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彬科技(00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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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彬科技(001278) - 利润分配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现金分红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9] - 发展阶段难分且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20%[9] - 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总资产的30%,属重大投资[10] 决策程序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殊情况三分之二以上[14] - 董事会未提现金分配预案,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请股东会审议[17] 股利派发 - 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9] 政策调整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满足条件并履行决策程序[20] 信息披露 - 在年报、半年报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1] - 董事会未作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需在定期报告披露原因[22] 违规处理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资金[23] 制度说明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1] - 制度制定公司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23]
一彬科技(001278)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或能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为控股子公司[4] 子公司管理 - 按章程召开股东会、董事会,记录和决议需签字[5] - 重大事项按程序权限进行并报告母公司[7] - 按时间提交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总结[6] - 及时送达决议情况并报告重大事项[6][7][8] 制度相关 - 职能部门细化管理完善管控体系[8] - 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8] - 违规追究责任,审议通过生效实施[8]
一彬科技(00127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重新聘任[13]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3] - 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前报送材料,深交所无异议可聘[14]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申诉 - 特定情形发生一个月内终止聘任[16] - 对处罚不服十五日内可申诉[18]
一彬科技(00127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会议通知 - 会议应提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6] - 通知至少包含时间、地点等内容[12] 会议举行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6]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6] 会议表决 - 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6] 事务审议 - 关联交易等需经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同意提交董事会[9]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同意[10]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含召开信息等内容[12] - 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1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5]
一彬科技(001278) -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职工董事选举 - 公司职工董事人数为一名,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7] - 工会委员会提名候选人后,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9] - 选举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9] 职工董事罢免与报告 - 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联名可提出罢免动议[11] - 职工董事每年至少向职代会报告一次履职情况[16] 职工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保证其及时、全面、准确获取履职信息资料[16] - 履职占用工作时间视为正常出勤[16] - 公司为其履职提供必要经费支持[16] 职工董事评议与档案 - 职代会对其进行年度或任期评议[16] - 工会建立职工董事选任与履职档案[18]
一彬科技(00127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4] 人员构成 - 成员三至五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职责及程序 - 负责拟定选标准程序,提名任免等[8] - 选任经多程序,提前一至两月提建议[10] 会议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12] - 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12]
一彬科技(00127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审计制度适用范围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4] 审计部职责与报告 - 审计部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门工作机构[7] - 会计年度结束前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度总结报告[12]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审计流程 - 审计项目以立项方式确定,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8] - 开展现场审计工作三个工作日前下达审计通知书[18] - 审计部根据审计项目成立审计小组,制定审计方案[18] - 审计人员实施现场审计后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18] 审计对象与资料处理 - 审计对象应在接到征求意见稿3个工作日内反馈书面意见并提交证明资料[19] - 审计部门应在内部审计工作结束1个月内整理归档文件资料[22] - 审计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公司报告要求 - 公司董事会需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4] - 公司至少每2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5]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3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一彬科技(00127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一彬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1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以下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 ...
一彬科技(00127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1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投资 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一彬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将所 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 息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媒体公布。 第三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
一彬科技(00127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7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1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 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薪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