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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股份(00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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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股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6 19:09
关联资金往来 - 2023年期初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余额为11297.89万元[8] - 2023年度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4531.41万元[8] - 2023年度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偿还累计发生额4508.15万元[8] - 2023年期末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余额为11321.14万元[8] 子公司往来资金 - 四川雪莱特光电科技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5888.09万元[8] - 佛山雪莱特照明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额30.39万元[8] - 佛山小雪科技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1.16万元[8] - 佛山市益光科技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53.84万元[8] - 佛山雪莱特汽车智能电子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875.52万元[8]
星光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6 19:09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 | ····································································1 | | 第三章 | 董事会 | ·································································6 | | 第四章 | 董事长 | ·································································8 | | 第五章 | 董事会秘书 | ···························································9 | | 第六章 | |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 ...
星光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9:09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星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戴俊威主持,应当参加会 议的董事 8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 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 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董事会 报告》及《独立董 ...
星光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4月)
2024-04-26 19:09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 年 4 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 容如下: | 条 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 1,114,624,491元。 | 1,109,124,491元。 | | 第十九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14,624,491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09,124,491 | | 条 |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 | | 1,114,624,491股。 | 1,109,124,491股。 | | 第三十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 | | | 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 | | |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 | 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 | | ...
星光股份: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6 19:09
股票期权激励 - 2023年4月21日首次授予77人7800万份[10] - 2024年4月9日预留授予1200万份[11][12] - 2024年4月26日拟注销1560万份[12][14] 业绩情况 - 2023年营收较2022年降3.41%[14] - 第一个行权期目标2023年营收增不低于20%[14]
星光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丹丹)
2024-04-26 19:09
(独立董事:张丹丹) 本人作为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丹丹,中国国籍,女,1992 年生,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税务 师资格证,广东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在读。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11 月,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任项目经理;2019 年 12 月 至 2020 年 10 月,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任项目经 理;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0 月,在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任项目经理;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0 月,在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任项目经理 ...
星光股份: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4-26 19:09
未来展望 - 未来三年为2024年 - 2026年[1] 分红策略 - 符合条件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4] - 任意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5] - 成熟期有重大资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5] - 成长期有重大资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5] 规划相关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7] - 本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8] - 规划制定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8] 定义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且超5000万元[4]
星光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6 19:07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静,中国国籍,女,1970 年生,民建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有律师执业资格。2019 年 1 月至今,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兼职硕士 生导师;2019 年 3 月至今,任广东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兼职校外实践导师;2002 年 4 月至今,任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高级合伙人;2020 年 6 月 至今,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理事;2013 年 6 月至今,任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21 年 10 月至今,在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担任人大代表。自 2022 年 4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2023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对各次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议题及相关资料,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检查,对 9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均投赞成票 ...
星光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2024-04-26 19:07
公司决策 - 董事会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核查材料[1] - 本次计提遵循规定、依据充分,反映资产状况[1] - 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
星光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4年4月)
2024-04-26 19:07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4 年 4 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2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3 | | 第六章 | 附则 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