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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物股份(00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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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物股份(000757)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7 00:00
营业收入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1.26亿元,同比增长20.27%[3]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27.16亿元,同比增长12.29%[3] 净利润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8.08万元,同比增长148.07%[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7.96万元,同比增长1094.58%[3] - 净利润为-5094.32万元,去年同期为512.45万元[3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94.47万元,去年同期为512.22万元[32]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综合收益总额为-50,943,173.42元,去年同期为5,124,453.29元[3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50,944,706.19元,去年同期为5,122,235.29元[33] 每股收益 - 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267元/股,同比增长187.10%[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为-0.0827元/股,同比增长1174.03%[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27元,去年同期为0.0077元[33]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827元,去年同期为0.0077元[33] 现金流量 - 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15.73万元,同比增长170.2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850,448.5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0.25%,主要原因是公司支付现金方式采购的整车增加[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973,648.5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19%,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减少[2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2,407,454.5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6.08%,主要原因是部分子公司厂家融资收到的现金增加[2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645,326.1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87.96%,综合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的影响[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850,448.58元,去年同期为95,157,343.43元[3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973,648.51元,去年同期为-45,811,463.39元[3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2,407,454.56元,去年同期为-49,719,436.97元[3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645,326.12元,去年同期为-449,917.90元[3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40,706,443.44元,去年同期为459,667,577.30元[34] 股东权益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78.05万元,同比增长86.00%[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08.29万元,同比增长652.34%[3] - 第三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90%,同比增长164.71%[3]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8,082,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23] - 前10名股东中,天津市浩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最高,为27.73%,持股数量为147,715,694.00股[24] - 公司总股本由640,205,880股变更为532,716,095股,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下降至1.13%[28]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721,893,467.28元[36]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723,298,369.52元[37]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为2,696,098,400.18元[37] 资产负债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总资产为28.42亿元,相比上季度的27.02亿元有所增加[30] - 流动资产合计为19.79亿元,非流动资产合计为8.64亿元[30] - 流动负债合计为11.14亿元,非流动负债合计为5519.89万元[30]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72亿元,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为28.42亿元[30]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流动负债合计为912,808,978.92元[36]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非流动负债合计为59,991,051.74元[36]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负债合计为972,800,030.66元[36] - 非流动资产合计从946,617,175.39元调整为952,244,376.19元,增加5,627,200.80元[35]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调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5,627,200.80元[37]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调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5,503,350.49元[37]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调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增加未分配利润123,850.31元[37] 其他财务指标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7.16亿元,同比增长12.3%[31] - 营业总成本为27.35亿元,同比增长13.2%[31] - 少数股东损益为1532.77元,去年同期为2218元[32] - 研发费用为1509.37万元,同比下降18.3%[32] - 2023年1-6月公司及子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2,234.52万元[28] - 公司注册资本由64,020.5880万元变更为53,271.6095万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8] - 2023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71,484,064.55元,较年初减少0.15%[29]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38]
浩物股份:《战略规划管理办法》(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9:34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规划管理办法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战略管理体系,增强核心竞争 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七条 战略投资部是公司战略规划的制订(修订)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修订)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 2、负责审核公司专项规划、子公司战略规划; 第三条 战略规划是指根据外部环境和内部资源及能力状况,为求得生存和长期稳 定地发展,为不断获得新的竞争优势,对未来一定时期内方向性、整体性、全局性的 定位、发展目标及其实现途径和措施的总体谋划。 第四条 战略规划管理是指通过战略规划的分析与制订、执行与控制、监督与评估, 以保证公司实现发展目标动态的不间断管理过程。 第五条 战略规划体系分为公司战略规划、公司专项规划、子公司战略规划。 第六条 战略规划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发展的原则; 4、坚持前瞻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八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是公司战略规划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 ...
浩物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9:34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 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 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四川 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 ...
浩物股份:《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9:34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分散使用,也 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公司选举两 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
浩物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9:34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它用途。募集资金专户数量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 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确保本办法的有效 实施。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 ...
浩物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9:32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 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 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 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使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浩物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9:32
第一章 总则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产生重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 息,在规定时间、规定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或 证券交易所的行为。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 ...
浩物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9:32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 任职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实施细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 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 小组成员 2 名,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担任。 第一条 为适应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