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股份(00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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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光(00207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05 17:31
募集资金支取与监管协议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5%,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6][9]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募投项目进展核查 - 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10] 募投项目资金差异处理 - 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0] 募投项目特殊情形处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检查项目可行性[11] 募集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置换[12]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金额不超净额50%[12] 募集资金专户设置 - 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募投项目个数,两次以上融资独立设专户[6] 超募资金使用限制 - 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1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低于50万元或低于项目承诺投资额1%,豁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20] - 占净额10%以上,需保荐机构同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1] - 低于净额10%,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方可使用[21] - 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净额1%,豁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21]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超净额10%以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13] 内部审计与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4] 董事会报告与公告 - 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4] 保荐机构核查 - 至少每季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核查一次[25]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7] 其他 - 公司名称为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9] - 时间为2025年9月5日[29]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28] - 办法未尽事宜按法律等规定执行[27] - 办法与规定不一致以法律等规定为准[27] - 办法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7]
*ST星光(00207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7:31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独资或与其他主体共设、控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5] 人员委派与管理 - 公司推荐董事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15] - 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报公司证券投资部备案[18] 会议管理 - 控股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提前五日报公司[16] - 会议相关情况会后一日内向公司汇报[17] 设立与审批 - 设立或并购形成控股子公司需经投资论证并按权限审批[11] 监督与管理 - 公司多方面监督、管理和指导控股子公司[19] - 控股子公司遵守统一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19] 审计与整改 - 公司要求控股子公司限期整改,审计由两部组织[21] 报表提供 -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按季度和年度提供报表[21] 薪酬与激励 - 控股子公司制订薪酬制度经审核后审议[21] - 公司奖励突出贡献者,可处分不称职委派人员[22] 重大事件管理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事件[23] - 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当日通报[24]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日起实施,解释修订权属董事会[27][28]
*ST星光(00207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7:3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2] 报告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并提交报告[9]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并报告结果[15]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为十年[10] 审查重点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重点包括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13] 缺陷处理 - 内部审计部门督促责任部门对内部控制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监督落实[20] 重大情况报告 - 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21] 审计关注内容 - 审计对外投资事项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22]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关注审批程序、资产运营状况等内容[14] - 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注存放账户、投资计划、用途变更等内容[15]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15] 机制与执行 -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并监督考核[18]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0] - 制度发布公司为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1]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5日[21]
*ST星光(002076)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05 17: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验要求[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2] - 公司60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12]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十年[17] 信息披露与沟通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 公司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6]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2]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2]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
*ST星光(002076)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7:31
法定公积金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现金分红 - 实施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计划等条件[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11]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11]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9] 分红规划 - 以每三年为周期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12] 政策变更与监督 - 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8]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分红政策和回报规划执行及决策程序[20] 信息披露 - 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2] - 年度盈利未提现金分红应说明原因及资金用途计划[22] - 在年报提示前次招股说明书中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2]
*ST星光(002076) -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5-09-05 17:30
公司章程修订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改为由总经理担任,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2] - 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总经理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3] - 经营宗旨新增围绕智慧城市与绿色能源提供解决方案和产品服务等内容[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3] - 董事会有权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出资需股东会决议[3] - 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按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及股份持有限制[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有比例限制,上市交易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权利义务相同[6][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9]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2] - 有特定情形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董事相关规定 - 每届董事候选人可由上一届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东提名[21] -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独立董事提名方式和程序按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有关规定执行[2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39]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44]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4]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46]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45]
*ST星光(002076) -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9-05 17:30
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拟将202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尤尼泰振青,原为政旦志远[1] - 变更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会通过生效[13][14] 尤尼泰振青情况 - 2024年末合伙人42人,注会217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37人[4] - 2024年收入总额1.20亿元,审计业务收入0.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0.09亿元[4] -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收费674.00万元[4] - 已计提职业风险金3136.29万元,购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900万元[4]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等各1次[5] 政旦志远情况 - 为政旦志远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两年[9] -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内控审计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9] 其他 -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成光于2025年4月29日受行业惩戒[6]
*ST星光(002076) -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9-05 17:30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9月22日14:30召开[1] - 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22日9:15 - 15:0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7日[3] 会议登记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9:00 - 12:00、13:30 - 17:00[8] - 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在2025年9月19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10] 会议审议 - 审议《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6] - 议案3.00包含7个子议案[6] - 议案2.00、3.01、3.02、3.07为特别决议事项[7]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076”,投票简称为“星光投票”[17] - 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17] - 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18] 委托同意 - 委托出席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3] - 同意总议案及多项议案[23]
*ST星光(002076) -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05 17: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召开[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1] 议案审议 - 3票同意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公司章程》、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1][2][4] 议案内容 - 变更尤尼泰振青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2] - 拟根据新法规修改《公司章程》条款[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4] 后续安排 - 三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1][2][4]
*ST星光(002076)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05 17: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召开,5位董事全参加[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变更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议案,待股东会审议[1][2]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待股东会审议[1][2] - 审议通过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多项议案,部分待股东会审议[4][5][6][7]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时间为9月22日14:30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