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股份(00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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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股份: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8月)
2023-08-29 20:47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3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相关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 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 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度 所称"报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 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监事和 ...
星光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3年8月)
2023-08-29 20:47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3 年 8 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1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2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2 | | 第六章 | 附则 3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 ...
星光股份: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08-29 20:47
2023年 编制单位: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 | | | 2023年 | 2023年1-6 | 2023年1-6 | 2023年1-6 | 2023年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星光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9 20:47
会议召开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9名董事全部出席[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 - 多项修订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2][4][7][16][18] - 多项废除议案获通过,如《关于废除<重大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及重要财务决策>的议案》等[18][19][20] 后续安排 - 定于2023年9月14日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1][22] - 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等备查文件[23]
星光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2023-08-29 20:47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8 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 1 | | 第三章 | 董事会 6 | | 第四章 | 董事长 8 | | 第五章 | 董事会秘书 9 | | 第六章 |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11 | | 第七章 | 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 12 | | 第八章 | 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 13 | | 第九章 | 附则 1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维护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 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 ...
星光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3年8月)
2023-08-29 20:47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3 年 8 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1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2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3 | | 第六章 | 附则 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 ...
星光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8月)
2023-08-29 20:47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 年 8 月) 目 录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 2 | | 第三章 |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3 | | 第四章 | 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4 | | 第五章 |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 | | 第六章 | 独立董事的必要工作条件 6 | | 第七章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6 | | 第八章 | 附则 7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法保障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 ...
星光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8月)
2023-08-29 20:47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完善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事务,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 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 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监事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 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工作。 第五条 证券部是公司专门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 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