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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彬科技(00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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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彬科技:上半年金属件和模具营收同比增长
中证网· 2025-08-31 15:27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整体营业收入下降但金属件收入达2.85亿元占比30.74%同比增长4.20% [1] - 模具业务收入0.57亿元占比6.18%同比大幅增长135.18% [1] - 经营现金流净额2955万元同比增长447.8% [1] 业务结构 - 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设计开发生产销售覆盖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 [1] - 主要产品包括内外饰塑料件、金属件、汽车电子件、新能源专用件及配套模具 [1] 研发能力 - 具备完整研发体系与突出成果转化能力 [1]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151项有效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7项 [1] 客户资源 - 较早进入知名整车厂供应链体系具备先发优势 [2] - 凭借产品质量、供货稳定性及服务与国内外整车厂建立长期战略合作 [2] - 依托传统领域客户基础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市场 [2] 行业竞争 - 汽车零部件行业企业众多集中度低且竞争激烈 [2] - 优质客户群有效提升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2]
一彬科技: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约2372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8 00:44
财务表现 - 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约2372万元 [1] - 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金额约1929万元 [1] - 计提减值与核销资产后利润总额约-2917万元 同比减少约443万元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755万元 [1] 资产变动 - 应收账款核销资产0元 [1] - 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净影响利润约443万元 [1]
一彬科技(00127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8 月 1 / 50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3 / 50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目 录 | 总 第一章 | 则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第三章 股 | 份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 第一节 | 股东 .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第五章 ...
一彬科技(001278)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14]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取得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9] 董事长权限 - 董事会闭会且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70%时,董事长有权决定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贷款及抵押、质押事项[13] 反担保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有实际承担能力的反担保[11]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了解债务偿还情况并披露信息[16]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应在指定网站和媒体披露相关内容,包括担保总额等[16] 担保审查 - 公司决定担保前需掌握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包括经营、财务等方面[18] - 担保合同订立时,责任人须审查内容,对不利条款要求对方删除或改变[19] - 签订互保协议时,对方超出部分可要求其出具反担保书[19] 异常处理 - 出现被担保人相关异常情况,财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告知相关人员[22] - 债权人转让债权,公司应拒绝对增加义务承担保证责任[22] 展期审批 - 被担保债务到期展期并继续担保,视为新的对外担保,需按程序审批[24]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追究当事人责任[26] - 公司全体董事对违规对外担保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26]
一彬科技(001278)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资金往来制度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4]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8] - 非高管或员工关联方不得借支或报销(特殊情况除外)[11] 审查监管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1] - 独立董事等每季度查阅资金往来,发现异常处理[11] - 审计部每季度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审[12] 审批与责任 -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需审批并签协议[15] - 协助侵占资产的董高人员给予处分,严重追究刑责[19]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一彬科技(00127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1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 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 ...
一彬科技(00127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0]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会计岗位五年以上全职经验[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管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和依据[14]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5] - 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免职,辞职需书面报告并说明情况,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7][18]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9]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行使情况[19]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会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3]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4][2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公布通信地址或邮箱与投资者交流,调查并回复问题[26]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依据、合法合规性等内容[2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相关事项需审议[22] - 年度述职报告含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次数等内容,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资料与费用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 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保存至少十年[32]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42]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42] 责任界定 - 任职未结束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应赔偿[34] - 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独立董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7]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7]
一彬科技(00127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6]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除担保)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除担保)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除担保)标的在最近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除担保)标的在最近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除担保)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除担保)产生利润占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除担保)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除担保)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且超30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2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以上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26]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以上交易,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6]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20]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2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除另有规定外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21] - 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1] - 董事委托出席,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2]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获认可后按期召开[21]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21]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十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9]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董事会审议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赞成,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暂缓表决[33] 其他规则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36] - 董事会决议提请股东会审议或交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报告执行情况[38]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0] - 董事会可修改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41]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41]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
一彬科技(00127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方[6][7] 关联交易类型 - 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0]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有国家定价依国家定价等[11] 审议规则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由董事会批准[15]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普通决议由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累计计算原则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按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7]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16] 审计与评估要求 - 关联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六个月[22] - 关联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股权除外),需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一年[22] 日常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已审议且执行中主要条款未变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年报和中报披露履行情况[2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3]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并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23] - 可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并提交审议,超出预计重新审议披露[2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4] 非日常关联交易披露 - 经股东会审议非日常关联交易,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25]
一彬科技(0012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重大资产与交易审议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7] 股东会召开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10][11][12] - 董事会收到相关提议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11][1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8]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5]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将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于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15] 股东会投票与登记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股东会延期与取消 - 股东会延期,召集人应在原定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股权登记日不变[1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股东会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8] - 关联事项形成决议须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普通决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特别决议)通过[29] 董事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0] - 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31] 利润分配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3] 决议撤销与执行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4]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执行,管理层具体承办[36] - 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36]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修改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