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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00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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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001358)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6 16:37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6]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并聘证券事务代表[6] 任职资格 - 无近三十六个月相关处罚等不良记录[3] - 具备专业知识并经培训考核[3] 职责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10] - 受交易所培训考核,违规受惩戒[13] 解聘与代行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一月内解聘[7]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并半年内完成聘任[8]
兴欣新材(001358)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2025-08-26 16:37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含续聘、更换,下同)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保障信息披 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或者进行专项 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以及进行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行为。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由公司管理层根据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职责、权限与条件 第三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信 息,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包括预 审)业务。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 ...
兴欣新材(001358)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26 16:37
第二条 有关资金占用的规定应当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 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以下列 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 ...
兴欣新材(001358)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6 16:37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绍 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 ...
兴欣新材(001358)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6 16:37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使资 金的收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 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盈利或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在境 内外进行的下列资产投资、运作行为: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及公司发展战略; (三)有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 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四)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1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五 ...
兴欣新材(001358)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2025-08-26 16:37
股东会网络投票代码与时间 - 深交所为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设置专用投票代码为361358,投票简称为兴欣投票[6]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6]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8] 中小投资者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人员及大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6] 公司相关操作时间 - 应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4] - 应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4] - 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东资料电子数据[4] 投票规则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5] - 多账户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11] - 多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14] 其他 - 股东可查询最近一年内网络投票结果[17] - 表决结果公布前相关方负有保密责任[19] - 公司按协议支付网络投票服务费用[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0]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20] - 文件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1]
兴欣新材(00135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6 16:33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和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 制度修订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 - 修订、制定24项公司治理制度,1 - 11项需提交股东大会[2][3] 组织架构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授权事项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4]
兴欣新材(001358)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08-26 16:33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200万股A股,发行价41元/股,募集资金9.02亿元,扣除承销费后余额8.3986亿元[1] - 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0958795805亿元[2] 资金余额与收益 - 2025年1月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9034736908亿元,截至6月30日余额1.7658307791亿元[3] - 2025年上半年存款利息收入减银行手续费35.898139万元,理财收益295.192313万元[3] 资金使用与投资 - 2025年上半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6.42亿元,理财到期收回4.3亿元[3] - 2025年上半年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507519569亿元[3] - 公司使用11000万元向子公司增资实施“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15][16] 项目资金调整 - 2025年2月20日“研发大楼建设项目”结项后节余1630.791101万元转入“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专户[15] - 2025年2月26日从超募资金专户划转9369.208899万元至“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专户[16] 投资进度与完成率 - “年产14,000吨环保类溶剂产品及5,250吨聚氨酯发泡剂项目”累计投入10388.26万元,投资进度38.69%[27] - “8,800t/a哌嗪系列产品、74,600t/a重金属螯合剂、1,000t/a双吗啉基乙基醚项目”累计投入9222.21万元,投资进度100.24%[27]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承诺投资55000万元,实际投资64369.21万元,完成率57.86%[28] 超募资金情况 - 超募资金小计为25958.80万元,已使用金额使剩余超募资金为16589.59万元[28] 其他资金相关 -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1.855914亿元,支付部分发行费用490.92万元,合计拟置换1.905006亿元[11][28] - 公司可使用不超过4.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循环使用[1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2.77亿元[8] - 本报告期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为295.19231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到期余额27700万元[1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于专用账户及购买理财产品,用于募投项目后续支付[17][29]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无问题,未违规使用[24] - 研发大楼建设项目未大量进口设备、未建中试车间及建造成本下降,使募集资金出现节余[29] - 募集资金未全部使用是因项目建设有周期,短期内部分闲置[29]
兴欣新材(001358)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5-08-26 16:33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表述,部分由“审计委员会”代替[39]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39] 股份相关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2]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应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可拒绝不正当目的查阅[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等诉讼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提前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7]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决策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5] - 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6] 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比约42.86%[26]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8] 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1]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31] - 公司以三年为周期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可根据情况调整[33]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6]
兴欣新材(001358)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6 16:33
往来资金 - 公司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为12839.23万元[2] - 2025年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1439.94万元[2] - 2025年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703.81万元[2] - 2025年半年度期末往来资金余额为13575.36万元[2] 其他应收款 - 安徽兴欣新材料2025年期初及期末其他应收款均为1300.00万元[2] - 欣诺环境(浙江)2025年半年度其他应收款发生额及期末为500.00万元[2] 应收账款 - 安徽兴欣新材料2025年期初应收账款为11539.23万元[2] - 2025年半年度期末应收账款为11648.57万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