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00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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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罗楚湘)
2023-10-30 19:11
声明人罗楚湘,作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一、本人已经通过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11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如适用),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 ...
新大洲A: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罗楚湘)
2023-10-30 19:11
证券代码: 000571 证券简称: 新大洲A 提名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罗楚湘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11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 、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 是 □ 否 二、 ...
新大洲A: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30 19:1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大 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 ...
新大洲A: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宋昊)
2023-10-30 19:11
一、本人已经通过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11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如适用),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宋昊,作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准备参加独董培训及考试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 是 □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 ...
新大洲A: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2023-10-24 16:28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3-06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 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具体情况 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后续进展 | | 是否为控股股 | | | 占其所 | 占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 | 东或第一大股 | | 本次解除冻结 | 持股份 | 总股本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申请人 | | 名称 | | 东及其一致行 | 股份数量(股) | | | | | | | | | | | 比例 | 比例 | | | | | | | 动人 | | | | | | | | | | | 5,247,000 | | | | | 大连优和 | ...
新大洲A: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轮候冻结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2023-10-16 16:41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3-06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轮候冻结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 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持有本公司的股份部分轮候冻结股份已解除 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后续进展 | 股东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 | 本次解除轮 | 占其所 | 占公司 | | | | 冻结时披露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大股东及其 | | 候冻结股份 | 持股份 | 总股本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申请人 | 引 | | | | | 数量 | 比例 | 比例 | | | | | | | 一致行动人 | | | | | | | 盛京银 | | | 大连 | | | | | | ...
新大洲A:关于第一大股东债务和解进展的公告
2023-09-25 19:54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3-06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债权人大多为金融机构,实际操作过程中流程比预计时间耗费时间长。 故延至 8-9 月份将和解协议逐步落地。目前股票解查冻工作在逐步进行中。 上述表格中第 9、10 行合计 2120 万元债务正在协商中,预计 12 月底前达成 和解。 本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以上事项的进展及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持股的质 押、冻结情况。2023 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第一大股东债务和解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该公告根据公 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提供的说明 披 ...
新大洲A:关于子公司与宜宾铭曦投资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3-09-25 19:54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3-06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宜宾铭曦投资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情况概述 2021 年 12 月 14 日新大洲投资收到宜宾铭曦的《民事反诉书》,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编号:临 2021-130)。 2022 年 5 月 12 日新大洲投资收到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内 0782 民初 4223 号),一审 判决:1、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新大洲投资的诉讼请求;2、原告(反诉被告) 新大洲投资与被告(反诉原告)宜宾铭曦于 2021 年 8 月 9 日签订的《内蒙古新 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原告(反诉被告)新大洲投资 继续履行与被告(反诉原告)宜宾铭曦于 2021 年 8 月 9 日签订的《内蒙古新大 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
新大洲A: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3-09-12 19:44
2、本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获授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的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 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 员,均与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激励对 ...
新大洲A: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09-12 19:44
证 券代 码:000571 证 券简 称:新 大 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3-06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员。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4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1,406.40 万股的 3.37%。其中首次授予 2,195.00 万股,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70%;预留 54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6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89%。 (一)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1 人,为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9 月 12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195.00 万股 重要内容提示: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