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联合精密(001268)
icon
搜索文档
联合精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婧)
2024-08-16 18:05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婧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要求[8][9]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不符任职情形[10]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批评[12] - 被提名人担任独董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3] - 被提名人在公司任独董未超六年[13]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4] - 提名人授权报送声明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4] - 若被提名人不符要求,提名人督促其辞职[14]
联合精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春苗)
2024-08-16 18:05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吴春苗作为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扬山联合精 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 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
联合精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春苗)
2024-08-16 18:05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提名人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吴 春苗为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 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 ...
联合精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2024-08-06 16:0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2023年5月22日审议通过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议案[2] - 全资子公司广东扬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5日成立[3] - 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3]
联合精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8-01 19:11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37 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2024 年 7 月 3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由 29.37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 29.12 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4 年 6 月 26 日刊登于巨 ...
联合精密: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4-07-22 16:41
资金使用 - 2023年8月28日公司审议通过用不超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议案[1] - 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日起不超12个月,2024年8月28日到期[1] - 公司实际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2] 资金归还 - 截至2024年7月19日公司归还8000万元至专用账户[2] - 公司将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代表人[2]
联合精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7-01 18:18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2024 年 7 月 3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由 29.37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 29.12 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4 年 6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 行的人民币普 ...
联合精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25 17:44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 方案一致。 1、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10,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107,933,33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310,000股后的股本 107,62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人民币(含税), 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07,623,334股/10股×2.50元=26,905,833.5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26,905,833.50元 /10 ...
联合精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4-06-25 17:44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1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一、回购方案概述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37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
联合精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6-04 16:28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37 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0 日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