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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00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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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太(00069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2 20:16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文件[10]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13] - 临时报告是指公司发布的除定期报告以外的公告[16]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秘书送达董事审阅,董事长召集审议,全体董高签署确认意见[23] - 临时报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董事会秘书,经证券部复核、草拟、制作,董事长签发[23][24][25] - 重大信息由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需披露的组织起草文件交董事长审定,需审批的提交相关机构[26][27] 信息披露情形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披露[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8] - 当未披露重大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第一时间报告深交所并披露信息[41] 信息传递责任 - 控股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涉及公司股权变动与质押事项负有信息传递责任[31] - 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并更新[35]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4]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37] - 因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50] - 各部门、子/分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分责任人[52]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2] 其他要点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8]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进行监督,并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46][4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与外部审计沟通、监督核查及内部审计监管等工作[47]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相关活动[43] -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需建立事后核实程序,应在两工作日内回复特定对象[43]
*ST亚太(00069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2 20: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近36个月有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过往任职有不良记录未满12个月不得担任[9]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10]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0] - 最迟在选举股东会通知公告时报送资料[11]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2]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提前辞职等应60日内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提议30日内解除职务[17] - 工作记录等保存至少10年[2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关联交易等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7] - 专门会议召集人提前3天通知[20] - 专门会议表决一人一票[22]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4]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并提供资料[26] - 提供履职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及时发董事会通知并保存资料至少十年[26] - 相关人员配合,不得阻碍[28] - 聘请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公司承担[2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8]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审议披露[2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2]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32]
*ST亚太(0006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2 20:1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定新委员[5]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8] 决策流程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内部审计关系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其工作[11] 工作汇报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12]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19] - 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其他 - 董事会秘书和内审工作人员列席会议[21]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1]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3]
*ST亚太(000691)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2 20:16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项目评估与置换 - 募投项目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评估[12]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3]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资金存放与使用 - 募集资金应存于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5] - 资金使用应按投资计划专款专用,原则用于主营业务[9][10] 用途变更与审议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3] - 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须经股东会决议[21]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董事会审议,达或超10%还需股东会审议[17]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18] 流动资金补充 - 部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到账超一年等条件并履行义务[18] - 暂时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5][16] 现金管理规定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等,产品有要求[16][17] - 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17] 项目变更与转让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地点,需相关审议并同意[22] - 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提交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23] 资金管理与检查 - 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资金使用需复核审批和定期审查[26]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检查,董事会收到报告后2日公告[26]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28] - 项目实际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披露[28] 保荐机构职责 - 保荐机构至少半年现场检查,年度出具核查报告[29] - 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向深交所报告[30]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董事会报请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4]
*ST亚太(000691)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2 20:16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9]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1]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15] - 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职,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关注[15] - 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辞职或变动属重大风险事项[15]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等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17][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8][19] 报告流程与要求 - 重大事项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23] - 董事会秘书认为必要时,报告义务人2个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文件[25] - 董事、高管获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1]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21] - 重大信息呈报时未公开披露需注明“保密”字样[22] - 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报告[22] - 公司实行重大事项实时报告制度[27] - 证券事务部和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27]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报告制度并指定联络人[28] - 证券事务部归集、管理内部重大信息[20] - 总经理等督促重大事项收集上报[21] 保密与责任 - 保密信息呈报前知悉人员原则上不超三人[22] - 内幕信息知情者需严格保密[22] - 会议报告限定传达范围并要求保密[29] - 各部门业务合作不泄露无关内幕信息[30] - 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将追究责任[32]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5]
*ST亚太(00069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2 20:16
制度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2] - 投资者关系工作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5] - 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7] - 公司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处理信息[10] 会议相关 - 特定情形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4] - 至少提前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通知,含日期及时间等[15] 活动管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2] - 开展活动避免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 沟通要求 - 一对一沟通平等对待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创造机会[14] - 一对一沟通记录资料在公司网站公布[14] 其他 - 设立专门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16] - 实施再融资计划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6] - 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承办投资者关系工作[17] - 董事会秘书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7]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多种方式记录活动情况[19]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9] - 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投资者关系[20]
*ST亚太(0006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2 20:16
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2][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运作规则 - 设主任委员一名,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6]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5] - 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20]
*ST亚太(000691)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2025-06-12 20:16
组织架构调整 - 2025年6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调整组织架构议案[2] - 调整属内部管理机构调整,不影响生产经营[2] - 无需提交大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实施[2]
*ST亚太(00069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6-12 20:1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议案[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9] 股份与股本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2327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2327万股[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7]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8] 董事会与股东会 - 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5]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配利润、参会表决等权利,需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9][1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5] - 现金分红条件满足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46]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33] - 审计委员会成员有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1] 信息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4]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3] - 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53]
*ST亚太(000691) - 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06-12 20:16
董事会会议 -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 委员会调整 - 审议通过调整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1] -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刘顺仙变为王翠琳[1] - 审计委员会委员贾明琪变为陈渭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