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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能源(00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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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旭阳集团、旭阳煤化工、深创投新材料基金及农银资产合计持有的沧州旭阳化工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3] - 本次交易完成后沧州旭阳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 - 交易整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细节 - 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在深交所上市[4] - 发行对象为旭阳集团、旭阳煤化工、深创投新材料基金及农银资产[5] - 发行价格确定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7.55元/股[6] - 发行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价格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最终数量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及监管部门核准[9] 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交易完成后总股本的30%[32] -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29] - 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交易税费、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等[39] 交易影响与性质 -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49]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交易对方旭阳集团、旭阳煤化工与公司均为杨雪岗控制的企业[48] - 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50]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全资子公司翔福新能源拟租赁6000亩土地用于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租赁期限25年,总费用6000万元[74][78][80]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5月19日复牌[93] - 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包括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监管部门审核等[9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 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包含向上/向下触发条件:需深证综指或特种化工指数及公司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涨跌幅超20% [5][6] - 发行数量计算公式为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发行价格,不足1股部分由交易对方无偿赠予 [2] - 锁定期安排:旭阳集团及旭阳煤化工锁定36个月,深创投新材料基金及农银资产视资产权益时间锁定12或36个月 [10][11] 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基金、券商、保险等机构 [22][23]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不超总股本30% [25] - 配套资金用途包括支付交易费用、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补流比例不超交易作价25%或募资总额50% [32] 交易合规性说明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因实际控制人仍为杨雪岗 [39][40][41] -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要求,包括资产权属清晰、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等 [43][44][45][46][47][48] - 标的资产沧州旭阳100%股权无禁止转让情形,交易后将提升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 [50][51] 其他关键安排 - 过渡期间标的资产损益由审计确认,亏损由控股股东现金补偿 [14]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16][34] - 决议有效期12个月,若获监管批准可延长至交易完成日 [36]
000695,重大资产重组,下周一复牌!
证券日报· 2025-05-16 21:40
交易概述 - 滨海能源拟向旭阳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沧州旭阳化工100%股权 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股票将于5月19日复牌 [2] - 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 但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占比达到《重组管理办法》标准 [5] 交易目的与战略意义 - 整合实际控制人优质资产 推动上市公司转型升级 [6] - 提升业绩及可持续增长能力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6] - 新增己内酰胺、尼龙6、尼龙弹性体等产品 形成"负极材料+尼龙新材料"双主业格局 [6] 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 - 沧州旭阳为全球第二大己内酰胺生产商 拥有制氢、双氧水、环己酮到尼龙6、尼龙弹性体的一体化产业链 [6] - 累计取得国家授权专利80余项 专有技术120余项 实现多项核心技术突破 [7] - 入选"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骨干企业" [6] 行业影响与协同效应 - 扩充滨海能源尼龙新材料业务版图 推动化工新材料领域自主创新 [7] - 交易将显著提升滨海能源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 [7] - 沧州旭阳可借助资本市场降低融资成本 优化运营能力 强化研发资金支持 [7]
滨海能源: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复牌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21:19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7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告编号:2025-023)。停牌期间, 公司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了《天津滨海能 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滨海能源,证券代码:000695)将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 董 ...
滨海能源: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5-16 21:19
交易方案概述 - 滨海能源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旭阳集团、旭阳煤化工、深创投新材料基金及农银资产合计持有的沧州旭阳100%股权 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6] - 标的资产沧州旭阳主要从事尼龙新材料研发生产 产品涵盖己内酰胺、尼龙6、尼龙弹性体等 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6][10]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预计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6][19] 标的资产情况 - 沧州旭阳是全球第二大己内酰胺企业 拥有从制氢到尼龙产品的完整产业链 是国内少数具备全工艺流程的企业 [20] - 标的公司2024年数据显示其技术创新优势突出 盈利能力良好 [20] - 目前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将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 [3][12] 交易影响分析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形成"负极材料+尼龙新材料"双主业格局 拓展业务版图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20] - 预计将提升公司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 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0] - 控股股东预计由旭阳控股变更为旭阳集团 但实际控制人仍为杨雪岗 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20][21] 股份发行安排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 [6][12] - 旭阳集团和旭阳煤化工认购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 并设股价下跌时的自动延长条款 [13][14] -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的100% 发行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30% [15][16] 审批程序 - 交易已获得滨海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6] - 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6][19]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方案 [6]
滨海能源: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21:19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8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 一、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4 月 29 日)的前十大股东持 股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旭阳集团有限公 司、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 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证券品种:A 股股票;证 券简称:滨海能源;证券代码:000695)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三)开市起 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 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 ...
滨海能源: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20:40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旭阳集团、旭阳煤化工、深创投新材料基金及农银资产合计持有的沧州旭阳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3] - 本次交易完成后沧州旭阳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交易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3]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80%确定为7.55元/股,最终价格需经股东大会及监管批准[6] 交易结构细节 - 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1元,深交所上市[4] - 发行对象为旭阳集团、旭阳煤化工、深创投新材料基金及农银资产,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5] -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不超过交易后总股本30%[15] - 配套资金用途包括支付交易税费、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补充流动资金比例不超过交易作价25%或募资总额50%[17] 股份锁定安排 - 旭阳集团和旭阳煤化工取得股份锁定期36个月,深创投新材料基金和农银资产锁定期根据资产持有时间定为12或36个月[10] - 配套资金认购方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后转让需符合监管规定[17] - 锁定期内因送股、转增等产生的孳息股份需同步锁定[11] 价格调整机制 - 设置双向调价机制:当深证综指或特种化工指数连续30日涨跌幅超20%且公司股价同步波动时,可调整发行价格[8] - 调价基准为满足条件次一交易日,调整后发行价格不低于新基准日前20/60/120日均价80%[9] - 标的资产价格不变,仅调整发行价格及对应股份数量[9] 交易程序进展 - 监事会审议通过14项议案,涉及交易方案、合规性说明、保密措施等,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0][23] - 交易相关审计评估尚未完成,业绩补偿协议将另行签署[13] - 公司已与交易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后续将补充具体条款[20] 合规性说明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实际控制人仍为杨雪岗[21][22] -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关于产业政策、资产权属、持续经营等要求[23][24] - 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处罚的情形[28]
滨海能源(000695) -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2025-05-16 19:49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 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5月16日以通讯结合现 场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对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专门审议,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后,我们认为公 司符合 ...
滨海能源(000695)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2025-05-16 19:48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 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能源"、"上市公司"、 "公司")拟向旭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集团")、邢台旭阳煤化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煤化工")、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深创投新材料基金")及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农银资产")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沧州旭阳")100.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为旭阳集团、旭阳煤化工、深创投新材料基 金及农银资产,其中,旭阳集团、旭阳煤化工与上市公司均为杨雪岗控制的企业,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旭阳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关 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 联股东也将回避表 ...
滨海能源(000695)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5-16 19:48
(3)本次交易完成后,沧州旭阳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购 买资产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向 旭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集团")、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旭阳煤化工")、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深创投新材料基金")及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资产") 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旭阳"、"标 的资产"、"标的公司")100.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作出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 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本次交易中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沧州旭阳 100%股权为股权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