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股份(00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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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光(0020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7:31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 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 依法解除其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 ...
*ST星光(00207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7:31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指定联络人。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证监局《关于加强辖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的 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享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公司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 ...
*ST星光(00207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05 17:31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9 月) 第八条 公司应选择董事会决定的信誉良好、服务周到、存取方便的商业银行 设立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配股、增 发新股等再次发行股票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筹资活动所募集的资金以及非公开 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计划时 ...
*ST星光(002076) - 投资者投诉处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7:31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投 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 公司信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投诉事项。公司客户、员工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公司产品 或服务质量、民事合同或劳资纠纷、专利、环保等生产经营相关问题的投诉不属 于本制度范围。 第三条 公司向投资者公开投诉受理渠道包括: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 件或来访等,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单位转办的投诉,以保证投资者 可以通过任何一种可供选择的联系方式向公司提出投诉并得到有效处理和反馈。 第二章 工作机制与人员安排 第五条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 重要内容,公司各部门应统筹协调,规范处理机制。 第六条 公司分 ...
*ST星光(00207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7:31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 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子公司。其设立形式包 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自然人或其他形式的法律主体共同出资设立的,公 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 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 ...
*ST星光(00207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7:31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 司")的内部审计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 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八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 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 职责和总体要求 第 ...
*ST星光(002076)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05 17:31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法保障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 ...
*ST星光(002076)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7:31
分红管理制度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现金分红政策 第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 ...
*ST星光(002076) -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5-09-05 17:30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 星光 公告编号:2025-075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 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公 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 |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 |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
*ST星光(002076) -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9-05 17:30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 星光 公告编号:2025-074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综合考虑自身业务发展与审计工作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报表的审 计质量及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按 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 选聘程序,拟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尤尼泰振青。公司已就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明确知悉本次变更 事项且表示无异议。 5、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 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6、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