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00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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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30 16:5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作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做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 2023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 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就本公司与关联方制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事先审阅并认 可,公司与关联方2023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此页无正文,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楚金桥 赵静 ...
新乡化纤(000949)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1 00:00
营业收入及利润 - 2023年第三季度,新乡化纤营业收入为20.96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9.2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04.08%[5] -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利润总额为2,401.18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39,237.85万元,主要由于研发投入增加所致[9] -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2.38亿元,较上期有所增长[1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9.95亿人民币,同比增长3661.84%[5]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995.29万元,较上期增加了3661.8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077.05万元,较上期减少了29,822.00万元[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0亿元,较上期大幅增加[17] 资产情况 - 公司总资产为1190.4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6.42%[5]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4,061,648,075.2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89,375,591.79元;非流动资产合计为7,842,396,165.8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29,134,958.38元[14] 财务费用 - 应收账款增加至128.56亿人民币,同比增长35.95%[8] - 长期借款增加至302.9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26.41%[8] 股东情况 - 公司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3,801股,前十名股东中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最多,持股比例为30.17%[9] - 公司设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专户持股数量为43,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12] 财务报表 - 公司总资产为1190.4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6.42%[5]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4,061,648,075.2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89,375,591.79元;非流动资产合计为7,842,396,165.8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29,134,958.38元[14] -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55.02亿元,较上期略有下降[15] - 本期营业总成本为54.62亿元,其中管理费用较上期大幅下降[15] - 综合收益总额为2.3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2.38亿元[17] -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63,014,281.37元[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0,770,460.86元[18] -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080,535,118.64元[18]
新乡化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30 18:2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 30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做 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乡化纤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等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 责,独立开展工作。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 不得干预其行使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会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
新乡化纤: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30 18:28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3-060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9:00 在公司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 9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人数 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 ...
新乡化纤: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注册稿)2023年9月
2023-09-05 18:5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 22-25 层) $$-\exists^{\pm}-\equiv\not\exists\not\exists\not\exists$$ 3-1-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3-1-2 | 声 | 明 2 | | --- | ---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4 | | | 一、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4 | | |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5 | | |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 9 | | |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9 | | 第二节 |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1 | | 第三节 |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意见 13 | | |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结论 13 | | | 二、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必 ...
新乡化纤: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审核报告
2023-09-05 18:5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23]第 16-00041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祥入_f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oom 2206 22/F.Xuevuan International Toy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3]第 16-00041 号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核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 1-6 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表明细表以及主要项目说明(以 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 2023年 1-6 月、2022 年度、2021 年度、2020 年度的非经 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 ...
新乡化纤: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3年9月
2023-09-05 18:58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证券代码:000949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XINXIANG CHEMICAL FIBER CO., LTD.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三年九月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 ...
新乡化纤: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2023-09-05 18:58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二○二三年九月 4-1-1 亚律法字(2023)第 09-01 号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致: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双方 签署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指派鲁鸿贵、周耀鹏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以专项法律顾问身份,参与发行人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 对发行人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核查验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职业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为发行人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于 2022 年 6 月出具了"亚律法字(2022)第 06-12 号"《河南 亚 ...
新乡化纤: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注册稿)2023年9月
2023-09-05 18:5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三年九月 3-3-1 声 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接 受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化纤"、"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 担任其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 范和道德准则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 ...
新乡化纤(000949)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2 00:0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34.06亿元,同比下降14.08%[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亿元,同比增长21.04%[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26亿元,同比增长264.84%[1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08元,同比增长25.00%[1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21%,较上年同期增加0.06%[10] 产品和产能 -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纤维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和氨纶纤维[15] - 公司生物质纤维素长丝产能处于行业龙头地位,氨纶产能居国内前三位,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22] 知识产权和研发 - 公司拥有120件有效专利,包括15件发明专利和105件实用新型专利,是相关领域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者[23] - 公司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多个研发平台和与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23] 环保责任 - 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45] - 公司持有《排污许可证》等环保行政许可,涉及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符合执行的排放标准[46] 资金运作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43,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80] - 公司报告期未进行重大的股权投资[36] - 公司报告期内未进行募集资金使用[38]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半年度资产总计为11,993,310,679.53元,较上一年同期增长3.13%[97] - 公司2023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为3,406,018,126.01元,较上一年同期下降14.15%[9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05.18万元,同比增长20.9%[100] - 每股收益为0.0080元,同比增长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