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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00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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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00209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8 18:56
总经理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一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 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职务兼任与履职 - 兼任高级职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经理不能履职时可指定副总代行,未指定时董事会指定[8] 会议与报告 - 总经理提议召开办公会议并授权办公室组织[10] - 总经理应按董事会要求报告工作,必要时三日内报告[13]
海翔药业(002099)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6
证券投资规则 - 证券投资不适用作为主营业务等五类情形[2] - 应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资金用自有资金[3][4] - 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需董事会审议披露[5] - 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需股东会审议披露[5]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投资金额不超额度[5] 职责分工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制定投资方案[7] - 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和监督证券投资事项[8] - 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投资信息对外披露[10]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选合格专业机构并签书面合同[8]
海翔药业(00209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6
薪酬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董事和高管薪酬管理制度[1] 规范对象 - 制度规范对象为董事、高管和独立董事[2][3] 薪酬确定 - 薪酬以公司经营规模与绩效为基础,遵循绩效优先等原则[3][4] 薪酬构成 - 高管薪酬由基本、绩效薪酬和其他福利组成[9] 发放方式 - 高管基本年薪分12个月发,绩效年薪按年发,独董津贴按季支付[11][12] 实施流程 - 制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实施[12]
海翔药业(00209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6
资金占用管理 -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2] 资金使用规范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经营性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3]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4] 审查审计机制 - 财务部门每月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6] - 每半年度由内部审计机构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计[8] 其他措施 - 推广网上银行业务,对外付款原则上通过网银办理[8] - 发生违规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8] - 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并追究责任[9] - 对协助侵占资产等行为责任人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11]
海翔药业(002099) - 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6
交易审批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等5种交易提交股东会审批[3] - 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交易提交董事会审批[3]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总额不超30万元授权董事长审批,30 - 300万元提交董事会,超300万元经股东会批准[5] - 与关联法人交易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下授权董事长,300 - 3000万元或占净资产5%以下提交董事会,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经股东会批准[5] 合同审批 - 非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授权董事长,10% - 50%且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超5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7] 其他事项审批 - 对外赞助、捐赠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利润10%以下或绝对金额500万元以下由董事会审批,超10%或超5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不超100万元授权董事长[8] - 同一银行授信额度不超3亿元授权总经理,超3亿元授权董事长[8] 限制规定 - 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均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不得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参照相关规定[7] 权责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须在授权范围内工作,越权造成损失或影响将处理责任人[9]
海翔药业(002099) - 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6
业务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2] - 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多种类型[3][4] 业务流程 - 开展业务前需评估风险、制定会计政策,审计部审核,成立专门交易小组[5] - 董事会在权限内审批,超权限提交股东会,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操作[6] 审议与披露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比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8] - 开展交易应披露交易目的等信息,套期保值要说明相关情况[8][9] - 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规定标准需及时披露[9]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亏损要重新评估并披露情况[9] - 披露定期报告时可全面披露套期保值效果[10] 业务要求 - 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交易小组跟踪价格变化并报告情况[12] - 开展套期保值交易需跟踪净敞口价值变动并评估效果[13] 风险控制 - 拟境外开展交易要审慎评估风险[13] - 拟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需评估多种风险[13] - 严格控制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种类和规模[13] - 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存续期需与进出口业务实际执行期匹配[13] - 按批准额度交易,控制交易资金规模[13] 其他规定 - 相关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交易信息[13] -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政策按国家现行会计政策执行[13]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15] -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5]
海翔药业(00209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6
重大会计差错界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 会计差错影响盈亏性质或被责令改正属重大差错[5]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错误或遗漏涉金额占净资产1%以上担保等属重大差错[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错误或遗漏涉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重大事项属重大差错[7]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变动方向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或幅度超20%为重大差异[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为重大差异[8] 责任相关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9] - 内审部门未提意见致重大差错担责,提意见未采纳免责[9]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投资发展部牵头更正,内审核查追责[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22]
海翔药业(00209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6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1]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2]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9] - 投资发展部是信息披露负责机构,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3] - 董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有异议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责任不因发表意见免除[14] - 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第一负责人[27]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和子公司财务账目审计及制度监督[27] - 投资发展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29] 披露内容及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 公司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应披露财务数据[14] - 定期报告审计意见非标,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7]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18]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时点包括董事会决议等[18] 编制与审核流程 - 定期报告由投资发展部牵头编制,经多部门审核后披露[22] - 临时报告由投资发展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22] 重大事件报告 - 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人员应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22]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履行披露义务[26] 其他规定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5] - 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9] - 借阅信息披露文件至迟一周内归还[30] - 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范围[32] - 未按制度要求报告造成问题,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3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2]
海翔药业(00209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6
子公司定义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定义为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等三种情况[2]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符合要求将被更换[5][6]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母公司委派,更换需经母公司财务总监同意[16] 会议管理 - 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会议通知和议题须在会前10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8] - 子公司做出决议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决议及纪要抄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存档[9] 计划预算 - 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财务预算编制需经多步骤[12] 业务审批 - 子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签订重要合同、非日常经营性资产处置等需经母公司审批或评审[13][14] - 子公司未经母公司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或抵押[14] 财务核算 - 子公司核算系统原则上采用母公司统一系统,境内异地子公司执行统一会计政策[16] - 境外子公司向国内报送报表时需折算为人民币并按中国准则调整[17] - 子公司会计报表需接受母公司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8] 资金管理 - 子公司对外融资和资金运作执行母公司统一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外借资金等[18] - 子公司购置资产和投资活动报母公司批准[18] - 子公司利润分配需事先报告母公司,经批准后执行[19] 经营报告 - 子公司应定期向母公司报告经营情况,包括月报、季报等[26] 考核监督 - 母公司下达子公司年度经营与预算目标,建立绩效考核体系[30] - 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3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5]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5]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5] 落款信息 -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5年10月29日[36]
海翔药业(00209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6
选聘流程 - 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邀请选聘等方式[4] - 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资质审查等环节[6] 聘期规定 - 受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7]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8] 改聘情况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4种情况应改聘[9]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改聘[9] 信息披露 - 拟改聘应在公告中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0] 监督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及审计工作,结果涵盖在年度评价意见中[13]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13] - 情节严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13] 不再选聘情形 - 未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等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4] - 与其他审计单位串通虚假应聘,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5]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7] - 与相关规定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并修订[1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