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00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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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公司章程》(2023年11月)
2023-11-13 20:40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 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1 目 录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党的组织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3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 产党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 ...
兴蓉环境: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3 20:40
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SUN&CO. 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3 年 11 月 13 日 中国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 566 号莱普敦中心 3 栋 7 楼 7th Floor, Building 3, Lepton Center No. 566, Jitai Road, High tech Zone, Chengdu P.R. CHINA 电话| TEL:(86 28)61533077 传真| FAX:(86 28)61533111 www.sunandco.net 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善嘉法意字(2023)第 6217 号 致: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兴蓉环境: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3 20:40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3-6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成都市兴 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兴蓉环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11-13 20:38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3-65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并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 有 16 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上 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70,000 股予以回购 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985,566,321 股变更为 2,984,996,321 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 2,984,996,321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
兴蓉环境(000598) - 2023年11月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1-06 16:23
公司基本情况 - 国内领先的水务环保综合服务商,业务集投资、研发、设计、建设、运营于一体,产业链完善 [1] - 业务板块包括自来水、污水处理和中水利用、环保、工程业务,环保业务含垃圾焚烧发电等 [1] - 运营和在建供水项目规模逾 410 万吨/日、污水处理项目规模逾 460 万吨/日、中水利用项目规模 102 万吨/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模 12,000 吨/日、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规模 8,430 吨/日、污泥处置项目规模 2,316 吨/日 [1] - 2022 年以来,餐厨(含厨余)垃圾处置项目设计规模合计 1,550 吨/日 [1][2] - 在 9 个省份获得 40 余个水务环保特许经营项目,含 BOO、BOT 等模式,特许经营期 25 至 30 年 [2] 业务拓展规划 - 开拓成都市域水务环保市场,在多地成立合资公司拓展周边市场 [2] - 向行业细分领域延伸,探索智慧水务等业务,拓展厨余垃圾处置业务 [2] - 紧扣城市发展规划落地新增项目,通过收并购强化主业布局,拓展全国市场 [2] 供排水业务调价机制 - 自来水调价需满足原则向政府申请,经成本监审、听证会等程序,遇上游水价调整同步同幅联动 [2] -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周期和公式调价,一般 2 或 3 年定期调价,成本重大变化可申请临时调整 [2][3] 智慧水务实施情况 - 开发运用信息系统成熟可靠,实现生产高度自动化,确保供水安全 [3] - 通过大数据开发和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水厂生产、运行和管理智能化 [3] 分红考量 - 重视股东回报,兼顾项目投资和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3] - 未来兼顾经营资金需求,适当提升分红比例 [3]
兴蓉环境(000598) - 2023年11月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1-03 16:24
业务拓展情况 - 持续开拓成都市域水务环保市场,在郫都区、天府新区、空港新城、崇州、大邑等地成立合资公司 [1] - 积极探索智慧水务、二次供水、直饮水等业务 [1] - 持续拓展厨余(餐厨)垃圾处置业务 [1] - 通过收并购交易强化主业布局,拓展全国市场 [1] 在建固废处置项目 - 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处理生活垃圾5,100吨/日,污泥协同处理规模80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规模800吨/日 [2] - 彭州、邛崃和成都市中心城区餐厨(厨余)垃圾处置项目规模合计750吨/日 [2] 污水处理调价机制 -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调价周期及公式调整,一般每2年或3年进行一次定期调价 [2] - 因排放标准调整、服务范围扩大、扩能提标等因素导致成本重大变化时可申请临时性调整 [2] 成本管控措施 - 深化智慧水务建设,集成应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手段 [2] - 建立"厂级标准化"管理机制,吸收千余条生产运行管理经验 [2] - 通过云控中心实施生产管控,实现异地子公司统一管理和高效调度 [2] 与三峡方面合作 - 三峡资本及长江环保集团已向公司提名一名董事 [2] - 公司与三峡方面积极探寻合作机会 [2]
兴蓉环境(000598) - 2023年11月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1-02 17:5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为国内领先的水务环保综合服务商,业务集投资、研发、设计、建设、运营于一体 [1] - 主要业务板块包括自来水业务、污水处理和中水利用业务、环保业务以及工程业务 [1] - 环保业务包含垃圾焚烧发电、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泥处置和餐厨垃圾处置 [1] - 运营和在建的供水项目规模逾410万吨/日、污水处理项目规模逾460万吨/日 [1] - 中水利用项目规模为102万吨/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模12,000吨/日 [1] - 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规模8,430吨/日、污泥处置项目规模2,316吨/日 [1] - 2022年以来取得餐厨(含厨余)垃圾处置项目设计规模合计1,550吨/日 [2] - 已在9个省份获得40余个水务环保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期主要为25至30年 [2] 业务规划 - 持续开拓成都市域水务环保市场,通过合资合作方式拓展周边区域市场 [2] - 向行业细分领域延伸,探索智慧水务、二次供水、直饮水等业务 [2] - 持续拓展厨余(餐厨)垃圾处置业务,融入"双碳"绿色经济转型发展 [2] - 在区域特许权范围内落地新增项目,通过收并购交易强化主业布局 [2] - 拓展全国市场,深挖行业细分市场,快速切入新的业务领域 [2] 异地业务情况 - 业务版图已拓展至全国九个省份 [2] - 部分异地项目在运营存量业务的同时,还涉及提标或扩能等增量项目 [2] 成本管控措施 - 建立"厂级标准化"管理机制,吸收千余条生产运行管理经验 [3] - 通过建立云控中心,以智慧赋能方式实施生产管控 [3] - 建立集中采购机制对原材料、服务等进行集中采购控制成本 [3] 业务调价机制 - 自来水调价需满足相关原则,经成本监审、听证会等程序通过后执行 [3] -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一般每2年或3年进行一次定期调价 [3] - 如因标准调整、服务范围扩大等因素导致成本重大变化,可申请临时性调整 [3] 分红政策 - 重视股东合理回报,兼顾项目投资和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3] - 面临阶段性资本性支出压力,未来将适当提升分红比例 [3]
兴蓉环境(000598)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7 00:00
财务表现 - 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210,948万元,同比增长24.0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2,974.5万元,同比增长19.8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11,737万元,同比下降8.43%[5] - 公司预付款项增加56.63%,主要系下属子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所致[9] - 公司其他应收款减少51.74%,主要系上年末支付收购项目保证金转为投资款所致[12] -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43.52%,主要系适用新旧衔接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所致[15] - 本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金额为80,762,125.95元,较上期减少了42.37%[17] - 职工薪酬支出为155,054,746.11元,较上期减少了67.61%[18] - 本报告期公司应交税费为181,234,270.09元,较上期增加了54.15%[1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171,322,741.89元,较上期增加了95.38%[20] - 租赁负债为9,852,780.12元,较上期减少了50.41%[21] - 研发费用增加至6,318,874.93元,同比增长了294.67%[24] - 其他收益增加至15,466,867.85元,同比增长了31.54%[25] - 营业外收入增加至9,533,376.83元,同比增长了295.12%[28] - 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了40.12%,主要是因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30]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1,023,其中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2.19%[32]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7,458,878,211.26元,较年初略有增长[36]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34,370,899,495.17元,较年初有所增加[37]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8,745,508,351.20元,较年初有所增加[38] - 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6,003,968,910.50元,较年初有所增加[38] - 公司股本为2,985,566,321.00元,资本公积为1,786,925,911.38元,未分配利润为10,677,328,538.08元[38]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利润为176.15亿人民币,同比增长7.0%[39] - 净利润为152.57亿人民币,同比增长8.4%[39] - 综合收益总额为152.57亿人民币,同比增长8.4%[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1.17亿人民币[41] -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进行了调整[43] - 首次执行该解释对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调整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变动[43]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44] 业务发展 - 公司与西岭文旅集团成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公司持股比例为51%[35] - 再生能源公司成功中标成都中心城区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三期),全额出资成立项目公司[35]
兴蓉环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0-26 20:58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 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 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 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 (四)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五)本公司现任监事;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
兴蓉环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26 20:58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051-4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 (Tel) :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 (Fax) :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国枫律证字[2022]AN051-4号 致: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签订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本所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专 项法律顾问,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国枫 律证字[2022]AN051-1号,以下称"原法律意见书")等多份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