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0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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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8 15:47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胜 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罗进辉 先生、闫建涛先生、张德贤女士、杨冰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罗进辉先生、闫建涛先生、张德贤女士、杨冰先生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 (罗进辉) 本人罗进辉,作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 恪尽职守,忠实履职,切实维护了中小投 ...
胜通能源: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8 15:47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 266,287.7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4,019.07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5,168.13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 366 家上市公司 2022 年年报审 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 ...
胜通能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15:4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胜通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胜通能源 开展 2024 年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在于防范国际能 源价格波动对公司天然气采购与销售业务的不利影响,降低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 经营造成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将公司商品销售价格、 原材料采购成本和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内,可以降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实现公 司稳健经营的目标。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5,800 万美元(约合 114,394 万元人民币),在授权有效期内拟投入的交易保证 金和权利金上限最高不超过 4,750 万 ...
胜通能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8 15:4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 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五条 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 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 ...
胜通能源(001331)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8 15:44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1.96亿元,同比增长28.30%[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1.96亿元,同比增长28.3%[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1.93亿元,同比增长409.7%[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3.19万元,同比增长409.63%[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3亿元,同比增长409.7%[14]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34.58万元,同比增长25.72%[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34.58万元,同比增长25.7%[16]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3.28亿元,同比增长17.1%[16]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2.63亿元,同比增长17.5%[16]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537.47万元,同比下降27.3%[16]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028.06万元,同比下降32.4%[16]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58,836,590.36元[1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80,313,484.78元[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017,542.59元[1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29,207,805.56元[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30,032,968.57元[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0,032,968.57元[17]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3,505,191.29元[1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2,664,580.65元[17]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61,220,844.32元[1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73,885,424.97元[17] 资产与负债 - 总资产为15.89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8.24%[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总资产为15.89亿元,较期初减少8.24%[11]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流动资产合计为14.49亿元,较期初减少8.47%[11]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3.96亿元,较期初减少5.76%[11]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流动负债为6.07亿元,较期初减少72.05%[1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负债总额为6.74亿元,较期初减少70.25%[12] 股东与股权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6,185人[9] - 公司第一大股东魏吉胜持股62,104,000股,占总股本的36.97%[9] - 公司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82.57%[9] 应收款项与存货 - 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末余额为21.99万元,较年初增长69.13%[7] - 预付款项报告期末余额为1.32亿元,较年初增长33.95%[7] - 存货报告期末余额为1595.18万元,较年初增长55.83%[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应收账款为4.96亿元,较期初减少16.24%[11] 投资收益与筹资活动 - 投资收益2024年1-3月发生额为-76.3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31.27%[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0亿元[8] 研发费用与每股收益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为13.40万元,同比增长6.2%[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151元,同比增长409.3%[15] 货币资金与短期借款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为11.41亿元,较期初减少12.85%[11] - 短期借款报告期末余额为0元,较年初减少100.00%[7]
胜通能源(001331)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8 15:44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48.04亿元,同比下降6.85%[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54.64万元,同比下降122.98%[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24.14万元,同比增长13.53%[12]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354元,同比下降119.90%[12]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52%,同比下降20.15%[12] - 2023年末总资产为17.31亿元,同比增长0.28%[12] - 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4.96亿元,为全年最高季度[15] - 2023年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10.17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21.18%[36] - 2023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31.23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65.69%[36] - 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为60.14万元,同比增长10.71%[38] - 2023年公司财务费用为-3,477.31万元,同比下降99.70%,主要系利息收入金额较大所致[37] - 2023年公司运输服务营业收入为4,876.99万元,同比下降8.88%[33] - 2023年公司成品油营业收入为1,917.26万元,同比增长82.98%[33]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54.13亿元,同比下降3.99%[40]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16亿元,同比下降65.27%[40]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29亿元,同比下降81.50%[40] - 2023年净利润为-3954.64万元,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差-10478.78万元[41] - 2023年投资收益为-340.60万元,占利润总额的7.33%[42] - 2023年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为75.61%,同比增加4.52%[42] - 2023年长期股权投资占总资产比例为2.27%,同比下降0.89%[42] - 2023年报告期投资额为3.28亿元,同比下降66.72%[45] - 2023年公司对境外全资子公司胜通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增资3.23亿元[45] -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已使用281.83万元,累计使用23,529.7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47,980.39万元[49]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80,34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后为72,34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9,835万元[49] - 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包括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分别承诺投资46,653万元、4,182万元和19,000万元[5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累计投入4,213.44万元,投资进度为9.03%[50] - 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累计投入316.3万元,投资进度为7.56%[5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全部投入19,000万元,投资进度为100%[50]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160.0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9,5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其余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54]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6,800,000元(含税)[101] - 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3,6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1,600,000股[101] -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101] - 公司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33,041,688.51元[101] - 公司2023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不适用,且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101] LNG业务 - 2023年国际天然气价格大幅回落,欧洲TTF现货均价同比下降67.54%[19] - 2023年东北亚LNG到岸均价为13.77美元/百万英热,同比下降59.48%[19] - 2023年全国LNG出厂(站)均价同比下降26.17%至5,112元/吨[20] - 2023年中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约为3,18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5%[20] - 2023年LNG现货进口成本折合人民币含税价6,439元/吨,同比下跌53%[20] - 2023年中国LNG实际进口年均综合成本4,249元/吨,同比下跌24%[20] - 2023年进口LNG总量同比增加13%[20] - 2023年LNG槽车运输有所好转,物流车队运营率回升至三分之二左右[21] - 公司2023年LNG销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73,379.75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7.03%[23] - 公司截至2023年末拥有LNG槽车334辆,位居中国十大LNG运输企业排名第二位[23] - 公司已在龙口市建成LNG加气站2座,在莱州市建成LNG加气站1座[26] - 公司积极探索创新业务模式和新型运输模式,参与国内LNG行业创新业务[26] - LNG销售业务收入为47.34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98.53%,同比下降7.03%[32] - 2023年国际LNG价格显著回落,欧洲TTF现货均价为12.83美元/百万英热,同比大幅下滑67.54%[30] - 2023年国内LNG出厂(站)均价同比下降26.17%至5112元/吨[30] - 公司2023年二季度执行的“进口LNG窗口一站通”5年期长期协议,长协资源采购单价偏高,导致亏损[31] - 公司将继续围绕主业,深耕LNG市场,加大上下游市场区域的开拓力度[31] - 公司计划拓展国际LNG资源市场,丰富上游采购渠道以降低采购成本[31] - LNG销售业务2023年营业收入为47.34亿元,同比下降7.03%,毛利率下降4.93%[33] - 2023年LNG销售业务销售量为1,065,266.26吨,同比增长39.64%,生产量为1,067,095.41吨,同比增长40.26%[33] - 2023年LNG销售业务库存量为2,622.63吨,同比增长230.52%[33] - 公司计划通过扩大LNG运力规模,降低上游采购成本和风险,增强业务收入和利润[60] - 公司将继续与中海油、中石化保持长期框架合作协议,确保天然气供应的持续稳定[60] - 公司将在山东省内及全国其它交通枢纽地区建设综合物流园,通过91LNG互联网运营平台扩大物流服务范围[60] - 公司计划在全国重点区域建设LNG加气站,形成供应网络,扩张零售业务模式[60] - 公司将通过信息化项目增强终端加气站点的数据挖掘能力,促进增值服务的延伸[61]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67]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67] -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75.1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75.02%[71] - 公司主营业务为LNG的采购、运输、销售以及原油、普货的运输服务[70] - 公司资产独立完整,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运输设备以及商标等资产的所有权[69] - 公司财务独立,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70] - 公司机构独立,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70] - 公司人员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产生[70] - 公司业务独立,拥有从事LNG和原油运输业务的完整独立的采购、运输和销售系统[70]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函,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70]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伟持股数量从3,890,000股增至5,446,000股,增幅为40%[72] - 董事魏吉胜持股数量从44,360,000股增至62,104,000股,增幅为40%[72]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股数量从48,250,000股增至67,550,000股,增幅为40%[73]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无离任或解聘情况[73] - 公司董事张伟曾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山东省道德模范等多项荣誉[74] - 公司董事魏吉胜拥有新加坡永久境外居留权,并曾担任多家公司董事长[74] - 公司董事姜忠全自2018年起担任公司董事,2021年起兼任副总经理[74] - 公司董事王兆涛自2018年起担任公司董事,2021年起兼任副总经理[75] - 公司董事姜晓自2002年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76] -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伟自2018年10月起任职[77] - 公司独立董事罗进辉自2021年2月起任职,同时担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77] - 公司独立董事闫建涛自2021年2月起任职,曾担任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政策、行业及监管事务首席[77] - 公司独立董事张德贤自2021年2月起任职,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多项专业资格[77] - 公司独立董事杨冰自2021年2月起任职,现任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79] - 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军自2021年2月起任职,曾担任子公司胜通物流安监部经理[79] - 公司监事刘大庆自2021年2月起任职,现任子公司胜通物流总经理助理[80] - 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宋海贞自2018年10月起任职,曾担任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81] - 公司董事长魏吉胜在多个股东单位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包括云轩投资、同益投资等[82] - 公司董事张伟在珠海海胜能源有限公司和SENTON ENERGY SINGAPORE PTE.LTD.担任董事[82]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税前报酬总额为222.41万元[87] - 独立董事每人每年薪酬为6万元(含税)[85]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伟2023年税前报酬为43.84万元[87] - 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军2023年税前报酬为13.02万元[87] -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宋海贞2023年税前报酬为36.7万元[87] - 公司2023年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所有董事均未缺席[88] - 公司董事未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提出异议[88] - 公司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履行职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90] 员工与人力资源 - 公司报告期末在职员工总数为917人,其中母公司75人,主要子公司842人[93] - 公司员工专业构成为生产人员735人,销售人员41人,技术人员5人,财务人员25人,行政人员89人,维修人员22人[93] - 公司员工教育程度为本科60人,大专66人,高中及以下791人[94] - 公司实行能力等级薪酬政策,结合基本工资与绩效奖金,并设立年终奖考核制度[94] - 公司计划通过知识技能培训和竞赛等方式,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培养复合型人才[95] -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保障员工权益,改善员工福利,促进员工价值实现和全面发展[114] 内部控制与审计 -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显示,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104] - 公司2023年度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00%[105] - 公司2023年度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0%[105] -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税前利润指标衡量[107] -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税前利润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108] - 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为0个,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为0个,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为0个,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为0个[111] -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显示,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11] -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为2024年04月29日,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12] -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193] - 公司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65万元,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5年[192] 股东权益与承诺 -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权益保护,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保障股东决策权、知情权和收益权[113]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保障资产和资金安全,严格履行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114]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股份锁定承诺,承诺内容包括股份锁定、减持价格限制等[117][118][119]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120][122][124] - 公司股东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21][13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124][12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吉胜、张伟、魏红越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时,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持有股份总数的25%[127] - 公司承诺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成就,将严格履行稳定股价的相关义务[135] - 公司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将公开说明原因并向股东和公众道歉[13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严格履行稳定股价义务,若未履行将扣留现金分红[13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严格履行稳定股价义务,若未履行将扣留薪酬[13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14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143] - 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将回购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145]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14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4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吉胜、张伟、魏红越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151] - 公司股东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15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163] - 公司承诺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6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吉胜、张伟、魏红越承诺未履行承诺时将采取约束措施,包括披露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依法赔偿损失[175] 关联交易与诉讼 - 公司与珠海海胜能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1.81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6,000%[197] - 公司与龙口胜通集团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31.29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495%[198]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198]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199]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200] - 公司报告期内作为原告的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案件涉案金额为231.64万元[195] - 公司报告期内作为被告的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案件涉案金额为67.68万元[195] 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 - 公司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且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113] -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115] -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工作[116] 子公司与投资 - 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盐城胜德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自2023年3月27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91] - 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山东胜港燃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自2023年11月28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91] 其他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为2018年11月27日由“龙口经济开发区屺坶路北电厂西路西”变更为“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5000号”[10]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包括《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11] - 公司2023年度
胜通能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8 15:44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 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在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3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 序号 | 召开时间 | | 届次 | 审议内容 | | --- | --- | --- | --- | --- | | | | | | 1、《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 | | | | | 议案》 ...
胜通能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28 15:44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 - 预计任意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10000万美元(约合72401万元人民币)[3] - 拟投入最高授信占用规模不超1500万美元(约合10860万元人民币)[3] 业务相关期限 - 业务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3] - 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4] 业务其他要点 - 目的是增强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风险[2] - 交易品种包括以美元为标的的币种[3] - 交易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等[3]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4] - 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内控制度[6]
胜通能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8 15:4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 200Z031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4]200Z0316 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胜通 能源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 ...
胜通能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8 15:44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1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暨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4,8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日止,在有效 期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授信和担保事宜所产生的相关文 件,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就每笔授信业务或担保业务履行审议程序。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因担保预计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该事项需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