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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轻机(0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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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核心事件与监管处罚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6年1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 - 处罚源于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6] - 具体违法事实为:2018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通过虚假合同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5,819.2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960.10万元,导致公司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4,670.4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49%[12] - 公司因此被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李健、罗月雄、王建平各被罚款250万元,曾涛被罚款30万元[14] 股票交易变更与影响 - 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9日开市起停牌1天,于2026年1月20日复牌[3] - 自2026年1月20日开市起,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京山轻机”变更为“ST京机”,股票代码不变[3] -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5] - 根据监管规则,此情形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6] 公司已采取的整改与补救措施 - 公司已于2022年1月对涉及慧大成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7][21] - 该次会计差错调整是公司发现子公司财务异常后主动报案,并根据公安机关调查进展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的更正[7] - 涉事主体慧大成早已关停,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及经营体系无任何关联[22] - 相关司法程序已终结,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5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慧大成原股东犯合同诈骗罪[20] 公司当前经营状况与未来安排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8] - 公司主营光伏装备业务、锂电装备业务、包装装备业务经营状况平稳有序[24] - 公司认为本次处罚系对已完结历史事项的行政程序性处理,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构成新的重大不利影响[24] - 公司将在满足条件(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后,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7]
京山轻机 回应股票被“ST”
中国证券报· 2026-01-18 22:20
事件概述 - 京山轻机因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司股票将于1月2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变更为“ST京机” [2] 事件原因与性质 - 虚假记载源于已关停的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系其原股东为完成业绩承诺在独立运营期间实施的财务欺诈行为 [3] - 公司主动发现财务异常并于2021年向公安机关报案 司法程序已终结 2024年5月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慧大成原股东犯合同诈骗罪 [3] 公司已采取的整改措施 - 财务追溯调整已完成 公司于2022年1月审议通过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议案 对涉及慧大成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 - 涉事主体慧大成早已关停 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及经营体系无任何关联 [4] 事件对公司的影响 - 对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公司表示处罚为追溯性程序完结 不涉及当前主营业务 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2][5] - 对财务状况无新增影响 相关财务后果已在2022年完成的追溯调整中充分体现 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构成新的重大不利影响 [2][6]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光伏装备业务、锂电装备业务、包装装备业务 经营状况平稳有序 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均按计划推进 [5][6] 公司后续安排与计划 - 公司已启动全面的内控体系升级计划 包括强化对子公司的穿透式管理、引入智能化风控平台、重塑合规文化 [2] - 公司将以此为契机 在全集团范围内启动内部控制全面自查与整改专项工作 重点加强对子公司的治理与监督 并强化相关人员合规培训 [6] - 公司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并满足规定期限后 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6]
京山轻机,回应股票被“ST”
中国证券报· 2026-01-18 22:17
事件概述 - 京山轻机因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司股票将于1月2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变更为“ST京机” [1] 处罚原因与性质 - 处罚源于已关停的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其在2018年独立运营期间 原股东为完成业绩承诺实施了财务欺诈行为 [3] - 公司主动发现财务异常并于2021年报案 相关司法程序已于2024年5月终结 慧大成原股东被认定犯合同诈骗罪 刑事责任已追究完毕 [3] - 此次处罚是对已完结历史事项的行政程序性处理 具有追溯性 [2][5] 财务影响与整改 - 公司已于2022年1月完成对涉及慧大成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的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所有历史财务影响均已消除 [3] - 本次处罚可能产生的财务后果已在以往年度报表中充分体现 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构成新的重大不利影响 [1][5]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公司强调 本次处罚事项对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对财务状况无新增影响 [1][2] - 涉事主体慧大成早已关停 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及经营体系无任何关联 [4]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光伏装备、锂电装备、包装装备三大主营业务经营状况平稳有序 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均按计划推进 [5][6] 公司后续措施 - 公司管理层就历史问题向投资者、合作伙伴及公众致歉 [2] - 公司已将此事件视为深刻教训 立即启动了全面的内控体系升级计划 包括强化对子公司的穿透式管理、引入智能化风控平台、重塑合规文化 [2] - 公司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并满足规定期限后 及时向深交所提交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6]
京山轻机历史遗留问题落地 公司已启动全面内控体系升级计划
证券日报网· 2026-01-18 18:45
公司受处罚及股票处理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6年1月16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9日开市起停牌1天 并于1月20日复牌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由“京山轻机”变更为“ST京机” 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1] - 处罚源于已关停的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独立运营期间存在由原股东策划的财务造假行为 导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1] 公司对处罚的回应及影响评估 - 公司及董事会完全尊重并接受证监会的监管决定 并就历史问题向投资者、合作伙伴及公众致歉[2] - 所涉主体早已关停 相关问题已在法律和财务层面获得彻底解决 责任人已获刑 公司已于2022年完成追溯调整[2] - 公司表示本次处罚为追溯性程序完结 不涉及当前主营业务 对现有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运营、订单交付、研发创新一切正常[2] -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且届满12个月后 公司将依法依规向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2] 公司主营业务现状 -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包装及锂电池装备三大板块 运行稳健[2] - 在光伏装备领域 公司已率先完成下一代钙钛矿电池核心量产装备的开发与验证 并与全球领先的钙钛矿研发机构及企业建立合作[3] - 锂电池装备业务是公司明确的增长引擎 已成功拓展至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智能装备领域 在大圆柱电池、储能电池模组/Pack线等高端设备上订单饱满 具备独特竞争力[3] - 包装装备业务通过智能化升级与国际化拓展 海外市场毛利率持续优化[3]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公司已将此次事件视为深刻教训 并立即启动了全面的内控体系升级计划 包括强化对子公司的穿透式管理、引入智能化风控平台、重塑合规文化[3] - 公司管理层明确表示 将把全部精力集中于三大主业的科技创新与市场拓展 以扎实的业绩回报投资者信任[3] - 公司承诺将加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 通过说明会、开放日等形式 更透明地展示公司治理与经营成果[3]
京山轻机(000821)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整改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6-01-18 16:30
事件回顾 - 2026年1月16日公司因《2018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收处罚告知书[1] - 慧大成原股东为完成业绩承诺实施财务欺诈[1] - 2024年5月慧大成原股东被判合同诈骗罪[1] 影响情况 - 本次处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无重大新增影响[3] 后续举措 - 公司股票将被ST并申请撤销[4] - 启动内控自查整改,加强子公司治理监督[4]
国家电网“十五五”投资4万亿元,固态电池近期催化密集落地
国盛证券· 2026-01-18 14:32
行业投资评级 * 报告未明确给出整体行业的投资评级 但各细分板块给出了具体的投资建议和关注标的 核心观点 * 光伏产业链价格出现上涨信号 多晶硅价格企稳 电池及组件价格持续上调 行业自律与成本推动是主因[1][15] * 风电与电网板块迎来国内外双重利好 英国海风拍卖规模超预期 验证欧洲景气度上行 同时国家电网“十五五”规划投资额大幅增长 奠定国内电网建设高增长基调[2][17][18] * 氢能与储能行业保持高增长 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销量同比大增 新型储能新增装机规模显著提升 但储能系统价格同比下降 预计2026年受原材料价格影响可能上行[3][20][21][25] * 固态电池产业化进程加速 政策与车企动作密集 2026年被视为量产元年 产业链迎来发展机遇[4][29] 行情回顾 * 2026年1月12日至1月16日 电力设备新能源板块(中信)上涨0.4% 2026年以来累计上涨5.3%[12] * 细分板块中 电网设备(申万)表现最佳 期间上涨5.63% 光伏设备(申万)上涨3.52% 电池(申万)上涨2.13% 风电设备(申万)下跌1.28%[13][14] 新能源发电 光伏 * 价格动态:本周多晶硅n型复投料成交均价为5.92万元/吨 环比持平 N型电池片(183N、210RN、210N)均价上调至每瓦0.40元人民币 分布式组件成交均价涨至每瓦0.72元人民币 TOPCon组件国内均价调涨至每瓦0.71元人民币[1][15] * 投资方向:关注供给侧改革下的产业链涨价机会 如通威股份、协鑫科技、隆基绿能等 关注新技术带来的中长期成长机会 如迈为股份、爱旭股份等 关注钙钛矿GW级布局的产业化机会 如金晶科技、捷佳伟创等[1][16] 风电&电网 * 海外风电:英国第七轮差价合约(AR7)海风拍卖结果出炉 总规模约8.4GW 远超此前约6GW的预期 其中固定式8245MW 漂浮式192.5MW 主要开发商为RWE和SSE Renewables 这验证了欧洲海风景气度上行 预计2026-2027年为海外订单大年[2][17] * 国内电网:“十五五”期间 国家电网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预计达到4万亿元 较“十四五”投资增长40% 主网方面将加强特高压建设 跨省输电能力较“十四五”末提升超30% 配网建设将加速以满足充电设施等接入需求[2][18][19] * 投资方向:风机环节关注金风科技、明阳智能等 海缆环节关注东方电缆、中天科技等 关注欧洲海风单桩产能紧张带来的出海机会 如大金重工、天顺风能等 特高压设备关注平高电气、许继电气、国电南瑞等 配网设备关注东方电子、四方股份等[2][18][24] 氢能 * 行业数据:2025年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产量、销量分别为7655辆和7797辆 同比增长38%和44% 2015年至2025年累计产销量分别达3.17万辆和3.13万辆[3][20] * 投资方向:关注优质设备厂商如双良节能、华电重工 以及氢气压缩机头部标的如开山股份、冰轮环境[3][20] 储能 * 行业数据:2025年国内新型储能新增装机达58.6GW/175.3GWh 同比增长38%/60% 其中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新增装机占比超70% 区域上 内蒙古、新疆、江苏新增装机规模居前[3][21] * 价格动态:2025年全年2小时储能系统平均中标价格为0.55元/Wh 同比下降16.9% 2小时储能EPC平均中标价格为1.04元/Wh 同比下降13.04% 预计2026年碳酸锂价格上涨可能推动储能均价上行[3][25] * 投资方向:建议关注国内外增速确定性高的大储方向 如阳光电源、阿特斯、科华数据等[3][28] 新能源车 * 固态电池:近期催化密集 工信部明确将固态电池置于“十五五”产业重要位置 一汽红旗全固态电池包实车下线并计划2027年量产 多家车企如长安、奇瑞、广汽、比亚迪在2026年均计划取得实质性进展 2026年被视为固态电池量产元年[4][29] * 投资方向:固态电池产业链关注厦钨新能、海亮股份、先导智能等 电池环节关注宁德时代、亿纬锂能等 中游材料环节关注科达利、恩捷股份、天赐材料等 钠电池环节关注容百科技、振华新材等[4][29][30] 一周重要新闻摘要 * 新能源汽车:容百科技与宁德时代签订超1200亿元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协议 宁德时代拟投资近32亿元入股富临精工并达成采购合作 时代长安动力电池二期项目签约 总投资55亿元规划25GWh产能 卫蓝新能源签约江苏江宁 拟投52亿元建设15GWh固态电池基地[35][36][37] * 光伏:华能、中广核中标云南490MW光伏指标 贵州下发900MW风光指标 山西启动2026年机制电价竞价 总机制电量95.76亿度 天津300MW分布式光伏EPC项目中标单价约3.07元/瓦[38][39] * 风电:明阳智能在乌兰察布成立新能源装备公司 华能中选甘肃700MW风电项目 浙能1.8GW风电项目启动风机招标 河北承德启动1.88GW风光项目竞配[39][40][41] * 储能:乌兰察布市公示2.2GW/8.8GWh新型储能项目投资主体 山西200MW/400MWh共享储能EPC中标单价约1.26元/Wh 天合储能在拉美再获1.203GWh储能订单 阳光电源将在埃及苏伊士运河经济区建设年产能10GWh的储能制造基地[41][42][43]
京山轻机因财务造假被罚500万元 股票简称变更为“ST京机”
经济观察网· 2026-01-18 13:48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违规及处罚 - 公司因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3] - 公司股票于1月19日停牌一天,1月20日复牌后,股票简称由“京山轻机”变更为“ST京机”,每日股价涨跌幅限制从10%下调至5%[3][4] - 湖北证监局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同时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健、子公司时任董事长罗月雄、总经理王建平各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曾涛处以30万元罚款[4]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公司于2018年2月取得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3] - 在2018年年报中,慧大成及其子公司通过虚假合同等手段,虚增营业收入5819.2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960.10万元,导致合并利润总额虚增4670.4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49%[3] - 公司在2021年6月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引用了上述虚假数据,并于2022年1月29日发布公告对2018年年报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4] 公司应对措施及现状 - 公司表示财务数据纠正是发现子公司财务异常后主动报案,并根据公安机关调查进展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的修正[4] - 公司强调该事项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仍正常有序开展[4] -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事项向投资者致歉,并表示将吸取教训,加强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在风险警示期间将通过多种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6] 股份回购计划的不确定性 - 公司于2025年10月通过一项股份回购计划,拟使用不低于6850万元且不超过1.37亿元资金回购股份[5]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约2529.20万元完成部分回购[5] - 随着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市场流动性、投资者情绪等将发生显著变化,为股份回购计划的后续实施、定价及节奏带来了不确定性[5] 撤销风险警示的条件与展望 - 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已就行政处罚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是自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6] - 公司表示已在2022年完成会计差错更正,将在满足时间条件后第一时间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6] - ST标识的实施标志着公司进入为期至少一年的风险观察期,将检验公司内控整改的实际成效[7] 行业监管环境与信号 - 此次处罚决定体现了监管层对财务造假行为的“零容忍”态度[6] - 在注册制改革深入推进的背景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6] - 此案向市场传递明确信号:财务真实性是上市公司不可逾越的底线,完善公司治理与规范信息披露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7]
虚增利润4670万 京山轻机遭罚500万元并强制ST
经济观察网· 2026-01-18 12:21
公司财务造假与监管处罚 - 公司因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收到湖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将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1] - 公司股票自1月19日起停牌一天,1月20日复牌后简称由“京山轻机”变更为“ST京机”,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收窄至5%[1][3] - 湖北证监局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人民币罚款,同时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健、子公司时任董事长罗月雄、总经理王建平各处以250万元人民币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曾涛处以30万元人民币罚款[3]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与影响 - 2018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慧大成及其全资子公司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将未实际履行的合同确认收入等手段,虚增营业收入5819.22万元人民币,虚增营业成本960.10万元人民币[2]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18年合并利润总额虚增4670.46万元人民币,占其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49%[2] - 公司在2021年6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引用了相关虚假财务数据[2] - 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发布公告对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称是在发现子公司财务异常后主动报案并进行的更正[2] 公司现状与后续安排 - 公司强调,该事项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3] - 公司已在2022年完成会计差错更正,将在满足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十二个月的时间条件后,第一时间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4] -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事项向投资者致歉,表示将吸取教训,加强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并在ST期间通过多种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4] 股份回购计划的不确定性 - 公司在处罚前已启动一项股份回购计划,拟使用不低于685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1.37亿元人民币资金回购股份[3]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约2529.20万元人民币完成部分回购[3] - 随着股票被实施ST及涨跌幅限制收紧,市场流动性等将发生显著变化,为股份回购计划的后续实施、定价及节奏带来了不确定性[4] 行业监管环境与信号 - 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层对财务造假行为的“零容忍”态度[5] - 在注册制改革深入推进的背景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6] - 此案向市场传递明确信号:财务真实性是上市公司不可逾越的底线,完善公司治理与规范信息披露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6]
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京山轻机1月19日停牌一天
北京商报· 2026-01-18 11:21
公司股票状态变更 - 公司股票将于1月19日停牌1天,并于1月20日复牌 [2] - 自1月20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京山轻机”变更为“ST京机”,股票代码000821保持不变 [2] -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10%调整为5% [2] 风险警示实施原因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1月16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 -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款规定,因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 相关规则与影响 - 此次处罚及风险警示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 - 触发风险警示的具体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科目 [2]
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京山轻机1月19日停牌一天
北京商报· 2026-01-18 11:07
公司股票状态变更 - 公司股票将于1月19日停牌1天 并于1月20日复牌 [1] - 自1月20日起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由“京山轻机”变更为“ST京机” 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821” 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1] 风险警示实施原因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1月16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 -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 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 因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 与退市风险的关系 - 此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