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000503)

搜索文档
国新健康(000503) - 关于参加青岛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3-11-02 17:04
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名称:2023 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 [2] - 活动指导方:青岛证监局、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 - 活动联合举办方: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 [2] 公司参与情况 - 参与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活动参与方式 - 网络远程方式: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 [2] 活动时间 - 2023 年 11 月 8 日(周三)15:00 - 17:00 [2] 交流内容 - 公司高管将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2]
国新健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更新稿)
2023-11-01 20:3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1 声 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 构")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 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 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2 | 声 | 明 2 | | --- | ---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4 | |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情况 4 | | |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 ...
国新健康: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相关文件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01 20:24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3-66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关于同意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9 号)。 鉴于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中 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会同相 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进行了同步更新,并对本次发行会后事项出具了 会后事项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相关文件披露的提 ...
国新健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2023-11-01 20:2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健康"、"发行人"或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已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新健 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899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申报会计师") 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会计师,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国新健康自前次会后事项承 诺函签署日(2023 年 9 月 7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的相关会后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
国新健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2023-11-01 20:2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健康""发行人"或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新健康保 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899 号)。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保荐机构"或"中国银 河证券")作为国新健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 国证监会下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国 新健康自前次会后事项承诺函签署日(2023 年 9 月 7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的 相关会后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1、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 2023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16,091.23 万元较去年同期 13,454.63 万 ...
国新健康: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2023-11-01 20:24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文件 要求,本公司对前次会后事项承诺函签署日(2023 年 9 月 7 日)至本承诺函出 具日的相关会后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 1-9 月业绩变动情况及说明 (一)发行人 2023 年 1-9 月主要财务信息 2023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16,091.23 万元,较 2022 年同期增长 19.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854.54 万元,较 2022 年同期亏 损减少 6.8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778.86 万元,较 2022 年同期亏损减少 13.61%。2023 年 1-9 月,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 下: 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末/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9 月末/ 2022 年 1-9 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16,091.23 13,454.63 19.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854.54 -11,651.47 6.84%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
国新健康(000503)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8 00:00
营业收入与成本 - 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0,789,235.99元,同比增长16.58%[7] - 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60,912,265.05元,同比增长19.6%[52] - 营业总成本为281,887,491.24元,同比增长5.0%[52] 净利润与收益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92,490.19元,同比改善47.05%[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514,666.36元[58] - 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110,418,164.48元[58] -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1284元[58] 现金流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6,453,628.26元,同比改善17.9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6,453,628.26元,同比下降18.0%[6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925,039.33元,同比下降300.0%[6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102,854.48元,同比增加1291.0%[6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87,594,099.19元,同比下降39.9%[63]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44,271,875.42元,同比增加0.1%[6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32,573,238.39元,同比增加26.5%[62]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200,235,615.74元,同比增加400.6%[6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65,235,615.74元,同比增加86.4%[63]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2,059,510.41元,同比增加6.3%[6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5,833,677.69元,同比增加112.1%[62] 资产与负债 - 公司总资产为1,052,356,628.94元,同比下降4.74%[7] - 公司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91,415,180.32元,较年初169,465,147.63元减少[44] - 公司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130,749,232.23元,较年初125,640,831.11元增加[44] - 公司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为705,589,731.23元,较年初776,284,769.20元减少[44] - 公司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为346,766,897.71元,较年初328,411,943.92元增加[44] - 公司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为1,052,356,628.94元,较年初1,104,696,713.12元减少[44]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短期借款为180,182,754.04元,较年初45,044,171.30元大幅增加[47] - 公司2023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为443,085,059.73元,较年初388,220,195.48元增加[47] - 公司负债合计为445,269,796.23元,同比增长13.7%[5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05,484,631.58元,同比下降14.9%[51] 费用与支出 - 开发支出为60,272,146.45元,同比增长86.75%,主要由于研发投入增加[10] - 销售费用为34,715,667.32元,同比增长78.91%,主要由于公司加大市场拓展[17] - 财务费用为3,127,200.32元,同比增长2270.44%,主要由于短期借款增长导致利息支出增加[17] - 销售费用为34,715,667.32元,同比增长78.8%[56] - 研发费用为967,945.83元,同比下降87.9%[56] 投资收益与营业外收入 - 投资收益为3,734,031.81元,同比增长496.70%,主要为联营企业权益法核算产生的投资收益[17] - 营业外收入为6,654,749.44元,同比增长325.33%,主要由于收回以前年度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违约金利息[17] 股东与持股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1,603人[19] - 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6.08%,持股数量为235,702,593股[1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电子信息传媒产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为1.33%,持股数量为11,993,079股[19]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0.84%,持股数量为7,559,435股[19] - 李晓飞持股比例为0.60%,持股数量为5,442,307股[19] - 建信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建信基金公司股票型组合持股比例为0.58%,持股数量为5,254,200股[22] - 李奇琪持股比例为0.55%,持股数量为4,960,000股[22] - 刘一隆持股比例为0.40%,持股数量为3,658,039股[22] - 李根法持股比例为0.37%,持股数量为3,308,200股[22] - 潘国正持股比例为0.33%,持股数量为3,008,600股[22] 公司资本与股权变动 - 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减少的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由907,215,204元变更为906,413,204元[33] - 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海南化纤18.96%股权和广东海虹45%股权[35] -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650,336股,回购金额为13,410,700.16元[39]
国新健康: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0-16 18:18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3-64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甲 18 号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 事长杨殿中先生主持。 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已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和 2023 年 10 月 10 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披露。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 70 人,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