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00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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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002180)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2 20:34
市值管理 - 目的是创造公司价值,实现市值与内在价值动态均衡[4] - 遵循合规、科学等原则[4][5] - 由董事会领导,证券部执行[7] 资本运作 - 通过内生与外延发展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9] - 灵活运用再融资策略扩张业务[10] 权益管理 - 采取回购、增持等维护市值稳定[12] - 开展股权激励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11] 分红策略 - 积极实施分红并提升次数和比例吸引长线资金[12] 日常管理 - 包括舆情、投资者关系和公共关系管理[14][16]
纳思达(00218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2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纳思达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 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 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 ...
纳思达(00218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2 2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定期或不 ...
纳思达(002180) -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及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2 20:34
第三条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 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 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 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作。 负责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信息,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广东证监局进行报备。 第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责在知悉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内向证券部提供个人 相关资料,并签署相关保密协议。 第三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人员的范围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及登记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及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
纳思达(002180) - 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2025-08-22 20:34
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宗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适时依据国家监管政策的要求以 及公司经营管理的状况等不断更新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准,符合《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公司治理自查和整改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节 公司内部各机构的职责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规定及股东会授权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的职 权范围规范运作。 董事会行使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形成董事会决议后 再予实施。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
纳思达(00218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22 2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外部 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 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及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准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 报送信息的监管工作及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证券部负责协助董事 ...
纳思达(0021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2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董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委托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业务; (三)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公司其他管理职务;但兼任管理职务(含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纳思达 ...
纳思达(002180)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2 2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纳思达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 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 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 (三) 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 人。 具有下列情 ...
纳思达(00218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2 2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为加强对 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促进控股子公司 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系指本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 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过半数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 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主要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 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 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 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 ...
纳思达(00218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2 2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的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 报告的制度。证券部具体承办重大信息披露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 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