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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泰山(0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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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增减持汇总
新浪财经· 2025-08-04 22:43
减持公司数量及类型 - 8月4日盘后共有22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减持情况 当日无公司披露增持情况 [1] - 涉及减持主体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投资基金等多种类型 [3] 具体减持计划及比例 - 山外山遭大健康和力远健鲲合计减持2.26%股份 [3] - 开普检测副总经理贺春、张冉拟减持不超过0.54%股份 [3] - 红旗连锁遭永辉超市拟减持不超过1%股份 [3] - 通达股份控股股东拟减持不超过3%股份 [3] - 神火股份遭普天工贸拟减持0.90%股份 [3] - 康泰医学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管拟减持不超过3.59%股份 [3] - 步科股份控股股东上海步进计划减持不超过3%股份 [3] - 晶雪节能股东计划减持不超过3%股份 [3] - 雪迪龙拟减持不超过总股本1% [3] - 华电辽能股东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拟减持不超过1%股份 [3] - 三维股份股东赤钥10号投资基金计划减持不超过1%股份 [3] 具体减持数量及完成情况 - 达意隆董事吴小满计划减持不超过4.22万股 [3] - 吉宏股份董事长干亚朋计划减持不超过304万股 [3] - 能辉科技副总经理罗联明计划减持不超过2万股 [3] - 胜宏科技减持主体已完成减持约237万股 [3] - 中芯国际遭华夏其余减持65.18万股 [3] - 成都先导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500万股 [3] - 工大高科副董事长张汉龙计划减持不超过15万股 [3] - 飞乐音响股东拟减持不超过2963.98万股(占总股本1.1823%) [3] - 奥锐特高管赵珍平拟减持不超过6.25万股 [3] 特殊减持情形 - 赛腾股份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存在股东减持公司股票情形 [3]
新能泰山股价微跌0.54% 股东会通过保理融资议案
金融界· 2025-07-30 00:34
股价表现 - 7月29日股价报收3.66元 较前一交易日下跌0.02元 跌幅0.54% [1] - 当日成交量为107315手 成交金额达0.39亿元 振幅为2.45%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149.64万元 占流通市值的0.03% [1] 公司业务 - 属于电网设备行业 主营业务涉及电力设备制造和新能源开发 [1] - 作为山东板块央国企改革概念股 具有风能等新能源业务布局 [1] 公司治理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1]
新能泰山: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34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现场会议地点为金睿谷5号楼 [1] - 会议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 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总人数未直接披露,但现场参与表决股东3名,代表股份590,334,3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813% [1] -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股东242名,代表股份10,823,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14% [1] -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 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 - 第一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1,320,468股(92.3366%),反对5,827,958股(7.5453%),弃权91,200股(0.1181%),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 - 中小股东对第一项议案表决:同意4,904,310股(84.3120%),反对5,827,958股(53.8456%),弃权91,200股(0.8426%) [2] - 第二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00,007,395股)及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23,910,769股)回避表决 [3] - 第二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95,197,932股(99.0086%),反对5,863,658股(0.9754%),弃权96,200股(0.0160%),该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 - 中小股东对第二项议案表决:同意4,863,610股(84.9356%),反对5,863,658股(54.1754%),弃权96,200股(0.8888%) [3] - 第三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95,201,832股(99.0093%),反对5,859,658股(0.9747%),弃权96,200股(0.0160%),该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 - 中小股东对第三项议案表决:同意4,867,510股(84.9717%),反对5,859,658股(54.1385%),弃权96,300股(0.8897%) [4] - 第四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95,181,031股(99.0058%),反对5,859,658股(0.9747%),弃权117,101股(0.0195%),该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 - 中小股东对第四项议案表决:同意4,846,709股(84.7795%),反对5,859,658股(54.1385%),弃权117,101股(1.0819%) [4] - 第五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95,177,131股(99.0051%),反对5,863,658股(0.9754%),弃权117,101股(0.0195%) [5] - 中小股东对第五项议案表决:同意4,842,809股(84.7435%),反对5,863,658股(54.1754%),弃权117,001股(1.0810%) [5] - 第六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95,227,431股(99.0135%),反对5,813,158股(0.9670%),弃权117,101股(0.0195%) [5] - 中小股东对第六项议案表决:同意4,893,109股(84.2080%),反对5,813,158股(53.7088%),弃权117,201股(1.0828%) [5] - 第七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95,201,232股(99.0092%),反对5,859,658股(0.9747%),弃权96,900股(0.0161%) [6] - 中小股东对第七项议案表决:同意4,866,910股(84.9662%),反对5,859,658股(54.1385%),弃权96,900股(0.8953%) [6] 法律意见及会议结果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认定会议召集人、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1] - 会议决议文件包括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
新能泰山: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34
会议基本信息 -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5号楼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1][3]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于2025年7月11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会议通知 通知载明了会议时间、地点、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详细信息 [2][3]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245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1,239,626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47.86% 其中现场出席代表16名 代表股份523,991,000股 网络投票股东229名 代表股份77,248,626股 [4]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71,320,468股 占比92.3366% 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和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票占比45.3118% 反对票占比53.8456% [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通过 同意票595,197,932股 占比99.0086% 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票占比44.9358% 反对票占比54.1754% [6][7]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通过 同意票595,201,832股 占比99.0093% 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票占比44.9718% 反对票占比54.1385% [8]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通过 同意票595,181,031股 占比99.0058% 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票占比44.7796% 反对票占比54.1385% [9]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595,177,131股 占比99.0051% 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票占比44.7436% 反对票占比54.1754% [1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595,227,431股 占比99.0135% 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票占比45.2083% 反对票占比53.7088% [11][12] - 《关于修订<决策管理及授权规则>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595,201,232股 占比99.0092% 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票占比44.9663% 反对票占比54.1385% [13] 法律合规性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会议程序及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认为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1][2][4] - 会议表决程序由律师及股东代表共同监督计票 现场表决票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 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和披露 [13]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4][13][14]
新能泰山: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7-29 21:25
公司融资动态 - 新能泰山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 [2] - 该融资议案已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
新能泰山(00072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9 19: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1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会议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不能履职时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1]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4] 表决规则 - 股东与股东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2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8]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2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9]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33]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4]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5]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4] 其他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订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39]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39]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特殊原因致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报告[34]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章程就任[34]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37] - 公司应按规定对法院判决或裁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7]
新能泰山(00072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9: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含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近36个月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人员不得担任[8] - 近36个月受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0] - 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员[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4][15]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17] - 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异议意见[19]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含五项内容并签字报告[18][19] - 履职特定情形及时向深交所报告[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2] 独立董事权益保障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24] - 公司提供必要工作条件[25] - 有关人员配合行使职权[25]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费用[25] - 公司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5]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6]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28]
新能泰山(000720)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29 19: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3月18日发起设立,1994年3月注册登记[8] - 1996年12月31日重新登记为山东电缆电器股份有限公司[8] - 1999年11月3日更名为山东鲁能泰山电缆股份有限公司[8] - 2009年10月13日更名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6,531,571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56,531,571股,均为普通股[23] 股份相关规定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3] - 董事会作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3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收回违规收益[32]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提起诉讼[38]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4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6][5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2]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73] 交易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78][79]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计评估、股东会审议且2/3以上通过[8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5%以上由独立董事同意后交董事会决议[81] - 关联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5%以上需股东会批准[8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01] - 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前1日通知[101]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2]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35]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36] - 无重大投资计划时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股东会须2/3以上表决通过[137,138]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134] -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内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42,143]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及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46,14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5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56,157,158]
新能泰山(00072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9 19:01
董事会人员构成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1/2[5] 股东会相关 - 独立董事等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召集[8] - 股东会召开前股东提临时提案,董事会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9] 公司运营时间规定 - 公司完成股利派发须在股东会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9]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0天通知[10] 董事长选举罢免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3]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5]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1日通知董事[1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临时增加会议议案或事项,需到会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9] - 关联交易决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开会为原则,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现场或电话视频审议表决[23] 董事会决议 - 董事会决议应书面记载,董事签字并承担责任,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26] - 董事会应在会议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将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并公告[27] - 董事会决议涉及重大事项,需按规定分别披露决议公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29] - 董事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通知、召开情况、董事出席情况、议案表决情况等内容[29] 决议执行与保密 - 董事会决议交由总经理组织实施,执行情况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30][31] - 董事和与会人员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及董事会会议内容[30] 规则相关 - 规则未尽事宜按《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执行[33] - “以上”包括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33]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33]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33]
新能泰山(000720)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9:01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等的法人[5]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公司董事等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审议披露[10][11]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1] 担保相关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4] 其他交易规定 - 委托理财等交易可按额度计算标准适用审议披露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4] - 与关联财务公司金融业务以存款本金额度及利息等较高者为标准适用规定[15] - 放弃权利导致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以相应金额较高者为标准适用规定[17]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投资等发生额为计算标准适用规定[17] 资产购买特殊规定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等[20]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规定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21]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原则 - 在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进行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23] 董事会审议规定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5] 股东会审议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26] 特定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及审议程序,并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相关义务,但特定情形仍需履行[28] 协议及制度规定 - 进行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按变更后交易金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30]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33]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抵触时以后者为准[3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5]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