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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0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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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00120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6-26 20:32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含20%)[8]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8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4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20%[9] 政策调整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专题论述,经独立董事审议,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0][11] - 利润分配政策变动需董事会拟定方案,股东会以特别决议(2/3以上表决权)审议通过[14] 执行时间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2] 重大界定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8]
大中矿业(0012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6 20: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人员增补与撤换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董事会六十日内增补[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3]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8][10] - 督导审计部每季度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3] 工作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0] - 内部控制评价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16] - 披露年报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履职情况[1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21] - 委托他人出席需会前提交授权委托书[22]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通讯表决[26]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等列席,非委员无表决权[27] 其他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8] - 决议经签字生效,不得擅自修改[26]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2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30][31]
大中矿业(001203) - 信息披露制度
2025-06-26 20:32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9]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0]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报告审议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业绩预告与说明 - 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出专项说明[14]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7]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说明[28]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8]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需披露[17]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8] 人员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和机构[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4]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25] 信息沟通与监督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26]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进行监督[27] 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确定披露时间,经多环节审核后披露[31] - 临时公告由相关部门报告,董秘判断、组织编制,经审查、签发后披露[31] 子公司事项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负责人应向董秘报告并报送签字文件[32] 信息保密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告前有保密责任,违规将担责[35] - 董事会应控制信息知情者范围,与中介签保密协议[36] 财务制度 - 公司应建立财务内控和内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38]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39] 制度执行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41]
大中矿业(0012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26 20:32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减持需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预先披露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8][9]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均需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9] - 公司上市1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和高管离任6个月内股份不得转让[11]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2] - 离婚分割股份减持,双方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1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4] - 公司上市满1年后,董事和高管账户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6] 交易限制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董事和高管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6]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8]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8] - 董事和高管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证券等[19]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应在特定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公司申请解除限售[17] - 董事和高管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18] - 董事和高管应确保特定主体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20] - 董事和高管主动披露增持计划应遵守《股份变动管理指引》[22]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等义务[2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大中矿业(0012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6-26 20:32
董事会秘书任职相关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5][10] - 出现规定情形公司应一月内解聘[10] 职责与履职保障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14] - 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重大决定应征询意见[16][18] 其他规定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月内完成聘任[11]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1]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23]
大中矿业(001203)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6 20:32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及一名以上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委员补选与会议通知 - 委员缺额时,董事会60日内补足人数[7] - 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资料、通知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3][14][15][17] - 发出通知2日内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20] 会议召开与决议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0]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2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会议表决与记录 - 现场会议举手或投票表决,决议需出席委员签名[22] - 通讯会议可视频、电话决议并签字[22] - 会议有书面记录,保存十年[22] 其他规定 - 议案书面报董事会,委员有保密义务[22][23]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4]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5]
大中矿业(00120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6-26 20:32
董事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选两名及以上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 - 董事会等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5]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投票权按持股数与待选人数乘积计算[9]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按持股数与选举董事人数乘积算,多轮重算[11] - 所投候选董事数和票数有上限,否则选票无效[12]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超出席股东未累积股份数半数[13] - 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得票多者当选;不足则再投票[13] - 多人选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对相同票数者再投票[14] - 当选人数超规定,缺额下次股东会填补[14] - 当选人数不足,进行第二轮选举,仍不足60日内再开会选举[14]
大中矿业(001203)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6-26 20:32
财务资助规定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三种除外情况[2] - 公司五种情形应参照本制度执行[3] 审议规则 - 五种情形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5] 资助限制 - 不得为规定的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资助[7] - 超募资金使用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外对象资助[8] 负责部门与职责 - 财务部及内审部门为主要负责部门,有五项职责[10] 披露要求 - 董事会通过后二日内按要求公告[17] - 三种情形应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7]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民事责任,严重犯罪移交司法[19]
大中矿业(00120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6-26 20:32
公司架构与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6] - 兼任职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人数1/2[7]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提前1日通知,由总经理主持[23] - 三种情形下召开临时会议,有完整记录[24][25] 报告与薪酬 - 总经理向董事会、董事长报告工作[27] - 高管薪酬与绩效挂钩,奖惩明确[29][30][31] 生效时间 - 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35]
大中矿业(00120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26 20:31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508,021,588股,全部为普通股[4]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三年内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6] 决议相关 - 董事会作出发行股份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5]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股份股东权利义务相同[7]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违规董事等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8]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损失问题提起诉讼[9]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5] 财务相关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5]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5] 人员相关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名职工代表[23]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2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3] 其他 - 《公司章程》全文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3] - 新增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活动的法律后果及责任承担相关规定[4] - 新增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和连带责任条款[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