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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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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 - 2024 Q4 - 年度业绩
2025-02-26 18:50
营业相关财务指标变化 - 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46.7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59%[4][5] - 2024年度营业利润8.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69%[4][5] - 2024年度利润总额8.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93%[4][5] 净利润相关财务指标变化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44%[4][5] - 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47%[4] 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变化 - 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6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21%[4] - 202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14%,较上年下降0.76个百分点[4] 资产及所有者权益变化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62.25亿元,较期初增长3.24%[4][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3.56亿元,较期初增长0.15%[4][6] 股本变化 - 2024年度股本11.69亿股,较期初下降0.03%[4]
伟星股份(002003) - 东亚前海证券关于伟星股份购买控股股东所持邵家渡工业园的土地厂房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2-26 18:46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伟星股份"或( 公司"、( 上市公司")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购买控股股东所持邵家渡工 业园的土地厂房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控股股东所持邵家渡工业园的土地厂房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购买过去几年一直租赁的控股 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伟星集团")位于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山下坦 村铁路大道南侧厂房,用于提升公司主业的生产智造保障能力。该宗土地面积为 86,788.00 平方米,厂房、甲类仓库等建筑面积合计 106,375.32 平方米,与公司 邵家渡工业园毗邻。 二)本次交易 ...
伟星股份(00200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2-26 18:46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2月修订 (修改部分用楷体加粗标示)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和经营运作系统,促进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以 下简称"高管"),高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 日常经营管理职责,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优秀的个人品质 有较强的责任心,积极进取、忠实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等。 (二)良好的职业操守 1、具备高度的敬业精神,全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忠实地维护公司利益; 2、严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将公司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专业素质与能力 具有丰富的战略规划、经营 ...
伟星股份(00200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2-26 18:46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 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2025年2月修订 (修改部分用楷体加粗标示) 1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 ...
伟星股份(00200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2-26 18:46
1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 范关联交易,充分保障商事活动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2 月修订 (修改部分用楷体加粗标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 事)、高 ...
伟星股份(002003) - 子(分)公司管理制度
2025-02-26 18:46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虽不足50%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4] 重大事项审议 - 子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14] - 子公司重大对外投资项目须经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及自身权力机构审议批准[21] 信息报送 - 子(分)公司按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11] - 子(分)公司会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决议等资料报证券部备案[28] - 子(分)公司季度、年度结束后向财务部提交财务报表[29] 项目报告 - 子(分)公司在建工程和对外投资项目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进度及达产达效情况[30]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分)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9] 经营要求 - 子(分)公司日常经营等活动需符合《上市规则》及公司总体目标等要求[29] - 子(分)公司经营目标及规划要与公司总目标及长期规划保持平衡[29] - 子(分)公司经营活动接受公司相关部门指导、检查和监督[29]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子(分)公司关联交易按《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执行[29]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1] - 本制度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3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2]
伟星股份(002003)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2-26 18:46
市值管理制度 - 2025年2月制定市值管理制度[2] - 目的是引导市场与内在价值趋同,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增长[6] - 董事会是领导机构,董事长是第一负责人,董秘是具体负责人[9] 管理方式与限制 - 可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反映公司质量[12][13] - 不得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15] 监测与应对 - 监测市值、市盈率等指标并设预警阈值[18] - 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应分析原因、加强沟通[19] - 下跌情形包括20个交易日累计跌20%或低于近一年最高价50%[21]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2]
伟星股份(00200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2-26 18:46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持股超50%的子公司和虽持股未超50%但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4]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8] 董事会审批要求 - 由公司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8]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要求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不超70%(控股子公司除外)[16] 董事责任与制度执行 - 公司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23]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5] - 制度与国家后续规定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
伟星股份(00200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2-26 18:46
董事会权限 - 可决定单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的主营业务投资,12个月内累计不超该比例[10] - 可决定单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以下的非主营业务投资,12个月内累计不超该比例[11] - 可审批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交易[12] - 可审批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3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的交易[12] - 可决定单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的资产处置,12个月内累计不超该比例[12] - 可审批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的重大经营合同,多个合同累计不超该比例[12] - 可审批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单次金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12] - 单次对外担保金额不超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10% [13] 董事长权限 -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可决定单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主营业务投资等事项[13] - 可审批与关联自然人不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单次金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13] 投资管理 - 投资预算方案需经有权机构批准[27] - 长期投资合同或协议需经法律顾问审核及授权决策机构批准[27] - 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28]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长期投资[29][30] - 对外投资转让需财务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书面分析报告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31]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高管等人员[34] 财务核算与监督 - 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完整会计记录和详尽核算[38] - 公司应于期末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计提减值准备[39] - 被投资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39] - 公司对被投资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40]
伟星股份(00200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2-26 18:46
制度修订与实施 - 制度于2025年2月修订[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6] 重大差错界定 - 重大差错包括年报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情形[3] - 业绩预告修正差异幅度达20%以上属重大差错[3] 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4] - 董事会落实责任人并视情节处分[4] - 董事失职董事会或提请股东会免其职务[5] - 外部人员致差错董事会致函通报[5] - 相关人员被追责可附带经济处罚[7] 处理流程 - 证券部负责收集资料并提处理方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