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科精技(0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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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1-04 16:21
资金使用 - 公司可使用不超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12个月现金管理[1] 已到期产品 - 东莞银行多笔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到期赎回,含15000万元年化3.05%等[2][3] - 中信银行4000万元年化3.00%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3] 未到期产品 - 铭科精技与东莞银行多笔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未到期,含6500万元年化3.05%等[6] 风险与措施 - 现金管理存在市场、资金、操作和道德等风险[8] - 公司采取选品、跟踪、审计、披露等措施控制风险[9] 其他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无违规情形[14]
铭科精技: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12-29 19:49
关联交易金额 - 2024年预计向关联人采购不超2550万元,销售不超350万元[1] - 2024年预计向格朗吉斯采购商品2000万元、接受劳务10万元[5] - 2023年向关联人采购预计1830万元,实际1521.53万元[7] - 2023年向关联人销售预计10万元,实际30.08万元[8] - 2023年与关联方实际交易1972.51万元,未超预计2800万元[8] 关联方信息 - 格朗吉斯为合营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9] - 丁守钰等为董事近亲属控制企业[9] 关联方财务数据 - 格朗吉斯总资产3469.19,净利润215.49等[12] - 春杭物流总资产5.71,净利润0.92等[12] - 登凯模具总资产31.20,净利润1.32等[12] 交易相关意见 - 独立董事等认为2024关联交易合规,不损害利益[16][17][18] - 保荐机构对关联交易无异议[19]
铭科精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9 19:49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具有从事经济、金融、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 年以上的自然人担任。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 法》的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 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可以由公司董事或财务总监兼任。但董事或财务总监兼 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果某一行为应当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兼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人士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准备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报告和文件; (三)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作记录, 并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
铭科精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9 19:49
选聘规定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决定[2] - 新事务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相关行政处罚,续聘时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也无此类处罚[4]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超两年[12] 时间要求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流程步骤 - 审计委员会调查事务所执业质量、诚信情况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13] - 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的选聘议案[14] - 选聘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约定审计业务[15] 续聘与改聘 - 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事务所,审计委员会评价本年度工作及质量,肯定则提交决议,否定则改聘[23] - 审核改聘提案时,调查拟聘事务所执业质量,评价双方并判断改聘理由充分性后发表意见[17]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时,独立董事明确发表意见[18]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后,通知股东大会和前后任事务所参会,前任可在大会陈述意见[18] - 除特定情况外,不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报审计业务事务所[18] - 改聘事务所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细披露解聘原因、各方意见、报表审计意见等信息[18] 其他情况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公司按规定改聘[19] - 选聘重大资产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事务所,参照本制度履行程序并披露信息[21]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23]
铭科精技: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9:49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大会选举董监时,普通股每股份表决权与应选人数相同可集中用[2]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监人数之积[5] - 董监当选需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8] 投票方式与结果 - 独董与非独董选举分开投票[6] - 按现场和网络投票总结果确定当选董监[9]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
铭科精技: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9:49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以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发展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每一届董事会任期一 ...
铭科精技:关于修订和新增制定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29 19:49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1]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新增制定相关治理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1] 制度修订 - 拟修订和新制订13项治理制度,6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2] 信息披露 - 修订和新增制度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9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制度全文[2]
铭科精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9:4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至少 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设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 议组织和安排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 ...
铭科精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9:49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5]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8] - 董事会秘书3天内转交提议和材料给董事长[10]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2]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一日发出[14]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8]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书面表决[24]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通过[27]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为准[28] - 董事回避时需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29] 提案处理规则 - 董事会不得越权形成决议[30]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4][35] 会议相关要求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36] - 会议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37]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记录,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40]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通报情况[43][44]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46]
铭科精技: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19:49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3-053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 事 7 人。 会议由夏录荣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夏录荣、孙加洪、杨国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新增制定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与相关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