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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0:04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该期限[14]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6] 办公室职责 - 办公室负责提供资料、筹备会议,主任由审计部负责人担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9]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7]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其他规定冲突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0]
得润电子(00205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0:04
担保管理 -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视为对外担保,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2] - 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3] 审批规则 - 董事会决定担保前应掌握债务人资信并分析利弊[8] -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9] - 多项超比例或特定情况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10] 事务执行 - 对外担保具体事务由财务部门负责[15]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并定期核对[15] 后续处理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分析财务状况[15]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或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追偿并报董事会[16] 信息披露 - 对外担保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相关内容[20] - 特定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0] 责任与制度 - 董事会视情况处分有过错责任人[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2 20:04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5]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解除职务审议 - 股东会审议解除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移交手续 - 董事应在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2]
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0:04
委员会基本信息 - 战略与ESG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2] 提名与任期 -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可免除[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2] 临时会议 - 部分人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 职责 -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研究并提建议[2]
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0:0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有权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年审会计师建议,审核费用及条款[2] - 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安排[2] - 审计前后与会计师沟通并记录,审阅报表形成意见[2] 财务报表审议 - 审议年度财报,提交决议、评价报告及聘审建议[2] - 对财报真实性提意见,监督整改[3] 会计师聘任 - 续聘或改聘时评价后提交审议,否定则改聘[4] 保密要求 - 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4]
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0:0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3]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4] - 账户持股不足一千股时,本年度可转让额度为持股数[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4] - 董监高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数的25%[6] 信息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转让股份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需在规定的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6]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事项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 股份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7]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0] 违规处理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7]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管股份数据信息,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9] 股份锁定与解除 - 深交所将申报数据资料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锁定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股份[9] - 公司因特定情形对董事和高管股份转让设限,应申请登记为限售股[9] - 董事和高管限售股满足解除条件后可委托公司申报解除限售[9] 其他规定 - 锁定期间董事和高管股份的收益权、表决权等权益不受影响[10] - 董事和高管需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10]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1]
得润电子(0020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0:0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无相关处罚或谴责记录[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欠缺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提名等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18] 工作时间与记录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公司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 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3]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3] 会议相关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按程序视频等方式[24] 履职保障 - 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24] - 履职信息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4]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6] 津贴与风险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5] - 除津贴外不应获取其他利益[2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7]
得润电子(002055)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0:04
信息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方[2] - 董事和高管履行报告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4] - 涉密人员公布前负有保密义务[4] - 按要求处理外部报送,登记内幕知情人[6] - 对外报送未披露信息需审批[4] - 报送信息提示接收方保密[5] - 外部方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6] - 信息泄露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6] - 外部方违规致损应赔偿[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审议通过后生效[8]
得润电子(002055) - ESG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2 20:04
ESG管理 - 制定ESG管理制度加强社会责任管理[2] - 建立结构完整的ESG管理体系,董事会为领导决策机构[9] - 按要求编制并披露ESG报告[28] 公司治理 - 完善治理结构,公平对待股东,制定稳定利润分配政策[12] 员工权益 - 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4] - 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提供健康安全工作环境[14] - 及时办理员工社保,足额缴纳社保费[14] - 遵守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保障员工休息权[15] - 不得因多种因素对职工采取歧视行为[15] - 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开展职工培训[15] - 通过民主形式听取职工对工资、福利等事项的意见[16] 商业道德 - 不依靠不当方式牟利,保护供应商等知识产权[18] 环保安全 - 遵守环保法规,超标排放应缴费并治理[20] - 建立严格高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22] - 在人力等方面保障安全生产投入[22] - 增强员工安全意识,特殊岗位实行资格认证制度[24] - 加强生产设备维护和日常安全检查[24] 社区关系 - 考虑社区利益,协调与社区的关系[26]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30]
得润电子(002055)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0:0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 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归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 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二)经营类 (2025 年 8 月修订) 5. 其他事件。 (三)政策及其环境类 1 2. 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