 18号 | 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22号 院2号楼、3号楼 | | 投资者联系 电话 | 010-57825201 | 010-65395201 | | 传真 | 010-57825300 | 010-65395300 | | 邮政编码 | 100028 | 100009 | 公司原投资者联系电话自 2025 年 4 月 27 日起停止使用。除上述变更外,公 司投资者邮箱和公司网址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04-25 07:30
单位:元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 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并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共计4,129.47万元,公司决 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期投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国新健康(000503)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2025-04-24 21:0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国新健康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江镓伊 | 联系电话:010-80927109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飞 | 联系电话:010-80927009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 |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2.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 | |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 是 | |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 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 次,同时,保荐人每月取得并审阅 | | |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 | | (2)公司募集资 ...
国新健康(000503)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4-24 21:0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健康""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 2024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人")作为国新健 康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