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0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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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锌电(0021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0927
2025-09-29 20:19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 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 ...
罗平锌电(002114) -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林艳)
2025-09-29 20:19
特此承诺。 承诺人: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平锌电")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本人林艳被提名为罗平锌电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罗平锌电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为了规范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承诺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林艳 2025 年 9 月 30 日 ...
罗平锌电(002114) -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巴琦) - 副本
2025-09-29 20:19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平锌电")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本人巴琦被提名为罗平锌电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罗平锌电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为了规范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承诺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巴琦 2025 年 9 月 30 日 ...
罗平锌电(002114) -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彭桂芬)
2025-09-29 20:19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平锌电")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本人彭桂芬被提名为罗平锌电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罗平锌电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为了规范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承诺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彭桂芬 2025 年 9 月 30 日 ...
罗平锌电(00211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29 20:19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建立的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不得损害公 司利益。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 ...
罗平锌电(00211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20:19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 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 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
罗平锌电(002114)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9-29 20:19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 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法律、法规及《云南罗平锌电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 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及评估公司外部、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 部控制并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五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 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 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
罗平锌电:股东锌电公司协议转让7242.76万股公司股份完成过户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9 20:08
股权变动 - 公司股东罗平县锌电公司将其持有的7242.76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协议转让给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 - 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6.47元 [1] - 该股权转让事项已于2025年9月26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1] 公司财务与业务构成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冶金业务,占比96.38% [1] - 自发电业务收入占比3.02% [1] - 食用油及副产品业务收入占比0.6% [1] 公司市值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24亿元 [1]
罗平锌电(002114) -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5-09-29 20:06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5-041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收 到股东罗平县锌电公司(以下简称"锌电公司")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 7242.76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协议转让给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曲靖发投")事项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锌电公司曲靖发投签订了《曲靖市发展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罗平县锌电公司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 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将锌电公司持有的公司 7242.7600 万股 无限售流通股份以 6.471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曲靖发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 ...
罗平锌电(0021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9-29 20:03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 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法律、法规及《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规程。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和董事会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