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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3 18:15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4-006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星期二)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9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职工代表监事,邹健先生主持会议,董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 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 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充分考虑了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符合公司长期 ...
铭科精技: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3-13 18:15
业绩总结 - 2022年4月26日公司公开发行3535.00万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14.89元,募资526,361,500.00元,净额474,932,420.20元[3][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清远铭科项目拟投30,355.00万元,实投8,105.83万元,进度26.70%[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项目拟投7,138.24万元,实投3,103.37万元,进度43.48%[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补充营运资金拟投10,000.00万元,实投10,067.55万元,进度100.68%[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拟投47,493.24万元,实投21,276.76万元,进度44.80%[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增加重庆铭科、武汉铭科、安徽瑞科为清远铭科项目实施主体,新增重庆、武汉、安庆、东莞为实施地点[2][9][14] - 增加东莞铭科为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新增东莞为实施地点[2][9][14] 未来展望 - 清远铭科和研发中心项目预计达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1月05日[2][12] - 后续募集资金将通过无息借款由原主体提供给新增主体使用[15]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7] - 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8] -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地点及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19] 企业信息 - 重庆铭科成立于2014年12月26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10] - 武汉铭科成立于2014年04月03日,注册资本3200万元[10] - 安徽瑞科成立于2024年3月13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11] - 公告日期为2024年3月13日[22]
铭科精技: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3-13 18:15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铭科 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科精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铭科 精技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印发《关于核准铭科精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6 号),核准公司 公开发行不超过 3,535.00 万股新股。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公 ...
铭科精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3 18:15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4-005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 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充分考虑了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有利 于提高整体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优化资源配置,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的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 ...
铭科精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4-03-11 16:43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4-004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杨国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杨国强先生出具的《关 于减持股份超过 1%的告知函》,截止 2024 年 3 月 11 日,杨国强先生累计通过大 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2,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20%,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已达 1.00%以上。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杨国强 | | | | 住所 | 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蟠龙路丽新楼凤天阁 1305 |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 年 2 月 7 日—2024 年 3 月 11 日 | | | ...
铭科精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4-01-29 15:44
新技术研发与政策利好 - 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增田2023年12月28日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1] - 证书有效期三年,2023 - 2025年度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 - 2023年已按15%税率纳税申报及预缴[1] - 获证可降低税负,推动公司经营发展[2]
铭科精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1-04 16:21
资金使用 - 公司可使用不超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12个月现金管理[1] 已到期产品 - 东莞银行多笔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到期赎回,含15000万元年化3.05%等[2][3] - 中信银行4000万元年化3.00%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3] 未到期产品 - 铭科精技与东莞银行多笔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未到期,含6500万元年化3.05%等[6] 风险与措施 - 现金管理存在市场、资金、操作和道德等风险[8] - 公司采取选品、跟踪、审计、披露等措施控制风险[9] 其他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无违规情形[14]
铭科精技: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12-29 19:49
关联交易金额 - 2024年预计向关联人采购不超2550万元,销售不超350万元[1] - 2024年预计向格朗吉斯采购商品2000万元、接受劳务10万元[5] - 2023年向关联人采购预计1830万元,实际1521.53万元[7] - 2023年向关联人销售预计10万元,实际30.08万元[8] - 2023年与关联方实际交易1972.51万元,未超预计2800万元[8] 关联方信息 - 格朗吉斯为合营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9] - 丁守钰等为董事近亲属控制企业[9] 关联方财务数据 - 格朗吉斯总资产3469.19,净利润215.49等[12] - 春杭物流总资产5.71,净利润0.92等[12] - 登凯模具总资产31.20,净利润1.32等[12] 交易相关意见 - 独立董事等认为2024关联交易合规,不损害利益[16][17][18] - 保荐机构对关联交易无异议[19]
铭科精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9 19:49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具有从事经济、金融、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 年以上的自然人担任。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 法》的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 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可以由公司董事或财务总监兼任。但董事或财务总监兼 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果某一行为应当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兼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人士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准备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报告和文件; (三)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作记录, 并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
铭科精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9 19:49
选聘规定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决定[2] - 新事务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相关行政处罚,续聘时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也无此类处罚[4]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超两年[12] 时间要求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流程步骤 - 审计委员会调查事务所执业质量、诚信情况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13] - 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的选聘议案[14] - 选聘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约定审计业务[15] 续聘与改聘 - 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事务所,审计委员会评价本年度工作及质量,肯定则提交决议,否定则改聘[23] - 审核改聘提案时,调查拟聘事务所执业质量,评价双方并判断改聘理由充分性后发表意见[17]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时,独立董事明确发表意见[18]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后,通知股东大会和前后任事务所参会,前任可在大会陈述意见[18] - 除特定情况外,不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报审计业务事务所[18] - 改聘事务所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细披露解聘原因、各方意见、报表审计意见等信息[18] 其他情况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公司按规定改聘[19] - 选聘重大资产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事务所,参照本制度履行程序并披露信息[21]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