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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彬科技(00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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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彬科技(00127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财[7]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况,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并在年报披露[13]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或独财、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 三方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在终止日起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闲置资金管理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条件[13]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方发表同意意见,并在会后两交易日公告相关内容[14] 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若已披露且金额确定,应在置换前公告[13] 专户管理 - 公司应审慎选择银行开设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专户,超募资金也应专户管理[7] 资金使用规范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与招股或募集文件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投资计划情形应及时公告[5]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且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的30%[18,21]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19]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年度情况[23]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其他事项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应符合多项条件并公告相关内容[18,19] - 公司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部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应满足一定要求[19] - 公司应按先后顺序有计划使用超募资金[20]
一彬科技(00127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 1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 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工会或职代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 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 1%以上的股东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名单。经董事会征求被提名人意见并 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第七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八条 候选人人选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详细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与提名人 的关系,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 ...
一彬科技(001278)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7 22:18
关联资金情况 - 公司编制2025年1 - 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1] - 2025年初关联方往来资金总计14809.38万元[2] - 1 - 6月往来累计发生金额8650.00万元[2] - 1 - 6月往来资金利息259.50万元[2] - 1 - 6月偿还累计发生额6349.92万元[2] - 6月30日往来资金余额17368.96万元[2]
一彬科技(001278) -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7 22:18
制度修订与制定 - 2025年8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议案[1] - 修订11项制度、制定1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制定2项制度、修订17项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信息披露 - 相关制度全文于2025年8月26日在深交所网站披露[3]
一彬科技(001278) -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公告
2025-08-27 22:18
业绩总结 - 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23,716,769.55元[1] - 计提减值与核销资产减少利润总额4,426,225.65元[9] - 计提后半年度利润总额 -29,172,137.26元[9] - 计提后归属于股东净利润 -27,549,806.34元[9] 数据相关 -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4,278,343.28元[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042,291.73元[1] -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1,096,841.18元[1] - 存货跌价损失21,577,559.18元[1] - 实际核销应收账款0元[2] - 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19,290,543.90元[2] - 不同库龄存货可变现净值比例不同[8] 合规情况 - 计提与核销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政策[10] - 董事会认为计提利于提供真实会计信息[11] - 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与核销[13]
一彬科技(001278)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7 22:18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093.34万股,发行价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2586.78万元,净额46570.67万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011.89万元,专户余额37764.01万元[2] -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46570.67万元,本年度投入4504.29万元,累计投入10011.89万元[21] 项目资金投入 - 2025年半年度,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建设投入4504.29万元,利息收入155.15万元,手续费0.011075万元[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建设投入7817.02万元,利息收入1162.81万元,手续费0.141497万元,账户余额20234.65万元[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投入2194.87万元,支付发行费用2403.63万元,利息收入14.99万元,账户余额29.36万元[9] 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45239.95万元用于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延期至2028年6月[4]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5239.95万元,占比97.14%[21] - 2024年公司将原用于两项目未使用资金及收益合计45239.95万元用于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22] 资金使用操作 - 2025年半年度,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募投项目资金673.35万元,开具汇票支付965.25万元[8] - 2024年9月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7月16日归还[11] - 2025年7月18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12] 其他资金情况 - 2024 - 2025年,公司5000万元现金管理投资收益24.66万元[1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7500万元[13][22]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194.87万元,投资进度100.61%[21] - 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本年度投入4504.29万元,累计投入7817.02万元,投资进度17.28%,预计2028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1] - 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实施地变更为新拍地块[22] - 2023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687.27万元[22] - 2024年和2025年公司均同意使用不超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2]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14][23]
一彬科技(001278) - 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5-08-27 22:18
会议情况 - 2025年8月14日召开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3名独立董事应到实到[2] 议案通过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票同意通过,将提交董事会审议[2] - 《独立董事制度》等多项修订案9票同意通过,提交董事会会审[3][5]
一彬科技(001278) - 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08-27 22:18
授信额度 - 2025年4月11日通过申请最高3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议案[1] - 2025年8月26日拟增加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增至最高43亿元[2] 有效期 - 首次申请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1] - 增加额度后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 额度使用 - 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可开展各类业务[2] 授权 - 拟提请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手续,有效期与额度一致[2][3] 审议 -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
一彬科技(001278)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27 22:18
财务数据 - 2025年6月30日合并资产总计36.07亿元,较期初增长4.88%[8]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928,213,022.33元,较2024年半年度下降约9.6%[15] - 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为 - 29,851,316.63元,由盈转亏[15] - 2025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 0.2227元[16] - 2025年半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50,868,111.49元,2024年半年度为1,142,853,000.80元[20][21] - 2025年半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207,420.47元,2024年半年度为 - 82,507,980.28元[21] 权益相关 - 2025年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3.0918483175亿元,期末为12.7927084812亿元[23][30] - 2025年综合收益总额变动使所有者权益合计变动 - 2986.596172万元[2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12,373.34万元,股份总数12,37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45] -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1278.SZ[45]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建华、徐姚宁夫妇[46] 会计政策 - 集团以12个月作为营业周期划分资产和负债流动性[54] - 集团编制财务报表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55] - 应收票据按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94][95] -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103] - 研究阶段的研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142] 税率情况 - 公司增值税税率为1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5%[198] -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翼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其余部分公司为25%[198]
一彬科技(00127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7 22:18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 增设职工代表董事条款,完善董事资格、忠实义务规定[4] - 取消监事会设置,删除原第七章监事会相关条款,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条款[4] 经营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新增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股权投资等多项业务[3] 章程条款修订 - “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财务总监”变更为“财务负责人”[3] - 公积金弥补亏损应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可使用资本公积金[5] - 完善现金分红具体条件,包括可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裕等[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或子公司一般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经决议提供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可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五种方式增加资本[11][12]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六种情形除外,收购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等方式进行[1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6]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17]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9]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关联方非担保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3]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超过六年可选为董事,但不得再任独立董事[43] - 董事会应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4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68] - 未来三年公司每年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0%[70] - 现金分红需满足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等多项条件[70]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74,75] - 公司作出合并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7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