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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品(0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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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18 19:22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18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苏青林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苏青林先生具备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__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苏青林 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管建明 张平华 解万翠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 ...
青岛食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09-18 19:2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员[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尽快指定新委员,未达前暂停职权[6]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提前五天通知[18] - 董事会等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口头通知[18] 事项审议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15] 年报相关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督促提交审计报告[16] - 对年度财务报告表决,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文件年报披露[16]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委员可委托他人,独立董事只能委托独立董事[19] - 授权委托书会议表决前提交,需签名[19]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职务[20]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紧急情况可通讯表决[20] - 集中审议、依次表决[21]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包含日期等内容[21]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1] - 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21] 生效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
青岛食品: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3-09-18 19:22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6]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公司应与保荐人或独财顾问、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可行性和预计收益[11] - 超募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1] 资金使用与管理 - 公司可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2]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为保本型[12] - 闲置资金投非银行金融机构产品需经董事会等审议[13]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及时公告[13] - 公司用超募资金偿债或补流12个月内累计不超30%[16] 项目变更与转让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经董事会审议并2个交易日公告[18]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8] - 公司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应报告深交所并公告[20]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20] - 节余资金达或超净额10%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0]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1%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1] 监督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并报告[23] - 审计委员会发现重大违规董事会应报告深交所并公告[23]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专项报告[23] -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4] - 会计师事务所对董事会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24] - 鉴证结论异常董事会应分析整改并年报披露[24] - 保荐人或独财顾问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24] - 保荐人或独财顾问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 募集资金情况有特定鉴证结论保荐人等应分析核查[25] - 经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公司应配合[27] - 董事会收到鉴证报告应公告违规情况及措施[27] - 监事会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27] - 保荐人每半年现场调查募集资金问题应报告深交所[28]
青岛食品: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3-09-18 19:22
人事变动 - 阎石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再任职且未持股[1] - 控股股东提名苏青林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 候选人信息 - 苏青林1974年5月出生,硕士、会计师[5] - 有多家公司任职经历,未持股,与控股股东有关联[5][6] 会议与公告 - 2023年9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补选议案[1] - 公告日期为2023年9月19日[3]
青岛食品:关于修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09-18 19:22
关于修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 | --- | |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了第十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议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__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以及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现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 修改前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 --- | --- | |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 | 11,537.50 万元。 | 14,998.75 万元。 | |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的 ...
青岛食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3-09-18 19:20
内幕信息范围 - 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变动属内幕信息[7]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营业用主要资产一次抵押等超30%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秘为保密负责人[2] - 涉及并购重组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备案[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12] 保密与登记 - 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 内幕信息流转按一事一记登记[17] - 知情人告知董秘,董秘组织登记核实报备[18] 信息控制与责任 - 公开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异动及时处理[20] - 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签协议[18] - 违规造成损失担责,犯罪移交司法[23]
青岛食品: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8 19:20
会议信息 - 2023年9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现场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3日通讯发出[2] - 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2] 议案表决 - 多项公司制度修订议案表决均为6票同意[3][4][5][6][7][10] 人事变动 - 阎石辞去董事职务,提名苏青林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 后续安排 - 补选非独立董事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1] - 董事会定于2023年10月12日14:00召开该临时股东大会[11]
青岛食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09-18 19:20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 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
青岛食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09-13 18:4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青岛食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青岛食品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未办理股份确权登记、 上市当日暂存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确权股份托管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 "未确权账户")的部分股份,由郑莉娟、宋吉光、胡成钢、谢丽君、刘伟、史 淑蓉、丛爱丽、傅燕燕、王焕义、宋连义、叶欣波、宋星群、潘丽卿、阎文、王 丽艳、丛培玲共 16 户股东持有,合计 66,962 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上 ...
青岛食品: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13 18:45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5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总股本为 66,550,000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220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 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02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88,750,000 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实施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8,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