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0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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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京蓝: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3-12-29 16:32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3-12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3 年 6 月 5 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 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或"法院") 作出的(2023)黑 01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黑 01 破 1 号《决定 书》,裁定受理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黑龙江 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4.1 条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3 年 6 月 6 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4.10 条: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
*ST京蓝: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2023-12-26 19:18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出资人权 益调整的方式,包括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股票的分配和 处置以及业绩补偿股份的权益调整,具体如下: 京 蓝 科 技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京蓝管发〔2023〕43 号 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 情况的监督报告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5日,贵院作出(2023)黑 01 破申 1 号《民事裁 定书》及(2023)黑01破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京 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黑 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京蓝科技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 体负责开展重整各项工作。2023年 11月 27 日,贵院依法作出 (2023) 黑 01 破 1-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京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京蓝科技重整 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 及重整计划规定,京蓝科技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 整计划的执行。管理人现将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向贵院报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实施资 ...
*ST京蓝: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3-12-26 19:18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3-120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3.鉴于公司仍存在其他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 将继续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京 蓝",股票代码仍为"000711",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 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连续 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2 年 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 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被深交所叠 ...
*ST京蓝: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2023-12-26 19:18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3-11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3 年 12 月 26 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 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或"法院") 作出的(2023)黑 01 破 1-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京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作出的(2023)黑 01 破申 1 号《民 事裁定书》及(2023)黑 01 破 1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 重整申请,并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暨指定管理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023 年 11 月 27 日,哈尔滨中院依法作出(2023)黑 01 破 1-3 号《 ...
*ST京蓝: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2023-12-26 19: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1 月 27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 中院"或"法院")作出(2023)黑 01 破 1-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京 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京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2023 年 12 月 26 日,京蓝科技从管理人处知悉,管理人已向哈尔滨中院提 交了《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具体情况 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重整计 划》由京蓝科技在管理人监督下执行。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3-12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经管理人监督,截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京蓝科技已完成《重整计划》全 部执行工作: 1.根据重整计划的 ...
*ST京蓝:《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6 19:16
广 东 广和 律师 事 务所 关 于 京蓝 科技 股 份有 限公 司 重 整 计划 执行 完 毕的 法 律 意见 书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三年 十二月 广 东 广 和 律 师 事 务 所 GUANGHE LAW FIRM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国际创新中心 A 座 10 层(518026) 10/F, Tower A, Shenzhen International Innovation Center, 1006 Shennan Avenue, Shenzhen 518026, P.R.China Tel: +86 755 8367 9909 Fax: +86 755 8367 9694 第 1 页 共 7 页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6)公司向管理人提交的《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 专项法律意见书 致: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者"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ST京蓝:关于公司持有部分股权及应收债权资产包处置进展暨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更的公告
2023-12-26 19:16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3-12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有部分股权及应收债权资产包处置进展 暨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司")持有的京蓝生 态科技有限公司、京蓝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京蓝有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京蓝资 源科技有限公司、京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京蓝环境建设(北京)有限公司、浙 江京蓝得韬投资有限公司等 7 家股权及京蓝科技对相关主体的应收债权,已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拍卖成交,经法院裁定归买受人所有,自该日起,前述股权 及应收债权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持有部分股权及应收债权的处置进展暨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更情况公告 如下: 一、资产包处置进展暨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更情况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京 ...
*ST京蓝: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3-12-22 19:28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3-118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暨指定管理人的 公告》,哈尔滨中院裁定受理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 并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4.1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3 年 6 月 6 日 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法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3 年 6 月 5 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 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或"法院") 作出的(2023)黑 01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黑 01 破 1 号《决定 书》,裁定受理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黑龙江 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 ...
*ST京蓝:关于公司持有部分股权及应收债权资产包处置进展的公告
2023-12-18 18:38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3-117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有部分股权及应收债权资产包 处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司")持有的京蓝生 态科技有限公司等 7 家公司股权以及京蓝科技对相关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应收 债权(以下简称"资产包(三)",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9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处置部分股权及应收债权资产包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8)第三次拍卖成交后发生买受人悔拍行为,管理人已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发布资产包(三)第四次拍卖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资产包(三)处置进 展公告如下: 一、资产包(三)处置进展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第一 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情况的公告》(公 ...
*ST京蓝: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3-12-15 16:22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3-115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3 年 6 月 5 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 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或"法院") 作出的(2023)黑 01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黑 01 破 1 号《决定 书》,裁定受理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黑龙江 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4.1 条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3 年 6 月 6 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4.10 条: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