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000955)

搜索文档
欣龙控股(000955) - 独立董事2024年述职报告-高志勇
2025-04-02 18:01
会议与报告 -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会1次,董事会会议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独立董事均出席[4][6] -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为17天[12] - 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4] 财务相关 - 无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13] - 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调整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18][19] - 续聘天职国际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17] 投资与诉讼 - 2016年参与红棉基金投资并受让百花集团投资权益[20] - 2021年法院判令海南筑华支付本金及收益等[20] - 2024年12月海南筑华指控公司,法院已受理未开庭[20][21]
欣龙控股(000955) - 独立董事2024年述职报告-张瑞君
2025-04-02 18:01
会议与报告 -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会1次、董事会会议7次[5] - 召开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7] - 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5] 会计调整 - 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涉及2023年部分季度报告项目[18] - 调整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19] 投资与诉讼 - 2016年参与红棉基金投资,受让百花集团投资权益[22] - 2021年法院判令海南筑华支付款项[23] - 2024年海南筑华起诉公司,案件未开庭[23] 人员履职 - 2024年度独立董事严格履职[24] - 2025年度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26]
欣龙控股(000955) - 独立董事2024年述职报告-何佳
2025-04-02 18:01
公司治理 -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会1次,董事会会议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等,独立董事何佳均亲自出席[4][5][6] - 确定2023年度公司高管薪酬根据效益、业绩及绩效考评确定[10] -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15] - 同意提名莫跃明为董事,聘任周菊锋为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23] 财务相关 - 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涉及2023年第一、二、三季度报告营收和成本项目[22] - 将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22] - 续聘天职国际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 法律纠纷 - 2016年通过红棉基金受让百花集团投资权益含1800万元投资债权[26] - 2021年法院判令海南筑华支付本金1800万元、收益482.79万元及相关费用31.68万元[26] - 2024年海南筑华要求公司赔偿损失2357.99万元并承担诉讼费[26]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海南筑华起诉公司案,尚未开庭,对公司利润影响暂不确定[26]
欣龙控股(000955)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5-04-02 18:00
投资决策 - 2025年4月1日董事会通过用闲置资金买理财产品议案[1] - 拟用不超3.2亿元闲置资金投资,额度内可循环使用[1] 投资安排 - 投资期限自批准日起12个月内,资金为闲置资金[2] - 投资目的是提高资金效率、降低闲置成本[1] - 投资范围为安全、流动好、低风险理财产品[1] 风险防控 - 投资在董事会决策内,不构成关联交易[1] - 公司执行流程防控风险,相关方有权监督[3]
欣龙控股(0009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02 18:00
业绩总结 - 2023年天职国际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3] - 2023年天职国际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3] 人员数据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414人[3] 未来展望 - 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3] 会议安排 - 2025年2月11日审计前预沟通,3月21日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多项议案[6][7] - 相关议案4月1日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后披露[7]
欣龙控股(000955)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5-04-02 18:00
业绩数据 - 2024年末未弥补亏损-379,984,518.02元,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1][5] - 2007 - 2018年磷化工项目累计亏损超2亿[2][3] - 2024年归母净利润-16,612,654.59元,扣非后同比减亏超50%[5] 过往举措 - 2019年剥离磷化工业务,2020年起剥离非主营低效资产[4] - 2021年起推动一体化改革和组织架构调整[4] - 2022年优化宜昌基地业务和人员结构[5] - 2023年起调整产品产线结构降本增效[5] 未来策略 - 聚焦主业提升无纺业务盈利能力,推进一体化改革[6] - 降本增效,控制成本费用,盘活存量资产[7][8]
欣龙控股(000955)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02 18:00
内部控制范围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2]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有公司及4家控股子公司[7]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91.63%[7]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79.18%[7] 战略规划 - 公司明确“立足海南自贸港,服务健康美好生活”的战略定位[10] - 确定公司未来3 - 5年的发展目标[10] - 提出“三步走”的发展策略[10] 认证与荣誉 - 公司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等[12] - 公司获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4A级认证[12] - 公司被确定为2023年度绿色工厂[13]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发展战略评估制度,加强战略制定与实施的评估[9] - 公司制定《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采购管理[13] - 公司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等规范工程项目管理[14] - 公司建立《存货管理制度》等规范资产管理[14] - 公司制定多项制度规范销售管理流程[15] - 公司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16] - 公司按相关规定管理资金活动确保资金安全[16] -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对外投资管理[17] -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担保业务[18]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管理关联交易[19]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影响年度利润总额大于10%(含),或影响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大于2%(含),或影响公司资产总额大于0.5%(含)[2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影响年度利润总额介于5%(含)至10%之间,或影响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介于1%(含)至2%之间,或影响公司资产总额介于0.3%(含)至0.5%之间[25]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影响年度利润总额小于5%,或影响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小于1%,或影响公司资产总额小于0.3%[2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财产损失金额达到公司资产总额的0.5%(含)以上[2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财产损失金额达到公司资产总额的0.3%(含)以上0.5%以下[2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财产损失金额未达到资产总额的0.3%[26]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29]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29] - 报告期内公司在子公司存货等管理方面存在少数一般缺陷且已整改[29] - 截止报告日公司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均已改进完善[30]
欣龙控股(000955)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02 18:00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计提减值准备4756439.12元[2] - 信用减值损失1419491.17元,含应收账款等坏账准备[2] - 资产减值损失3336947.95元,均为存货跌价准备[2] - 本次计提使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减少4481183.26元[3] 其他新策略 - 计提可降低低效资产比重,对偿债能力无实质影响[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计提依据充分,符合规定[6]
欣龙控股(000955) - 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5-04-02 18:00
担保额度 - 2025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不超2.7亿元[2] - 资产负债率低于70%(含)子公司担保不超2.3亿元,高于70%不超4000万元[2] -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可循环使用[4] 子公司担保情况 - 海南欣龙无纺资产负债率22.34%,获担保2亿元,占净资产30.86%[3] - 湖南欣龙非织造资产负债率4.82%,获担保3000万元,占比4.63%[3] - 宜昌欣龙卫生材料资产负债率138.75%,获担保4000万元,占比6.17%[4] 子公司业绩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南欣龙无纺营收27419.68万元,净利润 - 567.23万元[7] - 湖南欣龙非织造营收6097.99万元,净利润 - 508.47万元[8] - 宜昌欣龙卫生材料营收5826.93万元,净利润 - 678.54万元[9] 对外担保现状 -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累计审批担保额1.5亿元(不含本次),占净资产23.14%[13]
欣龙控股(000955)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02 18:00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三位独立董事独立性[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 意见出具时间为2025年4月1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