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000821)
搜索文档
京山轻机前三季度净利2.85亿元,同比下降34.23%
北京商报· 2025-10-26 12:02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约为54.42亿元,同比下降18.29% [1]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2.85亿元,同比下降34.23% [1] - 净利润下降幅度大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 [1]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证券报· 2025-10-25 02:45
股东大会召开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1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3][4] - 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5日,现场会议地点设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京山轻机公司四楼会议室 [5][9]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3][15][21][23] 会议审议事项与登记 - 会议将审议多项议案,其中议案1、议案2和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 -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将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1]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8:30至11:30及14:00至17:00,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投资部 [12][13]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核心变动为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30] - 与监事会相关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的条款亦作出修订 [30][33] - 本次修订还包括将“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等非实质性调整 [31][32]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5 02:45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10月23日分别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10][11][12][13][21][22][23][24][25][26][27] - 公司计划修订《公司章程》及多达23项内部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其中部分修订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5][16][17][18][19] -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9] 股份回购计划 - 公司董事会批准一项股份回购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2,300万元的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850万元且不超过13,700万元 [12][37][38][40][44][48][49]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人民币19.00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介于3,605,264股(占总股本0.58%)至7,210,526股(占总股本1.16%)之间,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8][39][46][48][50] - 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实施,未使用股份将依法注销 [37][38][44][56] 员工持股计划进展 -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1,870,000股公司股票(占总股本0.30%)已于2025年7月4日锁定期届满,100%解锁 [5][6][7] 财务与经营状况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385,980.8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28,593.41万元,货币资金为262,748.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38% [49][53] - 公司管理层认为回购计划不会对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4] 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发生变更,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永新由周玲玲接替,变更后签字会计师为李光初和周玲玲 [30][31][33][34][35]
京山轻机:10月2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4 22:48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十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文件 [1] 财务与经营状况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光伏业务占比68.96%,其他业务占比19.59%,包装业务占比11.44%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76亿元 [1] 业务结构 - 光伏业务是公司核心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接近七成,达到68.96% [1]
京山轻机拟6850万元至1.4亿元回购股份,公司股价年内跌0.93%
新浪财经· 2025-10-24 21:13
公司股份回购计划 - 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6850万元且不超过1.4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9.00元/股 [1] - 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回购期限为12个月内 [1] - 公司当前最新股价为12.26元,公告拟定的最高回购价格比现价高54.98% [1] - 今年以来公司股价累计下跌0.93% [1] 公司基本业务情况 -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光伏智能装备业务和包装智能装备业务 [1]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光伏自动化生产线68.96%,其他19.59%,包装自动化生产线11.45% [1]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电力设备-光伏设备-光伏加工设备,所属概念板块包括生物医药、疫苗、快递概念、智慧物流、小盘等 [1] - 公司成立日期为1993年3月30日,上市日期为1998年6月26日 [1] 公司股东与股本结构 - 截至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9.72万,较上期增加2.17% [2] - 人均流通股为6218股,较上期减少2.13%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位居第四大流通股东,持股759.54万股,相比上期增加438.95万股 [3] - 南方中证1000ETF(512100)位居第六大流通股东,持股455.50万股,相比上期减少6.27万股 [3] - 华夏中证1000ETF(159845)位居第九大流通股东,持股270.80万股,相比上期减少4200股 [3]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1月-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42亿元,同比减少18.29% [2] - 2025年1月-9月,公司归母净利润为2.85亿元,同比减少34.23% [2] - 公司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4.96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9762.87万元 [3]
京山轻机(000821)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0-24 19:33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范围含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3]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一次抵押、出售或报废超30%属内幕信息[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未公开重大影响信息[6] 报备要求 - 公司需在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应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 公司重大事项变化需及时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5] - 公司股票异常波动需报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5] - 涉及重大事项,公司应在信息首次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28] 信息管理 - 公司重大事项应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提示性公告[16]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需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报送深交所[16] - 董事会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真实性等,董秘负责登记入档和备案[17] - 内幕信息流转需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并在证券投资部备案[19] - 财务人员在报表正式公告前不得泄露和传播财务数据,提供数据需备案[21] - 公司应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相关信息并登记备查[22]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公司应核实处理并在二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情况[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和备忘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34]
京山轻机(00082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0-24 19:33
委托理财审批 - 额度超净资产10%且超1000万提交董事会审议[8] - 额度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还需股东会审议[8] - 未达董事会标准由董事长审批[9] 资金与原则 - 资金为闲置自有和募集资金(后者仅现金管理)[7] - 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5] 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论证、执行监督等[9][10] - 审计部监督,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核查[10] 管理方式与后续 - 实行年度总额审批、年内分笔购买管理[10] - 完成后及时取得证明记账,资料归档[13] - 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信息披露[17]
京山轻机(00082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4 19:33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项目重新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项目[1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重新论证项目[12]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程序使用,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14] - 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14] 协议签订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公司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银行签三方协议[7] 资金使用原则 - 募集资金原则用于主营业务,非金融类企业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等[10]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原则用于主营业务[5] 资金使用审批 - 募集资金使用按程序审批,超权限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2] 专户设置 - 公司审慎选银行设专户,超募资金存于专户[7]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非保本型且不得质押[17] 闲置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限主营业务相关活动[18]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专户并公告[19] 超募资金使用顺序 - 公司按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超募资金[22]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28] 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8]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8]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现场核查[3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到账超一年等要求[26] 超募资金说明 - 公司在本年度专项报告说明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20]
京山轻机(00082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4 19:33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2] - 年度和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14]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5]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5]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8]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8]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事件[21] - 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24]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情况及影响[24]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36]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6] - 证券投资部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3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37] 其他规定 - 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28] - 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8] - 公司不得向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以外的公司或机构咨询信息披露文件编制等事项[31] - 董事、高管等应保证定期和临时报告按时披露[39] - 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4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47]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48] - 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51] -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等进行监督[51] - 对外宣传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签发[52] - 特定对象发布研究报告等文件前需知会公司[52]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保管期限为十年[5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职文件保管期限为十年[57]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交流只能以已公开披露信息和未公开非重大信息作为内容[54] - 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55]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8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65]
京山轻机(0008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4 19:33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6] - 自愿披露信息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12] - 接待和推广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等原则[49] 管理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8][49] 沟通与披露 - 通过投资者关系活动自愿披露额外信息[12]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等[17] - 不得披露非公开重大信息[49][50] - 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52] 活动安排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23] - 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尽量公开,有条件可网上直播[24] - 可与投资者一对一沟通,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28] - 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避免泄露内幕信息[30] 渠道与设施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21] - 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保证工作时间接听和线路畅通[33]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谨慎客观发布信息[35] 档案与制度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45][46] - 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保证公平性[46] 其他事项 - 可聘请专业机构或顾问协助,注意避免利益冲突[5][37]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维护权益活动[14] - 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工作,提供网络投票[16] - 制定重大方案时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8] - 选择适当新闻媒体发布信息,避免提前泄露重大信息[42]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53]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