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00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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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00218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2 2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的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 报告的制度。证券部具体承办重大信息披露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 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 ...
纳思达(00218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2 2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 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纳思达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 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 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 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 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 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董 事)。 第二章 董事的提名 详细资料,承诺公开披露的 ...
纳思达(00218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2 2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 ...
纳思达(00218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2 2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 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纳思达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受价款。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保证关联交 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 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
纳思达(00218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2 2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保护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和《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
纳思达(00218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2 2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 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遗漏信息补充; 3 ...
纳思达(00218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2 20: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管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责任,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纳思 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人, 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责任人,享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并承担相 应的义务,获得相应的报酬。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指定的唯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 会秘书负责领导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 ...
纳思达(00218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2 2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决策 程序,强化对外投资管理和监督,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 简称"《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特指对外股权性质的长期投资,即本公司将货币 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技术诀窍、 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以寻求短期 差价为目的的证券、期货、外汇及投资基金等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上述短期投资 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制度对外投资内涵主要 有以下两个方面: (1)以资金、实物和无形财产等发起设立以赢利为目的、经工商注册的经济 实体的投资; (2)实施联合兼并企业、购买股权和增加股权的投资。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 (1)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 ...
纳思达(00218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2 2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特制定本管理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 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二章 股份转让规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
纳思达(00218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2 2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子公司、分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