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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00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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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独立董事制度
2024-03-11 21:24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 ...
纳思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3-11 21: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唐天云先生担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任期与 第七届董事会届期相同。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本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 ...
纳思达: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4-03-11 21: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外部 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 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及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准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 报送信息的监管工 ...
纳思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3-11 21: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 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二章 股份转让规 ...
纳思达: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3-11 21:24
关联交易金额 -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0769万元[1] - 2024年预计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金额为2348万元,采购产品、接受劳务金额为17821万元,租赁办公场地租赁费金额为10600万元[1] - 截至披露日,2024年采购产品/接受劳务已发生金额为2258.05万元,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已发生金额为155.41万元,厂房租赁/物业管理费已发生金额为1553.60万元[4] 过往关联交易情况 - 2023年采购产品/接受劳务实际发生额为15042.01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0.83%,与预计金额差异 - 37.33%[6] - 2023年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实际发生额为1434.25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0.06%,与预计金额差异 - 43.53%[6] - 2023年厂房租赁/物业管理费实际发生额为9484.53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16.67%,与预计金额差异 - 10.69%[6] 部分公司采购差异 - 2023年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预计金额320万元,实际发生额79.25万元,与预计金额差异 - 75.24%[6] - 2023年广州鸿威技术有限公司采购预计金额100万元,实际发生额39.60万元,与预计金额差异 - 60.40%[6] - 2023年淮安欣展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预计金额2000万元,实际发生额1377.29万元,与预计金额差异 - 31.14%[6] - 2023年珠海固瑞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预计金额30万元,实际发生额38.71万元,与预计金额差异29.04%[6] 年初至2月关联交易 - 2024年初至2月29日,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155.41万元,采购材料、接受劳务2258.05万元,发生租赁费、物业管理费1553.60万元[8] 部分公司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济南格格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60.00万元,净资产360.00万元,1 - 9月营业收入240.00万元,净利润22.00万元[9]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Toner - dumping.de Orh&Baer GmbH资产总额3327.00万元,净资产1124.00万元,1 - 12月营业收入7823.00万元,净利润67.00万元[11]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珠海赛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433.61万元,净资产4701.94万元,1 - 9月营业收入3755.93万元,净利润 - 2027.70万元[12] 公司注册资本 - 济南格格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1万元人民币[9] - Toner - dumping.de Orh&Baer GmbH注册资本32895欧元[10] - 珠海赛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14] 关联交易原则与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无市场价格时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30] - 2024年3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33]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4]
纳思达: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2024-03-11 21:24
公司治理制度 - 制定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2] - 董事会设战略、审计等专门委员会[4] 监督与整改 - 监事会监督公司财务及人员履职行为[5]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自查与整改[7] 人员培训 - 实行不定期内部培训制度培训董监高[10] - 董监高每个任期至少接受一两次证券监管培训[10] 责任与实施 - 董事长为自查与整改第一责任人[12]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5]
纳思达: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024-03-11 21: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现对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 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肖永平先生就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股 ...
纳思达: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2024-03-11 21: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 姓名 | 职务 | 获授期权数量 | 占授予期权 | 占当前总股 | | --- | --- | --- | --- | --- | | | | (万股) | 总数的比例 | 本的比例 | | 孔德珠 | 董事兼总经理 | 177.62 | 4.40% | 0.13% | | 汪永华 | 董事 | 53.26 | 1.32% | 0.04% | | 张剑洲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58.94 | 1.46% | 0.04% | | 陈磊 | 财务负责人 | 21.76 | 0.54% | 0.02% | | 尹爱国 | 技术负责人 | 53.06 | 1.32% | 0.04% | | 武安阳 | 董事会秘书 | 17.54 | 0.43% | 0.01% | | | 小计 | 382.18 | 9.47% | 0.27% | | | 中层管理人员(224 人) | 1791.73 | 44.42% | 1.27% | | | 核心骨干人员(1872 人) | 1860.13 | 46.11% | 1.31% | | | 合计 | 4 ...
纳思达: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
2024-03-11 21: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三月 | | 目 录 | 1 | |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 董 事 |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7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4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8 | | 第一节 | 监 事 | 38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9 |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与审计 | 40 | | 第一节 | ...
纳思达: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3-11 21: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保护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