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0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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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泰山(000720) -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5-01-23 00:00
会议情况 - 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1] - 应出席4人,实际出席4人[1] 议案审议 - 审阅《关于公司与华能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 - 认为关联交易因业务需发生,价格合理[1] - 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1]
新能泰山(000720)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3 00:00
会议信息 - 2025年1月12日发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1月22日现场召开[2] - 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10人[2] 议案表决 - 选举李晓为董事长[2] - 补选及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通过[2] - 聘任殷家宁为董事会秘书[3] - 通过《2024年工资总额清算报告》议案[3] - 《与华能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4] 人员信息 - 李晓1978年12月出生,任公司董事长[7] - 殷家宁1984年11月出生,任公司党委委员等职[8] - 殷家宁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及办公地址[9]
新能泰山(000720)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23 00: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1月22日14: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3] - 112名股东及代表参会,代表股份604,338,718股,占比48.0958%[5] 表决情况 - 现场3名代表599,579,721股,占比47.7170%;网络109名代表4,758,997股,占比0.3787%[5] - 中小投资者109名代表4,758,997股,占比0.3787%[5] 选举结果 - 李晓等3人当选非独立董事,同意率超99.4%[6][7] - 补选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同意率99.4575%[8] 会议合法性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10]
新能泰山(000720) - 关于公司与华能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25-01-23 00:00
业绩相关 - 上一年度向华能集团销售商品实际发生额30775.06万元,占同类业务28.51%[5] - 2025 - 2027年向华能集团年销售预计不超60000万元[4] 未来展望 - 拟2025年1月22日与华能集团签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12] - 关联交易待股东大会批准,有利扩大市场、提高业绩[2][13] 决策流程 - 2025年1月21日独立董事会议同意关联交易议案[14] - 2025年1月2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预计议案[2]
新能泰山(000720)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23 00:00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5]0008号 二〇二五年一月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12 层 邮编:100007 12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s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 010-56500900 传真(Fax): 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5]0008 号 致: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 ...
新能泰山(000720)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7 00:00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5-003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 4.会议由董事李景新先生(代行董事长职务)主持,公司监事会 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工作变动,张彤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 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因工作安排,石林丛女 士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副主 任委员职务,杨汉彦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能能源 交通产业控 ...
新能泰山(000720) - 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7 00:00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5-005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泽平先生召集并主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监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补选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谭泽平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
新能泰山:关于公司与能源交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24-12-30 2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 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 年度,山 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子公司) 将向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交通公司") (包括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及其他服务,预计每年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2.能源交通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能源交通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4-055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能源交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3.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能源交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彤先生、石林 丛女士、管健先生、马玉锋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新能泰山: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4-12-30 20:58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现 场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 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会议对拟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能源交通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全体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 原则,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刘朝安 温素彬 程德俊 张骁 2024 年 12 月 30 日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本次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本次关 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新能泰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30 20:58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4]0173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12 层 邮编:100007 12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s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 010-56500900 传真(Fax): 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4]0173 号 致: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