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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峰(00090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2-12 20:16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14:50[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深交所系统)及9:15至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2] 股权登记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4日[2] - 股东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12月26日17:00[8] 提案情况 - 提案1.01、1.02、1.03属特别决议议案,须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6] - 提案3.00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6] - 提案3.00、4.00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披露[7] 投票相关 - 普通股网络投票代码为"360908",投票简称为"景峰投票"[15]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需办理身份认证[17] - 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17] 议案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有3个子议案[5]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治理制度及废止部分制度的议案有6个子议案[5]
*ST景峰(000908) -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2 20:15
会议信息 - 2025年12月9日发通知,12日9:00 - 11:00通讯召开八届董四十四次会议[2] - 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9人[2]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9票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3][4]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治理制度及废止部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待审议[5] - 《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6][8] - 《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7票同意2票回避待审议[9][10] -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全体回避直接交股东大会[11] -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6票同意3票回避[12] 其他安排 - 定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3] - 会议备查文件含八届董2025年第四次独董专门会议决议[14]
*ST景峰(00090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职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0] - 出现不适宜履职情形,60日内完成补选[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下列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被收购时决策及措施、其他规定事项[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19]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2] - 聘请中介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3]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3] 其他规定 - 制度与文件冲突时董事会及时修改[26]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ST景峰(00090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0:0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6] 减持与信息披露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均需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9]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董事和高管需2个交易日内披露[9]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9]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9] 限售与变动公告 - 限售股份满足条件后可委托公司申请解除限售[12]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需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3]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与解释[17] - 文档日期为2025年12月12日[18]
*ST景峰(000908)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4
人员任职与聘任 - 兼任高级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5] - 总裁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7] - 总裁提名高级管理人员需征求意见并提请董事会聘任[17] 财务相关 - 总裁拟订年度财务预、决算等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 财务总监按时完成编制季度等财务报告[10]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裁和财务总监联签制度[17] 会议与决策 - 总裁秘书会议召开两日前通知与会人员[13] - 总裁办公会决定以决议形式作出,超权限报董事会[14] - 总裁在规定权限内审批事项,超权限报董事会[16] - 投资项目经总裁办公会、董事会审议,限额以上由股东会批准[16] 报告与督查 - 总裁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21] - 经营条件重大变化、业绩大幅变动时总裁及时报告[21] - 总裁责成相关部门对重要事项督查催办[19] 考核与细则修改 - 董事会对总裁及高管实行业绩挂钩考核奖惩办法[23] - 总裁办公会可修改细则并报董事会批准[25]
*ST景峰(00090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4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审计委员会等可提聘请议案[7] - 选聘方式含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7]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 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 15%[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及监督审计,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0] - 续聘时评价审计,否定则提请改聘[13] 变更规定 - 出现重大缺陷等改聘,解聘或不续聘提前 30 天通知[16][17] - 更换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7] 信息披露 - 审计费用降 20%以上说明金额、定价原则[19] - 年报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9] 其他规定 - 资料保存至少 10 年,加强信息安全审查[19][20] - 审计人员满 5 年后续 5 年不得参与[2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2]
*ST景峰(00090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4
内幕信息界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6]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11]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11]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11] 信息报送要求 - 重大事项披露后5个工作日报相关文件至深交所[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变动后2个工作日向湖南证监局报备[16] - 各部门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披露时间且内容不少[18] 违规处理措施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报监管机构[20] - 相关负责人未履职视情节采取降薪等措施[21] - 内部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理并追偿[21] - 制作文件机构及人员违规视情节处理并追偿[22] 保密协议相关 - 乙方为内幕信息知情人需承担保密义务[40] - 信息公开前乙方不得买卖证券等[40] - 乙方保密义务自告知开始到信息公开时止[40] - 乙方违规造成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0] - 乙方擅自泄密公司可解除合同并报送处理[41]
*ST景峰(0009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20:04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5][6]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5][6] 股东召集与主持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连续90日以上可特定情况自行召集和主持[6]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9]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延期与取消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16]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17]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17]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1]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资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1]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ST景峰(000908)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0:04
人员与组织 -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4] 会计制度 - 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8] -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币结算按规定折算为人民币记账[9] -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经济业务发生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9] 资金管理 - 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各子公司做好资金预算与管理[12] - 公司货币资金支付须经过相应授权批准,有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12] - 建立货币资金业务岗位责任制,确保人员职务不相容[13] 对外投资 - 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15] - 对外投资审批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权限履行程序[15]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报表与档案 - 下属子公司月份报表应于月份结束后5日内报送[21] - 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整理归档,集中管理[24] - 公司内各部门调阅会计档案需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和财务总监同意[24] - 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财务总监同意[24] - 财务人员变动或机构改变,会计档案转交须办理手续[25] 人员变动 - 财务人员转岗、调动或离职须履行工作交接程序[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0]
*ST景峰(00090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0:04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2][3] - 特定情形下需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3] - 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填表格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5] - 违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制度由董事会负责[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