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翔药业(002099)
icon
搜索文档
海翔药业(002099) -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6
重大事项界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为重大事项[6] - 交易标的相关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满足一定条件为重大事项[6] 内幕信息与人员 - 控股股东等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大额银行退票等属内幕信息[7][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属内幕人员[11] 违规处分 - 内幕人员违规给予通报批评等处分,严重的追究刑责[16][17] 制度相关 - 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依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落款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19][20]
海翔药业(002099)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6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1] 突发事件处理 - 处理遵循合法合规、诚实信用等原则[6] - 成立领导工作小组,董事长任组长[8] 信息上报 - 预警信息由各部门责任人汇报至分管副总[11] - 发生事件需电话和书面上报证监局等部门[13] 事件应对措施 - 治理类事件对大股东等问题采取约见等措施[14] - 经营类事件彻底了解财务状况等[15] - 环境类事件深入调查并调整策略[15][16] - 信息类事件联系媒体澄清不实信息[16] 其他规定 - 公司宣传应急法规和常识,培训相关人员[19] - 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21] - 对贡献者表彰奖励,失职者处分[21] - 制度以国家法规为准,董事会解释实施[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海翔药业(00209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变动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成员[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文件保存与报告 - 会议记录等保存期不少于10年[13]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1] 规则执行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6]
海翔药业(002099)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6
累积投票制细则 - 公司制定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 年 10 月修订)[1]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适用,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2][3]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表决,均用累积投票制[2] - 投票权总数与有效选票数关系决定选票有效性[3] - 董事当选规则及特殊情况处理办法[4][5] - 实施细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5]
海翔药业(00209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8 18:56
人员变动 - 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情况[4] - 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6] 离职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9] - 离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6] 忠实义务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在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2年内有效[8]
海翔药业(00209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6
股份锁定与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8] - 任职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8][10]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 离职后六个月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减持[4][10] 减持与申报要求 - 减持股份需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4][9] - 新任董事、高管在通过任职事项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6]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6] - 股份变动、被强制执行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或披露[10] 交易限制时间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12]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12] 离婚股份处理 - 离婚致股份减少,双方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各自年转让不超25%[16] 管理与处罚 - 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股份数据信息[14] - 违规买卖股份公司视情节处分,严重违规证监会依《证券法》处罚[15][16]
海翔药业(00209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6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11][25] 项目可行性论证 - 募集资金到账后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2]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6][7] 资金置换 - 公司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6个月内置换预先自筹资金,以自有资金支付事项后6个月内可置换[13] 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每半会计年度核查项目进展,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11][24] 协议解除 - 商业银行连续3次未履行义务,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8] 流动资金补充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十二个月[14]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10%按程序使用,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低于五百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16]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变更用途董事会审议后二交易日内公告[20] 超募资金使用 - 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还贷或补流不超超募总额30%[22]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报告,董事会收到报告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4] 现场检查与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现场检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独立董事鉴证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8]
海翔药业(00209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6
制度修订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1] 会议规则 - 召开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同意可不受限[2]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3]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记名投票等[4] 决策要求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会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4]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5] 费用与生效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6] - 制度由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
海翔药业(00209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6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出现、发 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 件(以下简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 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 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三)各控股、参股公司负责人; (四)持有公司5 ...
海翔药业(00209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8:56
治理机制完善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 信息汇报与沟通 - 管理层两月内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等事项[4] - 财务负责人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4] - 财务负责人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和材料[3] -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和注册会计师沟通[3][4] 审计监督 - 独立董事审查程序资料,不符规定可提意见[4] - 对年报有异议可聘请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5] - 关注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形并发表意见[11] 协调安排 - 指定董事会秘书协调沟通并汇报意见[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