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00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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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002067)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18:52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 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 王诗鹏先生、朱锡坤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王诗鹏先生、朱锡坤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
景兴纸业(00206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18:5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潘煜双、王诗鹏、朱锡坤独立性[1] - 三位独立董事未任其他职务,与公司等无利害关系[1] -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符合法规要求[1] 信息发布 - 专项意见发布于2025年4月28日[2]
景兴纸业(002067)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煜双
2025-04-28 18:52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9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出席[4][5]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独立董事均出席[6] - 2024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独立董事出席[6] - 2024年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等业务[6] 报告披露与审议 - 2024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3] - 2024年4月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3] - 2024年4 - 5月审议通过续聘审计机构[14] 其他事项 - 2024年独立董事现场工作18天[8] - 2024年董事及高管薪酬考核激励执行合规[15]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17]
景兴纸业(002067)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诗鹏
2025-04-28 18:52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9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出席[5] -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独立董事均出席[6] - 2024年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等业务[6] 报告披露与审议 - 2024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3] - 2024年4月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3] 审计机构与薪酬 - 2024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4] - 2024年度董高薪酬及考核激励执行合规[15]
景兴纸业(002067)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锡坤
2025-04-28 18:52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9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出席[3][4] - 2024年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分别召开1、1、5、2次会议[5] 报告披露与审议 - 2024年按时披露4份报告[12] - 2024年4月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2] 审计机构与薪酬 - 2024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3] - 2024年董事及高管薪酬考核激励执行合规[14]
景兴纸业(002067) - 回购报告书
2025-04-16 17:34
回购计划 - 公司拟用8000万元 - 15000万元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A股,回购价上限4元/股[3] - 预计可回购2000万股 - 3750万股,占2024年10月29日总股本1.68% - 3.14%,占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1.59% - 2.98%[3] - 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3] 股本变动 - 2024年10月29日至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因注销回购股份减少1193.98万股,因可转债转股增加7516.225万股[4]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约818288.45万元,净资产约557373.02万元,货币资金约122677.77万元,资产负债率31.82%[11] - 按回购金额上限15000万元测算,占总资产1.83%、净资产2.69%、货币资金12.23%[11] 合规情况 - 公司董事等在董事会作出决议前六个月内无买卖股份情形,无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12] - 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收到相关人员在回购期间及未来三、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12] 股份用途 - 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在披露结果后36个月内完成转让,未转让部分将注销[12] 决策程序 -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14]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实施,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15][16] 信息披露 - 2024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公告,11月1日披露10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11月15日披露11月13日登记在册的相关股东持股情况,11月20日披露回购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年4月12日披露回购获银行融资支持情况[17][18] - 回购期间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20] - 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21] - 回购实施期限过半仍未实施回购,董事会将公告原因和后续安排[21] - 回购期限届满或实施完毕,公司停止回购,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1] 风险提示 - 回购存在股价超上限、重大事项、资金未到位、监管新规等导致无法实施或需调整条款的风险[22] 后续安排 -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景兴纸业:拟8000万元-1.5亿元回购股份
快讯· 2025-04-16 17:24
股份回购计划 - 公司拟以8000万元-1.5亿元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1] - 回购价格上限为4元/股 [1] - 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1] 回购规模及占比 - 预计回购股数为2000万股(含)-3750万股(含) [1] -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8%-3.14% [1]
景兴纸业(002067) - 关于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公告
2025-04-11 17:31
股份回购 - 回购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且不超过15000万元[1] - 回购价格不超过4.00元/股[1] - 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1]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尚未实施回购[2] 贷款情况 - 中国建设银行承诺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3] -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3] - 贷款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3]
景兴纸业(002067) -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4-09 16:00
担保情况 - 与弘欣热电互相提供不超3亿担保[3] - 为弘欣热电4000万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4] - 与嘉行平湖支行约定最高4000万主债权及费用连带责任保证[4] 担保余额 - 对外担保总余额105280.33万元,占2023净资产18.87%[5]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余额27900万元,占2023净资产5.00%[5] 担保风险 - 不存在逾期、涉诉及败诉应承担的担保[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