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胜通能源(001331)
icon
搜索文档
胜通能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15:44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7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军先 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 ...
胜通能源: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8 15: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26.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3,4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 80,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23,4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发行费用 25,050,000.00 元(此处为不含税金额,包括审计费及验资费 8,373,461.25 元、律师费 11,320,754.72 元、信息披露费 5,113,207.55 元、发 行手续费 242,576.48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698,350,000.0 ...
胜通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8 15:4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6] 人数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未达人数前暂停职权[7] 主要职责 -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多项工作[7] 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督导工作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9] 会议安排 - 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2] - 定期会议提前五个工作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个工作日发通知[12]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二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已收到通知[14] 会议要求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可用视频网络会议、书面传签等方式进行并作决议[16]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6] 履职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职,应建议董事会撤换[16] 列席规定 - 审计部人员可列席,必要时可召集其他人员列席,非委员无表决权[16] 表决方式 - 为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17] 结果报送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7]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8]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连同授权委托书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为十年[18] 规则施行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0]
胜通能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15:4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胜通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胜通能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3 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0,000,000 股。本次募集资金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实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78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03,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不含税)10 ...
胜通能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2024-04-28 15:4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 | | --- | --- | --- | | | | 施 | | 1.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 | 是 | 不适用 | | 意向的承诺 | | | |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 是 | 不适用 | | 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 | | |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 | | | | 的措施和承诺 | | | 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保荐人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胜通能源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章郑伟 | 联系电话:0551-62207998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凯 | 联系电话:0551-6220799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
胜通能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15:4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胜通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情况事项核查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参照 2023 年全年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对公司 2024 年度 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测,预计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包括:珠 海海胜能源有限公司和龙口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司 2024 年度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6,800 万元,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 753.1 万元。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
胜通能源: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8 15:42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8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 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现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 ...
胜通能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8 15:42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3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为肖厚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胜通能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8 15:42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长或总经理 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 委员内选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 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 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
胜通能源: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8 15:42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运作,确保 董事会合法、高效、规范地行使职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应当依法履 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其中独立董事 4 人。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 除其职务。董事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其代表,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经股东大会 选举均可担任董事。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五条 董事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