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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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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02 16:13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 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61人,可申请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上 述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宜,有关情况如下: 一、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及摘要等相关议案,拟采取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形式,以 4.4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公司 161 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2,200 万股普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独 ...
伟星股份: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及再质押公告
2023-12-29 16:37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 | 累计质押股 | 占其所 | 占公 司总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 | 例 | 份数量(股) | 持股份 | 股本 | 已质押股份限 | 占已质 | 未质押股份限 | 占未质押 | | | | | | 比例 | 比例 | 售和冻结、标记 | 押股份 | 售和冻结数量 | 股份比例 | | | | | | | | 数量(股) | 比例 | (股) | | | 伟星集团 有限公司 | 302,406,675 | 25.86% | 57,111,860 | 18.89% | 4.88% | 0 | 0 | 0 | 0 | | 章卡鹏 | 66,311,102 | 5.67 ...
伟星股份: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023-12-29 16:35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浙江省 认定机构 2023 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公司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证书编号为 GR202333002123,发证日期 2023 年 12 月 8 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 年(2023 -2025 年度)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如果未来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有变,则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
伟星股份:伟星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3-12-27 18:35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致: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 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3 年第二 ...
伟星股份: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7 18:3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7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 238 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2、会议出 ...
伟星股份: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2-11 20:14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目 录 | | --- |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 | 五、本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8 | | 六、本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 10 | | 七、本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数量 10 | |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11 | 一、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4 / 11 | 伟星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 | 指 |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权激 | | | | 励计划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 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 | | | | 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解除限售 ...
伟星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12-11 20:1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作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第五期股权激 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股权激励解限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 二、关于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 ...
伟星股份: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12-11 20:12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星股份")及董事会全体成 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6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6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4%;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在经相关监管部门审核登记并办理完毕解除限售手续、上 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161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 的286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履行的程序 1、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及摘要等相关议 ...
伟星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3-12-11 20:12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星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71,038,070.0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要求,公司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审 核确认,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7851号的鉴证报告。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伟星实业发展 ...
伟星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1 20:12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 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 的董事九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等方式审议表 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 告,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