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00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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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今日涨停走出“地天板”,1家机构专用席位净买入257.42万元
快讯· 2025-04-28 16:26
公司表现 - 亚太实业(000691)今日涨停并走出"地天板" [1] - 公司成交额达1.78亿元 [1] - 换手率为19.29% [1] 资金动向 - 盘后龙虎榜数据显示1家机构专用席位净买入257.42万元 [1]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判决生效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4-24 09:39
公司收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书》 确认关于常某某与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已于2025年4月6日生效 [2][4]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案件为常某某诉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案号为(2024)甘0191民初4079号 [2] - 原告请求撤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要求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 [2] -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9日作出一审判决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0元及保全申请费5000元均由原告承担 [2] 诉讼进展及生效情况 -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收到《民事判决书》 [2] - 法院于2025年4月6日出具《证明书》确认该判决已生效 [2][4] - 公司自2024年9月起已多次披露该诉讼事项进展 [3] 其他诉讼事项 - 截至公告日 公司其他未达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总金额为59,224.49元 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15% [5] - 除上述小额诉讼外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5] 对公司影响 -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6] - 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7]
亚太实业(000691) - 关于诉讼判决生效的公告
2025-04-23 19:20
法律诉讼 - 一审判决生效,公司为被告,涉案暂不涉及金额[3] - 驳回常某某全部诉讼请求,其承担受理费200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3] - (2024)甘0191民初4079号民事判决书于2025年4月6日生效[3][5] 金额相关 - 未达披露标准小额诉讼、仲裁总金额约59,224.49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15%[6] 其他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7] - 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3][7]
亚太实业(000691) - 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4-15 17:01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5-026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临 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已于近日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中捷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有关变更事项如下: 二、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情况 名称: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31557675726N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民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经营范围 制造销售 O-甲基-N-硝基-N'-甲基异脲 (MNO)、3-氰基吡啶、硫酸铵、化工产品 (危险化学品除外)、医药中间体;制造 销售 2.3-二氯吡啶、2-氰基吡啶、2-氯 -3-氰基吡啶、2-氯烟酸、2-氯-3-氨基 吡啶、2-氯-4-氨基吡啶、2-(2-氨乙 基)吡啶、4-溴吡啶盐酸盐、烟酸、饲 料添加剂(烟酸)、3-氨基吡啶、4-氨基 吡啶、乙酰丙酸乙酯,十二水合磷酸氢 二钠,生物技术、医药技术的研发、技 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亚太实业: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
快讯· 2025-04-15 17:00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 亚太实业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 -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新增生物农药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内容 [1] - 经营范围扩大至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及销售等 [1]
亚太实业(000691) -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10 19:15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电话:(0931)8260111 传真:(0931)8456612 法律意见书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 601 号甘肃省商会大厦 A 座 15 层 邮编:730030 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 1 - 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 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 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致: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实业""贵公司""公司")委托,指派李宗峰律 师、胡惠春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二 ...
亚太实业(000691)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10 19:15
股东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230人,代表股份63,823,101股,占比19.7430%[5] - 投票股东227人,代表股份8,712,106股,占比2.6950%[5] 议案表决 - 《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议案》同意6,947,210股,占比79.7420%[7] - 反对1,671,896股,占比19.1905%[7] - 弃权93,000股,占比1.0675%[7] 会议信息 - 现场会议2025年4月10日14:30,网络投票2025年4月10日[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2日[3]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志健主持[3]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4-09 07:06
司法拍卖流拍事件 - 公司第一大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900万股股份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起拍时间为2025年04月07日10时至2025年04月08日10时 [1] - 本次拍卖结果为流拍,无人出价 [1] - 司法拍卖流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 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1] -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1] -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
亚太实业(000691) -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进展公告
2025-04-08 16:47
本次司法拍卖流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 续关注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 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5-024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将被 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于2025 年04月07日10时至2025年04月0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 平台上对公司第一大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 ...
亚太实业: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7:26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预计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范围在-100441万元至-600037万元 [1]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1][2] 退市风险警示流程 - 公司股票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 -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1月18日和3月11日披露了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2] - 公司股票将于正式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 复牌之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 公司重大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导致丧失主营业务风险 涉及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 [3] - 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具体信息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3] 信息披露渠道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