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0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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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参与破产重整并中选重整投资人资格
新浪财经· 2025-12-29 19:39
公司重大投资进展 - 厦门信达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功中选为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六家公司的重整投资人 [1] - 重整计划已于2025年9月30日获得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1] - 信达诺产投需提供总计3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投资款 [1] 投资款项安排 - 投资款中1.5亿元将作为对价资金交付给重整管理人 [1] - 剩余1.5亿元投资款将以履行注册资本实缴义务的方式注入重整平台公司 [1]
厦门信达(000701)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
2025-12-29 19:33
永续中票发行 - 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永续中票[2] - 基础期限不超过5年,可依市场情况调整[3] - 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确定[4] 资金用途与担保 -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2] - 由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担保[5] 授权与审批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再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8] - 发行需经股东会审议并报交易商协会注册[10] 发行意义 - 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11]
厦门信达(000701)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2025-12-29 19:33
中期票据发行 - 2025年12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15亿元中期票据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 发行规模不超15亿,可分期,期限3 - 5年[3] - 利率随行就市且存续期固定,对象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3] 资金相关 - 承销商余额自行购入,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贷款[3] - 决议经股东会通过后注册及存续期内有效[3] 其他 - 登记托管机构为上海清算所,无担保[4]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办理融资事宜[4][5]
厦门信达(000701)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2025-12-29 19:33
融资计划 - 公司拟发行不超过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1][2] - 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2] - 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2] 发行相关 - 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除禁止的)[2] - 承销方式为承销商余额自行购入[2] - 登记和托管机构为上海清算所[3]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置换流动资金贷款[2] 决议与授权 - 决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2]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办理融资具体事宜[3] 其他 - 本次发行无担保[3]
厦门信达(000701)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2025-12-29 19:33
债券发行 - 公司获批发行不超20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1] - 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实际发行额3.5亿元[1] 债券信息 - 主承销商为中信银行[2] - 债券期限2 + N年,票面利率3.50%[3] - 起息日为2025年12月29日[3]
厦门信达(000701)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2025-12-29 19:33
融资情况 - 公司2025年12月29日通过发行15亿元短期融资券议案[1] - 发行规模不超15亿,可分期,期限不超1年[2] - 利率固定,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且不变[2] 发行相关 - 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2] - 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无担保[2][3] 资金用途与授权 -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置换流动资金贷款[2]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办理融资具体事宜[3]
厦门信达(000701)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2025-12-29 19:33
债券发行 - 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2] - 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5] - 基础期限不超过5年[7] 债券特性 - 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9] - 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11] 利息支付限制 - 付息日前12个月内分红或减资,不得递延利息[12] - 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未偿付完毕前不得分红或减资[12] 增信与资金用途 - 拟由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增信担保[13] - 募集资金扣除费用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存量有息负债[14] 承销方式 - 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18]
厦门信达(000701)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2025-12-29 19:33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10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 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及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 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发行公司债券 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 行。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权经 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发行方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经过逐项自查,认为公 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一次或分期面向专业 ...
厦门信达(000701) - 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12-29 19:32
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 Guantao Law Firm 中国福建省厦门市七星西路 178 号七星大厦 23 层 邮编:361012 电话: 0592-5205899 传真: 0592-5202133 E-mail: guantao@guantao.com http: // www.guantao.com 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司委托,指派黄泽鹏、庄淑琴律师(以 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贵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是否合 ...
厦门信达(000701)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12-29 19:3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尚需经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