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0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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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轻机(0008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4 19:33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8] -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9]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深交所公开变动内容[10] 短线交易规定 - 董事、高管和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0] 减持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13]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3]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3][14] 禁售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减持股份[6][14] - 公司或本人涉嫌违法犯罪未满六个月不得转让减持股份[6][14] 转让比例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6]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6] - 上市满一年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自动锁定[17] 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买卖股票[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买卖股票[18] 违规处理 - 公司可对违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警告、降职等处分[21] - 违规买卖造成损失依法追究责任[21] - 违规短线交易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21]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1]
京山轻机(00082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4 19:33
投资审批制度 - 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4] - 六种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10] - 六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12] - 五种情况由董事长审批,资产总额占比5%以上[12] - 未达董事长审议标准由投资项目管理小组审查决定[15] - 风险投资低于5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以上经股东会审议[15] - 证券投资不论金额须经相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投资管理流程 - 项目投资前组织建立投资项目管理小组[7] - 财务部负责财务相关工作,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检查[5] - 财务部全面完整记录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17] - 财务部每月取得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17] - 审计监察部对投资公司定期或专项内部审计[18] 投资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投资信息公告[19] - 公开披露前知悉人员签保密函并报备[19] - 明确责任部门并将联络方式向董事会备案[19] 投资违规处罚与收回 - 4种擅自投资行为公司有权处罚责任人[19] - 投资项目期满可收回,有悖方向可转让[20] - 相关部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财务审计评估[21]
京山轻机(00082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4 19:33
资金占用防范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侵占公司利益、占用资金[2][3][4] - 公司不得为其垫支费用等,担保须经股东会批准[5][7] 组织与责任 - 设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7] - 董事长是防占用和清欠第一责任人[8] 检查与处理 - 集团财务定期检查子公司资金往来[8] - 违规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公告[9] - 侵占资产应司法冻结,可变现股权偿还[11] 人员处分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将被处分或追责[13]
京山轻机(000821) - 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24 19:33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的 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的原则,且就对外财务资助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深圳证券交易 ...
京山轻机(000821) - 公司章程
2025-10-24 19:3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首次向公众发行普通股5500万股,1998年6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22,874,778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22,874,778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股东权益与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6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7]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定事项需2/3以上通过[5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6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至2名[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8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84] 各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4][95]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95]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96] 管理层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1名,副总经理(副总裁)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98] - 总经理(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98]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3] - 成熟期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06] - 成熟期有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06] - 成长期有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06]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8] 重大事项与决议 - 公司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8]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8]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57]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10]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1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125]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133][134]
京山轻机(00082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4 19:3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三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七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多样[11]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京山轻机(00082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4 19:33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符合特定情形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5] 管理流程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事务[8] - 业务部门提交资料经审核、审批可暂缓、豁免披露[8] 登记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登记多类事项[8] - 报告期内登记材料应在公告后十日内报送[10] 责任机制 -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业务责任追究机制[12]
京山轻机(00082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4 19:33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及时披露[7] - 六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7] - 股东会审议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担保额度调剂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进行担保额度预计,满足条件可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2]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处获担保额度[12] 担保事务流程 - 日常办理对外担保事务的部门为财务部门[15] - 收到担保申请,需对被担保企业资信调查并要求提供资料[15] - 财务部门收到资料后,对被担保对象资信、利益和风险分析并实地考察[15] - 财务部门提建议,经总裁审核后上报董事会[16] 担保监督与披露 - 内审部门定期核查对外担保实施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18] - 业务部门须在担保合同签订两交易日内告知财务部和证券投资部并备案[19] - 被担保人出现特定情形公司不得提供担保[22]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义务,公司应在十个交易日内执行追偿措施[24]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5] - 财务部门在债务追偿开始后五个交易日内和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备案追偿情况[25] 责任与制度生效 - 因控股股东等不偿债致公司担责,董事会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并追责[25] - 相关责任人违规担保或怠于履职致公司损失须担责或受处罚[27] -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0][31]
京山轻机(00082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4 19:3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若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需在相关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2]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3]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5]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并担任召集人[19]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9] 决策与表决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特定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会议与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于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26]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2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表决方式有举手、记名投票等[2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应至少保存十年[27]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等[29] - 两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 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职工作条件和协助[30]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方报告,履职信息应披露[31]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1] - 公司应给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31]
京山轻机(00082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9:3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至2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6]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6] 董事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4]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相关人员[1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或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15] 会议通知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发出,临时会议通知需在会议召开3日前发出[19][21] - 遇特殊或紧急情况,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豁免临时会议通知要求,过半数董事在场时可当即召开会议[21] 会议出席 - 一名董事最多接受两名董事委托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只能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7] 会议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29]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且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29]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30] 资料保存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至少保存10年[32]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为10年[35]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前须送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指定报刊公告前公司不得向公共传媒披露相关信息[37]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应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39] 董事责任 -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可免责[39] 保密义务 - 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其他知情人对公告内容在正式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41] 会议评价 - 每次董事会应听取前次会议决议实施情况报告并作出评价,载入会议记录[45] 职工利益 - 董事会研究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应事先听取工会意见,必要时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会议[47] 其他职责 - 董事会在股东会召开、召集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并履行职责[47] - 董事会审议投资、担保等事项时应遵守相关规定[47] 规则修改 - 《公司章程》修改后与本规则不一致或股东会决定修改时应修改本规则[49] 规则解释与生效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9]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