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欣新材(00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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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12-30 20:58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2200万股,发行价41元/股,募资总额90200万元,净额80958.8万元[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671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5000万元[5] 现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4.6亿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4亿自有资金现金管理[8] - 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11] - 2024年12月30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议案,保荐人无异议[19][21][22]
兴欣新材: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4-12-30 20:58
融资与资金使用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200万股A股,发行价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0200万元,净额80958.8万元,超募资金25958.8万元[1] - 年产14000吨环保类溶剂产品及5250吨聚氨酯发泡剂项目总投资3125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计划26850万元[5] - 8800t/a哌嗪系列产品等项目总投资169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计划9200万元[5] - 研发大楼建设项目总投资375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计划3750万元,实际使用2119.68万元,预计节余1655.95万元[5][7]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15200万元[5] - 公司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共11000万元投资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10] 子公司财务数据 - 安徽兴欣2023年末总资产24308.91万元,总负债21117.96万元,净资产3190.95万元[10] - 安徽兴欣2024年三季度末总资产28157.28万元,总负债15039.11万元,净资产13118.18万元[10] 市场展望 - 预计到2025年全球聚氨酯市场规模达931亿美元,我国聚氨酯消费预计达1828万吨,“十四五”期间复合年增长率8%[14] 新项目情况 - 安徽兴欣已建成年产3000t/a三乙烯二胺生产装置,拟再扩建年产4000t/a生产装置[14] - 新项目满产后每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约20000万元,净利润约3000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约3.7年[15] 决策与风险 - 2024年12月30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共11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募投项目[20][21] - 新项目面临市场、安全生产、募集资金效益不能达预期等风险[16][17] - 应对市场风险需关注经济形势,调整战略,开拓市场,加强治理[16] - 应对安全生产风险要执行法规,做好安全管理,开展员工培训[16] - 应对募集资金效益不能达预期风险需规范资金管理,拓展客户,推广市场[17] 后续安排 - 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和安徽兴欣将成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8] - “研发大楼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将转入专用账户,原专用账户将注销[18] - 本次增资基于新增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长远规划[19]
兴欣新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12-30 20:58
资金募集 - 首次公开发行2200万股A股,发行价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02亿元,净额8.09588亿元[6] 资金使用 - 拟用不超4.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4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循环[2][3][11][2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6.71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5亿元[7] 时间安排 - 2024年12月30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现金管理议案[3][21][22] - 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13] 投资情况 - 投资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不得质押和证券投资[2][12] - 面临收益波动、流动性和操作监控等投资风险[17] 合规情况 - 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规,未变相改变用途,不影响项目实施[24] - 保荐人对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24]
兴欣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0 20:58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3名监事实到[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使用部分募投节余和超募资金向子公司增资议案,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3] - 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议案,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5]
兴欣新材: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12-18 18:23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 见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绍兴 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兴欣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2120号《关于同意绍兴 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00股,并于2023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66,000,000股,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8, ...
兴欣新材: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18 18:23
股本信息 - 2023年12月21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22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8000000股[4] - 2024年4月24日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总股本增至123200000股[5]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3200000股[6] 限售股解除 -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7户,解除股份22336102股,占总股本18.13%[2]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3] - 来伟池等3人所持限售股本次全部解除限售[16] 股东承诺 - 股东吕银彪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7] - 绍兴上虞璟泰投资合伙企业等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0][11] 股份变动 - 限售条件流通股等各类股份变动前后数量及占比情况[19] 保荐意见 - 保荐人对部分限售股解除并上市流通无异议[20]
兴欣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12-02 16:41
股份回购 - 2024年7月8日公司同意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26元/股,金额2500 - 5000万元[1]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累计回购1280554股,占总股本1.04%[2]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回购最高成交价22.12元/股,最低18.08元/股[2]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交易总金额25754743.20元(不含费用)[2]
兴欣新材: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11-12 16:35
合规情况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9月30日[1] - 现场检查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日[1] - 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且有效执行[1]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审计一次[3] - 公司已披露公告与实际一致、内容完整无重大变化[3] - 建立防占用资金制度且无占用情形[4] - 募集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且有效执行[5] - 业绩无大幅波动,与同行比较无明显异常[6] - 公司及股东完全履行相关承诺[6] - 完全执行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6] 业绩总结 - 2024年1 - 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181.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33.92%[9] - 2024年1 - 9月公司实现扣非后净利润5545.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55.89%[9] 经营情况 - 2024年1 - 9月主要原材料六八哌嗪及乙二胺价格下降[9] - 2024年1 - 9月主要产品N - 羟乙基哌嗪、脱硫脱碳剂等需求量下降[9] - 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变化,但产品价格下滑致盈利水平下降[10] 未来展望 - 保荐人提请公司关注下游行业需求及市场竞争加剧影响[10] -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合规运作[10]
兴欣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1-08 15:43
担保情况 - 公司为子公司安徽兴欣提供不超1亿元担保额度[2] - 为安徽兴欣8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 - 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担保额度1亿元,占2023年末净资产6.60%[9]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安徽兴欣总资产24308.91万元等多项数据[6] - 2024年三季度安徽兴欣总资产28157.28万元等多项数据[6] 合作信息 - 安徽兴欣与中信银行签署最高8000万元借款协议[3]
兴欣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11-01 17:13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9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9 日 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