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特货(0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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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特货: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2024-08-27 16:58
公司基本信息 -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人民币[1] - 财务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4日[1] - 财务公司设置十个内部职能部门[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负责保证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3] -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内部控制政策[3] - 审计委员会负责对经营管理层工作情况进行监督[4] -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4] - 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4] - 信贷委员会负责审议涉及公司信贷管理的政策制度等规定[5] - 投资委员会负责审议公司投资实施方案等重要事项[6] 业绩总结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965.1539057082亿美元,净资产为145.5030062686亿美元;2024年1 - 6月实现营业收入9.710172434亿美元[13] - 2023年12月31日净资产总额为144.4874067647亿美元,2024年6月30日为145.5030062686亿美元[13] - 吸收存款余额从457.100191262亿美元增长至835.9389626621亿美元[14] - 2023年营业收入为21.5951234409亿美元,2024年1 - 6月为9.710172434亿美元[14] - 2023年利润总额为6.3673233611亿美元,2024年1 - 6月为4.0586882625亿美元[14] - 2023年净利润为4.9099227389亿美元,2024年1 - 6月为3.1226153908亿美元[14] 指标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充足率为37.06%,规定不得低于10.5%[15][1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流动性比例为70.25%,规定不得低于25%[1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贷款余额/(存款余额 + 实收资本)的比例为37.89%,规定不得高于80%[1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投资总额/资本净额的比例为26.62%,规定不得高于70%[17]
中铁特货: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2024-07-08 16:44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4-020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一、根据《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 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采取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 二、在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股份金额区间为 2050.2 万元至 4100.4 万元, 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调整后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即 4.14 元/股。 三、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 6 个月 内。 四、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资金来源为公司控股股东自有资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强化公司及 其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
中铁特货: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24-07-04 16:31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4-019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董事、 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张重天先生 提交的辞职报告。张重天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张重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张重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重天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 董事会时生效。 在此,公司董事会谨对张重天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4 日 ...
中铁特货: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9:48
会议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3]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4] 参会情况 - 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18人,代表股份3,720,18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041%[6]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3,720,02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7]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3,720,028,200股,占比99.9959%[8]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3,720,028,200股,占比99.9959%[9]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3,720,038,000股,占比99.9962%[13] - 《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3,720,038,000股,占比99.9962%[1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同意320,038,000股,占比99.9555%[14] -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非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3,440,038,000股,占比99.9959%[15] -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37.200282亿股,占比99.9959%,反对12.22万股,占比0.0033%,弃权3万股,占比0.0008%[1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37.200282亿股,占比99.9959%,反对12.22万股,占比0.0033%,弃权3万股,占比0.0008%[1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同意3.200282亿股,占比99.9525%,反对12.22万股,占比0.0382%,弃权3万股,占比0.0094%[16] - 《关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同意3.200282亿股,占比99.9525%,反对12.22万股,占比0.0382%,弃权3万股,占比0.0094%[17]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37.20038亿股,占比99.9962%,反对11.24万股,占比0.0030%,弃权3万股,占比0.0008%[18] - 《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37.200282亿股,占比99.9959%,反对12.22万股,占比0.0033%,弃权3万股,占比0.0008%[19] 表决规定及结果 - 涉及特别决议的事项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由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9] - 本次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规定,合法有效[19]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召集人、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20]
中铁特货: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6 19:48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4-017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于永利先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4:30 起,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9 ...
中铁特货: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5-12 15:3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铁特货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特货"、"公司"、"发行人"或 "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4,444,444 股,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 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截至目前, 持续督导期已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 ...
中铁特货: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8 16:25
财报与业绩说明会信息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1] - 公司拟于2024年5月10日15:00 - 16:30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1] 业绩说明会相关 - 召开方式为网络远程互动、文字交流[1] - 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参与及提前提问[1][3]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于永利等[2]
中铁特货: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6:09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4-007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永利先 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顾光明先生所作的《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 作报告》后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2023 年度公司 ...
中铁特货: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6:09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
中铁特货: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6:09
内控标准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2] - 财务报告内控利润表错报重大缺陷标准为金额≥利润总额5%[4] - 财务报告内控资产负债表错报重大缺陷标准为金额≥资产总额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可能造成直接损失重大缺陷标准为金额≥利润总额5%[6]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7][8]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10]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11] - 自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11]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内控制度符合要求且报告真实客观[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