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000695)
搜索文档
滨海能源(000695)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0-28 20: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和信息 披露等相关工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相关的行为,参 照本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 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 ...
滨海能源(000695) - 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8 20: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 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 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与衍生品的基础 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 的组合。 第四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 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应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 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且原则上应当控制期货和衍生品在种类、规模及期限上 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用于套期保值的期货和衍生品与需管理的相关风险 敞口应当存在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使得相关期货和衍生品与相关风险敞口 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风险因素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本节所述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交 ...
滨海能源(00069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8 20:42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 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以下称"内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 得妨碍内审部门的工作。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称"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门,负责日 常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审计委员会 ...
滨海能源(00069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8 20: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 员; (五)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证券服 ...
滨海能源(000695)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28 20: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 的负面舆情; 舆情管理制度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 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 ...
滨海能源(00069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8 20: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 关法律法规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 ...
滨海能源(00069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0-28 20:42
第三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一律视同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 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任 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四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 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 托理财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 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 律法规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 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 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公司可对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实施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应当充分披露资金最 终投向、涉及的交易对手 ...
滨海能源(000695) - 公司章程
2025-10-28 20: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4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董事 |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1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3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5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 第一节 | ...
滨海能源(000695)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28 20:42
制度范围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办事处及相关人员和外部单位或个人[2]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监管,资本市场部是日常管理部门[4] 保密要求 - 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 - 需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查[5] 报送审批 -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前需填写审批卡,经董事会秘书批准[5] - 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报送要求,公司有权拒绝[5] 特殊情况处理 - 特殊情况向外部单位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署《保密提示函》[6] - 外部单位保密不当致信息泄露,应通知公司,公司及时报告并公告[6] - 外部单位违反规定使用信息,公司依法追究责任[6] 制度制定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并修改,经审议通过后生效[9]
滨海能源(00069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8 20: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 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 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持有和买卖股票申报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相关人员办 1 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信息,保证申 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买卖公司 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