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0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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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品: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8-23 18:21
董事会会议 -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 人员调整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苏青林调整为孙明铭[2] 委员会成员 - 调整后战略、审计等各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明确[2]
青岛食品: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2024-08-23 18:21
股东回报规划 - 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1] - 以三年为周期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计划[8] 利润分配政策 - 优先现金分红,可中期分红[4] - 满足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10%,规划期累计不低于三年年均30%[6] - 不同阶段重大资金支出对应不同现金分红比例[7] 政策调整与违规处理 - 调整或变更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需过半数表决通过[10]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10]
青岛食品: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2024-08-23 18:21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公开发行2220万股,每股17.20元,募资3.8184亿元,净额3.5732692403亿元[1] 资金存放决策 - 2024年8月23日通过将募集资金余额协定存款议案[1][7] - 协定存款期限不超12个月[4] 各方意见 - 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可提高效率增加收益,保荐人无异议[9][10][11]
青岛食品: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3 18:21
会议情况 - 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7名董事全到[2]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4][5] 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余额协定存款期限不超12个月[6] 人员调整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苏青林调整为孙明铭[7] 股东大会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9月12日14:00召开[7]
青岛食品:公司章程
2024-08-23 18:21
公司基本信息 - 2021年7月16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20万股,10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8875万股[7]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4,983,750.00元[7] - 设立时集体股为40,700,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83.67%[13] - 设立时社会法人股3,200,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6.58%[13] - 设立时内部职工股4,744,5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9.75%[13] - 股份总数为194,983,750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20] 股份相关规定 - 因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收购股份,应经股东大会决议;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股份,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与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6]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7] 股份质押与通知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 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特定情况应通知公司[28] 股东大会相关 - 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 拟发生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 - 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除担保外)金额超三千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关注[3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 会议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5]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6]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4]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5] - 适用普通决议之关联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适用特别决议之关联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57] 董事、监事提名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补选董事时,当届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候选人[59] - 独立董事由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59] - 监事会换届改选或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时,现任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候选人[59] 董事任职限制与任期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5] -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5]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5]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5] 董事会相关 - 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7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询或罢免提议[7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三十万元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三百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5] - 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76]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6] 董事长审批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未达10%,可由董事长审批[7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以上未达10%且绝对金额超五百万元,可由董事长审批[7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未达10%且绝对金额超五十万元,可由董事长审批[7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未达10%且绝对金额超五百万元,可由董事长审批[7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未达10%且绝对金额超五十万元,可由董事长审批[78]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报[96]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8]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需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8] - 无重大现金支出时,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8] - 最近三年累计分配利润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不得公开发行股份[98] - 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5000万元[9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9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9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99]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6]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20天通知[108]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114] - 债权人接到合并通知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日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14]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11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7]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8]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报纸公告[118]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18]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决议的股东[124]
青岛食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8-23 18:21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5] - 拟发生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5]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行为须审议[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9]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7] 临时股东大会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1] - 监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特定条件下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13] - 监事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3] - 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相关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监事会不召集主持时可自行召集主持[13]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董事会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提交审议[16] 会议通知与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应以书面或公告方式通知普通股股东[19]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说明原因[19]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决议通过与实施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8]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属特别决议事项[29]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5]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股东可自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33]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32]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9]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公告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30]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32]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32]
青岛食品: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13 20:52
股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6655万股,发行后变为8875万股[2] - 2022年转增后总股本变为1.15375亿股[2][4] - 2023年转增后总股本变为1.499875亿股[4] 股份流通 - 截至目前,无限售股7581.5061万股,占比50.55%[4]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61415股,占比0.0409%[3][9] - 2024年6月19日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3][9] 其他 - 本次申请解限股东11人[9] - 保荐人对本次限售股解禁无异议[15] - 公告2024年6月14日由青岛食品发布[17][18]
青岛食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6-13 20:52
股本情况 - 公司首次发行后总股本从6655万股变为8875万股[2] - 2022 - 2023年两次转增后总股本变为1.499875亿股[4] - 目前无限售股占比50.55%,限售股占比49.45%[5] 限售股解禁 - 2024年6月19日61415股限售股上市流通[10] - 本次解禁股份占股本总额0.0409%,涉及11人[10] - 解禁后限售股占比49.41%,无限售股占比50.59%[13]
青岛食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5-28 17:38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不超2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1] - 公司及其子公司用2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买结构性存款[3] 理财收益 - 到期赎回3笔理财产品,金额3000万、19000万、6000万,年化收益率2.75%[1][2] - 实际收益分别为20.57万、130.27万、41.14万[1][2] 过往理财 - 2023年5月30日买3000万结构性存款,年化收益率3.05%,已赎回,收益22.56万[7] 风险控制 - 现金管理产品为银行保本型,或受市场波动影响[4] - 风险控制措施有投资低风险产品、财务部审核、内审部门监督[5]
青岛食品: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9:34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24年4月10日发布,5月16日下午14点召开[5]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共11名,代表股份70,213,098股,占比46.8126%[6]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9876%[8][12][14][16][18]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预案》等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9986%[22][31][34]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100,625股,占比92.0421%[28]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议案获通过[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