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客车(00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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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凯客车(00086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9:32
战略委员会细则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9月29日审议通过[1] - 成员五名董事,含两名独立董事[4] 战略委员会职责 - 研究并建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6]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 会议前七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1]
安凯客车(00086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9:3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2025年9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修订,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8] 三方监管协议签订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募集资金存储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专户数量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数[7] - 公司应在依法具有资质的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和收付[7] 项目进展核查与报告 - 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出具鉴证报告[14]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鉴证报告[29]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投资计划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4] 项目可行性重新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5] 募集资金使用原则 - 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投向[3] 项目延期实施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拟延期实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13] 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6]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不得为非保本型、不得质押[17]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8]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可豁免特定程序[26] - 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使用需独立董事等发表意见、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6][27]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金额10%,使用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27]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度报告披露[27]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二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4] - 取消或终止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形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与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相一致,原则上不得变更[23] 资金使用记录与检查 - 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和投入情况[29] - 公司每半会计年度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内审部门至少季度检查存放管理使用情况[29] 鉴证报告与整改 - 会计师事务所对董事会专项报告进行鉴证,若结论为保留、否定或无法提出,董事会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31] 现场核查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1] 发行证券购资产 - 公司以发行证券购资产,确保新增股份上市前完成资产所有权转移,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32] 相关承诺 - 相关当事人遵守收购资产相关承诺,包括实现资产及公司盈利预测[32] 监督与督导 - 独立董事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33] - 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制止违法使用募集资金情况[33] - 保荐机构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有权督导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33]
安凯客车(0008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9:3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出现特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审议[1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9]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0]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20] 其他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1]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2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2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8]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30]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30]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31] - 出席股东需对提案发表意见,未填或错填计为弃权[31]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非关联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3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32]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33] - 因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处理并公告和报告[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3] - 股东可在决议做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4]
安凯客车(00086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9:32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经理提请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不适用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
安凯客车(00086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9: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1]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11]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部分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审计委员会规定 - 董事会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5]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应包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并签字确认及时报告董事会与公告同时披露[20]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1]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应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步披露[22] 独立董事报告与会议 - 独立董事被公司免职且认为理由不当等五种情形应向深交所报告[23] - 公司应提前三天通知独立董事参加专门会议并提供资料[2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5]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应至少保存十年[26] 公司与独立董事沟通 - 公司应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8] 会议资料保存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应保存至少十年[28] 会议延期规定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对会议材料有异议可书面申请延期[2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2]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32]
安凯客车:董事李卫华辞职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9 19:31
公司治理变动 - 安凯客车董事李卫华因工作调整原因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1] - 公司提名钱存根为新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进行 [1]
安凯客车(000868) -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9-29 19:31
人事变动 - 公司董事李卫华因工作调整辞职,报告送达生效[2] - 2025年9月29日董事会审议补选非独立董事议案[2] - 提名钱存根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候选人信息 - 钱存根生于1974年2月,现任安徽中科星驰董事[6] - 钱存根未持股,与实控人有关联,符合任职资格[6]
安凯客车(000868)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9-29 19:31
审计机构相关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904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3] - 天健所2024年度收入总额29.6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65亿元[3] - 天健所承担756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收费7.35亿元,同行业审计客户578家[3] 审计机构其他情况 - 天健所在华仪电气案中被判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 - 天健所近三年受行政处罚4次等,从业人员受罚涉及67人[4] 公司决策与费用 - 2025年9月29日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所,聘期一年待股东会审议[1] - 预计2025年度审计等费用合计7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6] - 董事会8票同意续聘议案并提交股东会[8]
安凯客车(000868) -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9-29 19:31
人事变动 -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芸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2] 人员信息 - 刘芸1984年11月生,本科学历,2024年7月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5] - 刘芸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无关联关系[5] 会议与公告 -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5]
安凯客车(000868) - 关于不设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29 19: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设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 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 不再设置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设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一、不再设置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