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冈科技(00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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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冈科技(001256) -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2025-09-29 19:01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共青城卓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卓冠"或"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人民币 1,100 万元。 2、共青城卓冠投资方向为单一投资标的,即对睿尔曼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睿尔曼")进行定向股权投资,存在单一投资标的风险;且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 较低的特点,投资效益存在不确定性等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共同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不构成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更好地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 及资源优势,整合各方资源 ...
炜冈科技: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22 22:06
公司人事变动 - 光大证券原指派王如意和李明发担任炜冈科技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2] - 保荐代表人李明发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持续督导职务 [2] - 光大证券委派李姣接替李明发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2] 公司治理安排 - 保荐代表人变更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 [2] - 变更涉及炜冈科技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事宜 [2]
炜冈科技(001256) -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5-09-22 15:45
保荐代表人变更 - 公司收到光大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函,原李明发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2] - 李姣接替李明发,变更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如意和李姣[2] 新保荐代表人情况 - 李姣为会计学硕士,任光大证券新兴产业融资部高级副总裁[4] - 李姣曾负责或参与多个IPO项目[4] 变更影响 - 变更不影响持续督导工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风险和影响[2]
炜冈科技2025年中报简析:增收不增利
证券之星· 2025-08-30 06:42
财务表现 - 营业总收入2.6亿元 同比增长6.87% [1] - 归母净利润5111.19万元 同比下降12.12% [1] - 第二季度营收1.41亿元 同比微增0.22% [1] - 第二季度净利润2495.95万元 同比下降29.42% [1] 盈利能力指标 - 毛利率32.89% 同比下降1.39个百分点 [1] - 净利率19.68% 同比下降17.76% [1] - 扣非净利润5019.01万元 同比下降6.24% [1] - 每股收益0.36元 同比下降12.2% [1] 成本费用结构 - 三费总额2679.8万元 占营收比10.32% [1] - 三费占比同比上升32.65% [1]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合计显著增长 [1] 资产负债状况 - 货币资金1.61亿元 同比下降40.88% [1] - 应收账款1733.43万元 同比大幅增长49% [1] - 有息负债2.63亿元 同比激增453.77% [1] - 每股净资产8.24元 同比增长5.87% [1] 现金流表现 -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19元 同比下降7.75% [1] - 货币资金对流动负债覆盖率仅为42.89% [2] 投资回报水平 - 去年ROIC为6.75% 资本回报率一般 [1] - 去年净利率18.43% 产品附加值较高 [1] - 历史中位数ROIC达19.2% 投资回报良好 [1] - 2023年ROIC为6.65% 回报水平处于低位 [1]
炜冈科技: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5111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9 02:47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2.6亿元 同比增加6.8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111万元 同比减少12.12% [1] - 基本每股收益0.36元 同比减少12.2% [1]
炜冈科技(00125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19:59
制度依据 - 公司依据多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特定情形下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4]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5] 管理流程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8] - 申请需填《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决定[8][9] 后续工作 - 决定暂缓、豁免的信息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十年[9] - 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和登记,跟踪进展[10]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深交所[1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炜冈科技(001256)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8-28 19:59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 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公司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在进行 ...
炜冈科技(00125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8 19:59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 ...
炜冈科技(0012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08-28 19:59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4]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5]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 [6]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6] 减持计划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需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8] 交易信息披露 - 买卖公司股份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开相关变动信息[9] 禁转期规定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禁止相关股份转让[10]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禁止相关股份转让[10] - 重大事项发生至依法披露期间禁止相关股份转让[10] 其他规定 - 公司可通过章程规定更长禁转期等并申报[10] - 董事、高管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10] - 股份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1] - 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1] - 应配合清理账户等[11] - 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1]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2]
炜冈科技(001256)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28 19:28
资产负债情况 - 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16.88亿元,较期初增长8.56%[4][5][6] - 合并流动资产合计9.72亿元,较期初增长39.42%[4] - 合并非流动资产合计7.16亿元,较期初下降16.53%[5] - 合并流动负债合计4.99亿元,较期初增长26.48%[5][6] - 合并非流动负债合计1257.31万元,较期初下降6.53%[5][6] 经营业绩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259,760,733.60元,同比增长约6.86%[12]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总成本215,750,751.20元,同比增长约10.52%[12] - 2025年半年度营业利润59,810,966.35元,同比下降约10.65%[12] - 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59,797,056.62元,同比下降约10.50%[13] - 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51,111,943.43元,同比下降约12.12%[13] 现金流量 - 2025年半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22,742,250.89元,2024年半年度为223,797,487.16元[18] - 2025年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813,581.02元,2024年半年度为29,066,985.23元[18] - 2025年半年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9,000,000.00元,2024年半年度为117,000,000.00元[18] - 2025年半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925,778.66元,2024年半年度为 -74,574,145.23元[18] - 2025年半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631,335.68元,2024年半年度为 -51,768,260.42元[19] 所有者权益 - 2025年半年度所有者权益合计较期初增加29,336,244.34元[21] - 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本期期末余额为1167434412.48元,较期初增加24629841.18元[30][31] 其他 - 2024年11月24日公司拟14,925.94万元购买衡所华威9.3287%股权[195] - 2024年11月24日公司与华海诚科约定其拟发行可转债收购衡所华威全部股权[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